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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r 发帖数: 39279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History 讨论区 】
发信人: GetHer (外星人), 信区: History
标 题: 周朝取代商朝是大倒退吧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Jan 27 17:54:18 2015, 美东)
先看 周武王只列举了帝辛(纣王)的四条罪状,分别是听妇人言、不认真祭祀、不重
用亲戚、任用逃犯做官。
这算哪门子的破罪名? 按现代来看, 应该算是美德了。 周武王窃国后大搞分封就是
大倒退。
商朝有很多在现代社会看来是很好的: 商朝时女性地位很高,女性可以拥有封地,还
可以担任辅政大臣或将军;到了西周时,女性地位就大大下降了,不仅不能拥有封地,
也不能参与国事。“商纣王与苏妲己淫乱失国”的故事其实反映了殷人男女平等的历史
。商朝时用人不重视家庭身份,王族成员并没有太多被委以特权;其他国家的奴隶、农
奴逃往商国,就获得自由,一部分贤能之人甚至被任用为官员;殷墟甲骨文中有许多“
小臣x”之类的人名,大多是出身卑微之人;西周时实行绝对的世官制,用人唯亲,才
指责帝辛“遗其王父母弟不用,乃维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2]。
殷墟考古来看,商朝末期的人祭和人殉都很少,甚至没有西周中早期严重。从各种文物
中,看不出帝辛有太多暴行。西周初年时所宣扬的帝辛的罪状,除了《尚书·牧誓》中
的那四条,也就只有酗酒、相信自己有命在天了。到了后来,西周统治者和商王朝的叛
徒继续指责帝辛,并造出了“纣”这个字。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不了解历史真相,为了
向世人宣扬“恶有恶报”,便又给纣王增添了不少新的罪状,例如作炮烙之刑、把人剁
成肉酱、剖割孕妇之胎等。汉代以后的统治者继续把纣王作为反面形象宣传。纣王的“
荒淫残暴”实际上是千年积毁的结果[3]。
在《韩非子》中提到,费仲劝谏帝辛杀掉西伯姬昌,但帝辛却认为“夫仁义者,上所以
劝下也,今昌好仁义,诛之不可”,没有采用费仲的建议[4]。
根据《左传》等文献以及殷墟甲骨文,帝辛征服了淮夷 ,派飞廉出使北方,对中国古
代的统一与各族文化的交流和发展有过一定贡献。《诗经·商颂·玄鸟》:“武王靡不
胜。”《诗经·商颂·长发》:“武王载旆,有虔秉钺。”经郭沫若等学者考证,这里
的“武王”是指帝辛,他在生前曾深受百姓的爱戴,是殷民心目中的“武王”[5]。河
南淇县朝歌镇有后人修建的纣王之墓,当地人民均以帝辛为荣。毛澤東也认为帝辛“能
文能武,值得学习”。 | l*******r 发帖数: 39279 | 2 商纣真悲催,被冤枉了
【在 l*******r 的大作中提到】 : 【 以下文字转载自 History 讨论区 】 : 发信人: GetHer (外星人), 信区: History : 标 题: 周朝取代商朝是大倒退吧 :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Jan 27 17:54:18 2015, 美东) : 先看 周武王只列举了帝辛(纣王)的四条罪状,分别是听妇人言、不认真祭祀、不重 : 用亲戚、任用逃犯做官。 : 这算哪门子的破罪名? 按现代来看, 应该算是美德了。 周武王窃国后大搞分封就是 : 大倒退。 : 商朝有很多在现代社会看来是很好的: 商朝时女性地位很高,女性可以拥有封地,还 : 可以担任辅政大臣或将军;到了西周时,女性地位就大大下降了,不仅不能拥有封地,
| q*******u 发帖数: 1405 | 3 给你来点劲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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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斧钺下的生灵:殷商时代的人殉与人祭】
商族人笃信鬼神,常常为了满足死者或神灵的“意志”而残杀生灵。被杀戮的
有人,也有牛、马、羊、犬、鸡等各种动物。这些被杀戮的生命被称为“牺牲”。
以人为“牺牲”通常发生在殉葬或祭祀两种不同场合,称为“人殉”或“人祭”。
虽然都是杀死活人以为“牺牲”,但人殉与人祭之间有着明确区别:
人殉的发生时间通常在埋葬死者的同时或稍后。人祭虽然也可能是在埋葬死者
的同时进行发生,但更多的是落葬以后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殉人往往与死者同穴,
或者在死者坟穴附近,而人祭所用“牺牲”虽然有部分与死者同穴者,更多的却是埋
在死者坟穴前部,保持一定的空间区隔。人殉可以有随葬品,人祭一般是没有随葬
品的。人殉保持着全躯完整,人祭更多的是身首异处。人殉所用的人身份比较复
杂,他们大多是死者生前的近臣、近侍,有贵族、有平民、可能也有奴隶,人祭所
使用的人多是战俘。细心的学者发现,人殉与人祭最根本的区别在于目的不同。人
殉是为了死者,即让殉人待奉死去的祖先或亲人;人祭则更多地是为了生者,目的
是祈求神灵保佑在世的行祭者。
殉人数量与墓葬等级相关,墓葬规模越大、墓主人身份越高,殉人数量就越
多。高级贵族墓葬通常用数十名殉人,王陵中的殉人数在百名以上甚至数百名,中
小型贵族墓以1~2名殉人较多见,有的多达数人,普通平民墓葬一般没有殉人。殉
人有生殉和杀殉两种。殷墟西区墓葬M166的西二层台上有1个殉人,头向南、面向
下、侧身屈肢,双脚交叉重叠、似捆绑状,为一少年。同一墓地M358的一具殉人,
其头骨下部被砍去,当系杀殉。除殉人外,也可见狗、羊、猴一类的动物被杀殉在
棺椁顶板上或二层台上。
家族墓地中的车马坑实际上也是殉葬坑。地位高贵或者十分富有的贵族死时,
后人常常在其墓葬的西南方位约30~40米的地方挖坑埋入1辆或数辆马车,这是死者
高贵身份的象征,也是为死者在另一个世界准备的代步工具。
现今发现的商代马车都是作为贵族的陪葬品埋藏在地下的。2005年,殷墟西区
发掘出一批5辆车马坑。5辆马车位于3座大墓的西南部约40米处。这一距离商代以
马车陪葬的常例。作为陪葬品的马车,通常都埋葬在主墓的西南或东南约30-60米
的位置。这给考古人员根据车马坑位置寻找大墓或者根据大墓的位置寻找车马坑提
供了某种规律。
现代社会的人们可能已经很难理解祭祀在古代人心目占的重要性。祭祀是商族
人生活中极为重要的内容。几乎每一次殷墟考古发掘,都会发现的商族人的祭祀遗存。
寻现于著名的小屯村,被考古学家编号为“乙七”的宗庙基址保存祭祀遗迹丰
富。与该基址相关的祭祀遗存又分二类,一类是与基址夯土直接发生关系的“葬兽
坑”,一类是基址南部的“排葬坑”。
“葬兽坑”共19座,是修建房屋的祭祀过程中留下的。他们分别发现于七号建筑
的地基之下、地基夯土之中,或者挖坑埋在地基之上。埋葬的动物主要有牛、羊、
狗等。
南部的“排葬坑”总数达134座之多。绝大多数埋的是“人牲”。空间上,这些葬
坑形成明显的“单元”,每一单元可能属同一次祭祖活动留下的。葬坑中埋入的多是
头躯分离的人骨架,每坑2~13人,埋3~7人的居多。葬坑中罕见随葬品,仅部分
坑中置有蚌或者放有1件铜铃。死者大都是脸朝下俯身埋葬。
殷墟王陵区的人祭遗存更为丰富。其中一座王陵挖开后,仅在墓道中即发现被
砍下的人头73个、无头人骨架59具,这还不是殉葬人的全数。墓室打开时,又在大
墓的椁顶周围发现11名殉人。这是被杀祭在大墓的墓穴或者墓道内者。更多的人祭
遗存在整个王陵区的东部和南部,这里形成了一个大型公共祭祀场。祭祀坑总数超
过2500座,已发掘1483座。
这些祭祀坑有长方形和方形两种,面积都在2平方米以下。从平面看,他们都
成组分布。同组祭祀坑不仅坑位的空间接近,而且坑口的形制、大小、方向、深
度、坑内埋藏的内容、骨架的数量与姿势各方面都比较一致,应是同一次祭祀活动
的遗迹。
人坑占这些祭祀坑中绝大多数。埋入坑中的人骨架有的是无头躯体、有的只有
人头、有的头躯分离,只有少数是全躯的人骨架。葬坑中的人数一般1~10余具不等。
用于祭祀的死者绝大部分都是男性,但也有少量女性和儿童。男性的年龄一般都在
15~35岁之间,女性年龄在20~35岁之间,儿童年龄在6~12岁之间。
公共祭祀场中的葬兽坑数量相对较少。有的单独成组,有的与人坑同埋在一组
中,有的甚至既同组也同坑。所埋动物有马、牛、象、猪、犬、羊、猴、狐、鹰、
河狸等。
还有一类成批使用“人牲”的祭祀坑,常见于居民点或墓地附近。最著名的要数
郭沫若曾多次作过专门研究的“后冈圆坑”。该坑作直筒形,口径2.2米、深2.8米。
坑底夯实并垫土,坑壁经过加工。坑内堆积分三层,上层有全躯人架16具、人头骨
7个、无头躯骨架2个,共25个个体。出土了著名的戍嗣子鼎等铜器和成堆的海贝,
还有烧焦的麻绳。中层有全躯人骨架19具、人头骨9个、无头躯骨架1具,共29个个
体,有的骨架旁发现骨笄和玉饰。下层有全躯骨架2具,人头骨10个,另发现腿骨
和上鄂骨各1块,共19个个体,骨架旁发现骨笄和贝。坑内骨架上都撒有朱砂,有
的有捆绑痕,有的则可见刀砍痕。这些个体大都为男性青壮年,也包括少量青年女
性和儿童。
最残忍的是杀死儿童用来祭祀。殷墟遗址中多次发掘出所谓“瓮棺葬”,这些瓮
棺葬通常也是夯砸在建筑基址中。其分布规律往往是沿墙或者在门的附近,是专为
建房进行祭祀时留下的遗迹。
殷人的祭祀对象,首先是祖先。
宫庙区乙七基址前的“排葬坑”,应该就是用来祭祀供奉于宗庙内(乙七基址内)
的祖先牌位。王陵区中的公共祭祀场则是追祭列代商王或其部分配偶的场所,族墓
地中的祭祀遗存基本上也是祭祖留下来的。
甲骨卜辞中,涉及祭祀的文字也大都与祭祖有关。甚至认为,先祖死后成为
神,可以宾配上帝。有时径直将父称为帝。如所谓“父乙帝”、“帝丁”。
殷人的祖先祭祀,经常分成若干组进行。每组涉及若干位直系或旁系先王,构
成所谓集合庙主。如二示、三示、四示、五示、六示、七示、九示、十示、十示又
一、十示又二、十示又三、十示又四、廿示、廿示又三、大示、元示、上示、小
示、它示、下示等。
“示”即庙主或祖先牌位,“二示”即两位祖先的牌位。
殷墟宫殿宗庙区乙七基址前的祭祀遗存划分北、中两组,应是分两次祭祀商人
的集合庙主,而不象是专祭某一代商王。
祭祀祖先最隆重的是周祭,即以5种不同的祭法,有秩序地轮番祭祀先祖先妣。
乙丑卜,贞:王宾大乙翌无尤(合集35489)
丙子卜,行贞:翌丁丑祭于大丁,无 (合集22767)
甲辰卜,王贞:翌乙已王其宾祖乙 无 (合集22779)
卜,行贞:王宾报乙 无尤?在......(合集22682)
丁卯卜,旅贞:王宾报丁肜无尤?在七月(合集22688)
殷墟西北冈王陵区东区的成排葬坑,可能即周祭遗存。
周祭所包括的5种祭法可视为商族人的“常规祭祀法”。而商族人的祭法最保守
估计也有数十种。如:侑、岁、饮、御、丁、伐、燎、祝、福、既、执、奚、报
等。多数祭法需要杀伐人牲或兽牲。因此在商族人的字汇中,最发达的字正是与杀
人相关的字。
伐:以伐将人牲“斩首”。
奚:以双手执人牲头发,以斧钺砍下头颅。
卯:从上而下剖开人体,向神灵献祭。
豆(加寇右反文):以棍棒击毙人牲。
岁:即“刿(liè)” ,以利刀劈杀人牲。
烄(jiāo):将人牲置于火上焚烧。
俎(zǔ):将人牲剁成肉酱。
而:烹蒸人牲。
其它还有将人或动物牺牲埋入土中、沉入水中以祭。甚至将人肉曝晒干做成肉
脯以祭。但最恐怖的可能还是烹蒸人牲。
商人战胜敌对部族后,将敌方首领的人头放在青铜容器中蒸煮,过去许多人不
以为然。1984年,考古队在殷墟王陵区的祭祀坑中,第一次在商代祭祀坑中发现青
铜甗(yǎn)中装有人头是近30年前的事。当时以为是一具被砍下的人头与青铜器一
起埋葬时偶然掉进铜器中,谁也没有深究。因为商人祭祖时,通常都将进奉的牺
牲,也就是活人当场砍头,然后将头与身体分开埋葬。人头偶然掉进青铜器中的可
能性是存在的。然而,1999年,考古队在殷墟的一处商族墓地中,又发现了第二
例:同样是一处人头被装在青铜甗内一起出土。
甗是一种蒸煮器。他的结构分上下两层,中间用带孔的箅子隔开。使用时将下
层的水煮沸,蒸汽上升,上层的食物便被蒸熟。第二次发现引起考古队的极大重
视。队员们将两个甗放在一起,对其中的人头进行仔细观察。结果发现,这两具人
头明显呈现出与一般墓葬中人头骨不同的特点。埋在墓葬中的人头骨,颜色在保存
好的情况下呈金黄色,保存不好时呈黑色,但这2件人头骨均呈白色或灰白色。更
重要的现象是,若用手轻轻掰开正常的墓葬中的人骨,一般有一种脆硬的感觉,断
口如锯齿,可见到长短不齐的“茬”;但若掰开青铜甗中的人头骨,既感觉不到脆
硬,而且掰开的断口齐平。因此可以断然肯定,甗内的人头骨是被蒸煮过的。
这两位被残忍地置于甗中蒸煮的人是谁?
面对这个极具挑战性的问题,考古学者曾经一筹莫展。但终于有一天,他们从
一名国外同行处打听到,人骨上采集的锶同位素有可能识别死者的出生地或成长
地。运用这种技术,至少可以知道青铜甗内死者的来源。
于是,考古队将其中1件甗内的人牙送到了实验室。人骨样本的分析结果基本
没有出乎考古队员的意料:实验结果表明,这名被蒸煮的死者并非殷墟本地成长,
而是一个完完全全的“外地人”。
那么他会是一名什么样的“外地人”呢?平民还是贵族?
古籍《逸周书·世俘》篇,讲的是西周初年周武王伐商胜利后,如何处理大批商
代俘虏的事。记载说,周武王曾将俘虏的商王朝一百名高官分两批杀祭,由小子和
邦君将头颅砍下,然后放在青铜鼎中奉献先王。
甲骨文中有类似的记录:
‘癸卯卜,争,贞下乙其?鼎。王占曰:?鼎隹大示,王亥亦?(《合集》11499)。
这条卜辞意思是说,在被称为“癸卯”的这一天,有一个叫争的巫师,卜问是否
要将祭物放在鼎中祭祀祖先?商王看过卜辞后认为需要用鼎,而且祭祀还要另加香
酒祭祀包括王亥在内的先祖。可见商代将奉献之物置于青铜容器中祭祖,是一种十
分隆重的祭祀。
由此推测,这两件青铜甗的“外地人”绝非普通之辈,很可能是殷墟外围方国或
部族的首领。
推测这两名被蒸煮者是外邦首领,考古学家还有间接的证据。
收录甲骨文的集大成著作《甲骨文合集》中,曾以收录殷墟出土的两片人头刻
辞。其中一片上写“方伯用” ,原来的内容可能是“方伯用作XX”当然是用于祭祀目
的。另一片上可看清的共五字,写的是“方伯,祖乙伐” 。其全文应该是用方伯来
祭祀祖乙。这种在人头上直接刻字的做法,让人直面人类的残忍本性。将“方伯”二
字刻在人头骨上,表明了这两具人头的身份。
面对残忍的蒸煮人头习俗,无法能否认,我们祖先对生命的理解和阐释与今天的你
和我有天壤之别。
除残忍的杀人祭祀之外,还有一些祭祀似乎不那么血腥,不用人牲。如燎为积
薪燃柴而祭;翌为舞羽而祭,丁为陈列祭品,福为温酒于神前。另有许多祭名的具
体方式尚待研究。要全部“复原”这些不同的“祭法”,还需要做大量考证工作。
不同的祭法,用于不同的目的。对于日月山川风雨雷电等自然物或自然现象的
祭祀,燎祭的形式比较常见。其余还有宾、御、岁、既、又、侑(yòu)等祭法。如
祭日以宾、御、又、岁、既;祭星以卯、又;祭河、祭云以燎;祭雨以烄(jiāo)、
舞、燎;祭山以燎、又;祭土以燎、御、侑等。
殷墟西北冈王陵区祭祀坑许多人牲的头骨上都留下有刀砍痕。据学者观察,这
些砍痕所示进刀方向出现于头骨右侧的头颈部,而且从右后上稍向左下方倾斜。这
样的斩砍方向应该是行刑者站立于被斩者的背后向死者右颈部挥刀的。操刀时也可
能出现某些偏差,这就造成一部分人头连同下颌骨一起砍下,导致部分祭祀坑中的
人头骨没有下颌骨,而一部分无头祭祀坑中人骨架的颈部有时又能见到附带的下颌
骨碎片。
据不完全统计,甲骨文中有关人祭的卜辞记录的祭祀所用人数不少于14197人
(未记具体祭祀用人数目的卜辞以每次1人计算),武丁时期的明确祭用人数(即不包
括未记具体人数的卜辞)达9021人。
祭祀过程中,每次所用人数不等,较多时可达20人、30人、50人、200人、和
500人。与卜辞的记录接近。
从甲骨卜辞分析,用于祭祀的人牲可能主要是战争所获的异族成员。
卜辞中有大量“用羌”、“岁羌”、“俎羌”、“卯羌”的记录,即是以“羌”为
牺牲进
行祭祀。殷人甚至以方国伯长作为祭品。
囗亥卜,羌二方白其用于祖丁父甲《京4034》。
这是说囗亥这一天,杀了两名羌族“方伯”(首领),用于祭祀祖丁和父甲两位先祖
。
这些被杀祭的羌人应系从商王朝西部俘获。据说,这些“羌人”分布在今天的甘
肃东部一带。
有人据卜辞对当时的俘虏名称作了统计,发现他们大致来自13个不同方域,即
羌、大、亘、尸、美、奚、而、印。殷墟宫殿宗庙区以及西北冈王陵区的祭祀坑中
的牺牲,绝大多数当即“羌”或其它方域的外族俘虏。
卜辞中还有“用仆”、“ 多仆”、“氏仆用”、“用多臣”等记载。即以臣仆为祭
品。据胡厚宣的不完全统计,卜辞中的仆臣之祭,共用1680人。殷墟西北冈王陵区
各大墓墓室及墓道中的牺牲,可能多属“仆”、“臣”类牺牲。
关于晚商祭祀所用牺牲来源的研究,尚可运用人骨鉴定资料加以讨论。其中古
人骨基因提取技术可为判断人骨的种族提供有力线索。目前殷墟的考古工作者正与
遗传界合作,加紧这方面的研究。
晚商时期祭祀活动中的动物牺牲,主要有犬、马、牛、羊、猪、象、猴、鹰
等。但殉人地位高于殉兽,如76年发掘中,若人与兽同用,则人坑排前,兽坑排
后。但从78年的发掘看,兽祭坑不少是单独埋葬。
商人的鬼神观念,有一个变化的过程。很长时间内,商人笃信祖先、鬼神。
早期的殷人向祖先提供祭品(随葬品)时,都诚心实意地使用品质优良的礼器或者生
活中的实用器。但到了晚期,后人向死者提供的随葬品越来越简单,逐渐发展成
“冥器”(也称明器)。所谓冥器实际是一种专门为“鬼”制作的仅具象征意义的随葬
品。在殷墟文化的四个时期中,随葬品冥器化现象始自第二期,第三期开始,这种
倾向越来越明显;至殷墟四期时,绝大部分墓葬中都使用明器。从落葬礼的角度
看,明器开始普遍用于随葬,意味着殷人越来越少地在落葬时举行奉献食物的祭祀
活动。因为明器细小、粗糙,不可能真正放置食物,反映了其时人们对鬼神已远不
像先前那样敬而畏之。
甲骨文中也提供了这方面的资料。
根据甲骨卜辞统计,在殷墟文化早期,武丁在时,对祖先、神灵的祭祀,使用
牺牲的数目庞大,最多时可用牺牲千人、千牛、五百羊;康丁至文丁时,一次性最
高用牺牲数减至二百人、百牛、百羊;帝乙、帝辛时,一次最高用牺牲数减至百头
以下,用人牲最多为30名。从早到晚,呈明显的递减之势。
古文献中也有类似的记载。
《周本纪》:“今殷王纣维妇人言是用,自弃其先祖肆祀不答”。意思是说,当今
的商纣王(商王朝最后一位王)只听信妇人言论,对祭祀祖先这么重要的事情也不顾
不问。
《尚书·微子》:“今殷民乃攘窃神祗之牺牲用,以容将食无灾”。意思是说,当
今的民众居然偷窃供奉神祗的“牺牲”,吃了也不会受到惩罚。
《史记·殷本记》则记载了一个“武乙射天”的故事:商代末年商王武乙自认权威
无限,居然藐视上天,拈弓搭箭射向苍穹。
以上种种变化,似乎暗示曾经对神灵深信不疑的商人,包括商王在内,后来都
逐渐对鬼神的信仰发生了动摇。 | q*******u 发帖数: 1405 | 4 姜子牙应该就是羌人,估计和商绝对有八辈子深仇大恨。
【在 l*******r 的大作中提到】 : 商纣真悲催,被冤枉了
| r**********9 发帖数: 19633 | 5 有时候革命不代表正确正义。你知道的,闹革命就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想登龙庭御极是
古代男人的梦想啊 | l*******r 发帖数: 39279 | 6 羌人跟汉人血缘很接近吧
看了这帖子,商朝灰常不错啊,妇女地位高,社会很开明,任人唯贤
【在 q*******u 的大作中提到】 : 姜子牙应该就是羌人,估计和商绝对有八辈子深仇大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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