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 发帖数: 787 | 1 一个缺乏自由的国度里,会产生两种偏执:一头是公民没有享受到法律赋予的自由,另
一头是,个体认为自己应该享受到不受法律约束的绝对自由。
最典型的例子是范跑跑。他跑就跑了,事后还大言不惭的说,跑是自己的自由。中国可
能没有很完善的教育法。如果有这样的一个行业性规范的法律,危险时刻,教师显然不
是能说跑就跑的。
言论也是这样。
每个人的言论自由是受法律约束的,前提是,不影响他人的利益和自由。
很多国人以为,美国就没有因言获罪,那是误解。看新闻,美国前两天刚抓了两个乱
说话的英国人。这说明,你说了任何危害美国国家安全的话,它肯定是要管的。
因为言论不是绝对自由的,所以有各种因言获罪的机会,例如诽谤,侵害名誉,甚至是
危害国家。
当然任何诽谤,都可以把自己包装成无辜的主观推论,希望享受言论自由。
但是任何诽谤,一定是缺乏事实根据的,一定是主观推论的,一定是对别人带来困扰和
伤害的。不应该受到言论自由的保护。
而且诽谤,有的是片言只语,有的则已经串成了一个完整的故事,危害更大。
方舟子在这次方韩战中,通过自己的想象编造了一套完整的人造韩寒的故事,通过自己
的影响力,言之凿凿广为散播,我认为是符合诽谤的条件的。 |
S*****H 发帖数: 90 | 2 在美国,告方舟子诽谤肯定是没戏的。
美国的宪法第一修正案就是言论自由。
在美国,你可以对某人说:你是可白痴。
但不可以说:我要宰了你。 |
m********t 发帖数: 814 | 3 我觉得正好相反啊。lz谈的就是言论自由的定义啊,不能无限延伸外延。你说的最后那
句属于恐吓范畴。。。
【在 S*****H 的大作中提到】 : 在美国,告方舟子诽谤肯定是没戏的。 : 美国的宪法第一修正案就是言论自由。 : 在美国,你可以对某人说:你是可白痴。 : 但不可以说:我要宰了你。
|
m*****t 发帖数: 2800 | 4 在美国,除了有诽谤罪,还有一个是损害名誉罪,你可以说奥黑是白痴,但如果你的不实言论负面影响了他的书的销路,就是有罪。
诽谤罪、损害名誉罪,国内违反法律的人太多了,很多根本不当一回事,尤其是南方系的那帮汉奸文人。 |
g******n 发帖数: 32 | 5 楼主说的太对了。觉得韩寒应该早些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此事。对一个作家的声誉的损害
,是一辈子的影响。所要求赔偿的数目绝不仅仅是十万。方舟子打假本身没错,但是他
应该明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特别当对方是一个作家的时候。 |
L*****s 发帖数: 24744 | 6
错了.明者自明.韩寒根本不害怕舆论和媒体,因为他的社会形象已经牢固了,不可能轻易
就被拆台..
【在 g******n 的大作中提到】 : 楼主说的太对了。觉得韩寒应该早些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此事。对一个作家的声誉的损害 : ,是一辈子的影响。所要求赔偿的数目绝不仅仅是十万。方舟子打假本身没错,但是他 : 应该明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特别当对方是一个作家的时候。
|
s*****o 发帖数: 787 | |
a****l 发帖数: 234 | 8 你是白痴 -- 可以考虑verbal abuse |
f****d 发帖数: 3217 | 9 我反而认为在美国只要HH能拿出确凿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或者能够证明方的居心和目的
是可以胜诉的。HH也是属于名人,方的这种言论如果不是事实绝对会对HH的名誉甚至个
人收入造成影响,是符合诽谤的定义的。如果一个普通人写了篇好文章你说他是人家代
笔的,那要告诽谤可能有点难,因为那个人知名度不高。就再举个例子,如果哪天方突
然也说金老的那些武侠小说也是人家代笔的,你觉得金老搞他有戏吗?在美国,你可以
试试看对别人说你是个白痴,如果你是在公司里讲的话,事情可以闹大到把你开除,就
算你老板要罩你,给你个警告肯定也免不了的。我前两天刚发生一个事情,我和一个同
事聊天说朋友生了个女孩,我告诉他我这个朋友觉得女孩子以后花费少,不一定要受好
的教育。他马上很警惕的看看周围提醒我说我们这里有很多女同事,我只好来一句,i
think he's kidding。这里讲话比国内不自由太多了。
【在 S*****H 的大作中提到】 : 在美国,告方舟子诽谤肯定是没戏的。 : 美国的宪法第一修正案就是言论自由。 : 在美国,你可以对某人说:你是可白痴。 : 但不可以说:我要宰了你。
|
z******i 发帖数: 5114 | |
|
|
s*****o 发帖数: 787 | 11 方舟子其实是在钻法律的空子
【在 z******i 的大作中提到】 : 方在美国估计谁都不干搞 : 早就被告无数回了
|
d*********2 发帖数: 205 | 12 别理楼主这个人了,他今天一直在发挺韩寒的帖子,开始我以为他幼稚,现在看他是故
意的,揣着明白装糊涂,很可能是韩寒的水军
【在 m********t 的大作中提到】 : 我觉得正好相反啊。lz谈的就是言论自由的定义啊,不能无限延伸外延。你说的最后那 : 句属于恐吓范畴。。。
|
m********t 发帖数: 814 | 13 啊?是跟我说么?我是很感激你这么亲切的跟我说话啦,但是,难道我的表达真的这么
有歧义么?
【在 d*********2 的大作中提到】 : 别理楼主这个人了,他今天一直在发挺韩寒的帖子,开始我以为他幼稚,现在看他是故 : 意的,揣着明白装糊涂,很可能是韩寒的水军
|
s*****o 发帖数: 787 | 14 果然是方的信徒,~~~
【在 d*********2 的大作中提到】 : 别理楼主这个人了,他今天一直在发挺韩寒的帖子,开始我以为他幼稚,现在看他是故 : 意的,揣着明白装糊涂,很可能是韩寒的水军
|
j****0 发帖数: 1074 | 15 韩寒水军都发展到北美了,肘子的信徒的思维真是让我无语呀。。。。
美国有言论自由,就像jon stewart,天天各种调侃,可是他从不下结论已经定性。
你看看肘子的文章和访谈,到处都是“一定”“确信”这种字眼。
说到底了,质疑只需要动动嘴皮子,不需要付出任何成本。这就是肘子在国内横行的深
层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