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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 发帖数: 554 | 1 记得前面有个前辈把自己做生意的经验教训放在签名档中,
记不得ID了,不好意思。谁能找到那篇文章号么?
这两天,商谈事务的时候我犯了一个可笑的错误,给各位参考。
对方公司的business manager给我们公司负责联络的发了一封信
这位朋友用forward as attachment的方式转发给我,
我用outlook express打开附件,看完后回信,同时cc给
几个相关的人员,但是没注意到这样回信对方公司的经理是
回信对象,而不是转信给我的合作伙伴。这次虽然没有造成什么大损失
但是,养成发信前检查发信的所有对象是否是你想要发的,你的回信地址
是否是你愿意对方知道的email地址,可能因此会避免不少麻烦。
希望各位别和我犯一样的低级错误。 | t****a 发帖数: 554 | | t****a 发帖数: 554 | 3 另一个经验:
千万不要认为所有的partners都明白现在的状况和你的意思。
希望大家注意什么一定要说出来,提醒不要做什么或者要做什么。
【在 t****a 的大作中提到】 : 记得前面有个前辈把自己做生意的经验教训放在签名档中, : 记不得ID了,不好意思。谁能找到那篇文章号么? : 这两天,商谈事务的时候我犯了一个可笑的错误,给各位参考。 : 对方公司的business manager给我们公司负责联络的发了一封信 : 这位朋友用forward as attachment的方式转发给我, : 我用outlook express打开附件,看完后回信,同时cc给 : 几个相关的人员,但是没注意到这样回信对方公司的经理是 : 回信对象,而不是转信给我的合作伙伴。这次虽然没有造成什么大损失 : 但是,养成发信前检查发信的所有对象是否是你想要发的,你的回信地址 : 是否是你愿意对方知道的email地址,可能因此会避免不少麻烦。
| u**i 发帖数: 16 | 4 Communication is always hard.
【在 t****a 的大作中提到】 : 另一个经验: : 千万不要认为所有的partners都明白现在的状况和你的意思。 : 希望大家注意什么一定要说出来,提醒不要做什么或者要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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