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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York版 - 梦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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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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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头花园歌女
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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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你要铭记,并且印证,宿命的不可抵挡。
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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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北方,沈初时老得很快。
他的头发在一冬之间变灰了。
那一年不太平,北方渐渐开始有战事,于是他只身往南方去。有时,在平直的高速公路上,彻夜疲乏的驾驶当中,他茫然望着车窗外烽火连天的尘世有多狂乱就有多平静,像个局外人一样,他会想,世界这样乱,沈初时再也找不回他的妻了。
这是他的妻失踪的第六年。当思念变成一种义务。
有一夜天际线垂得很低,夜空是青苍苍的黑色,风吹云动,星月俱灭。
沈初时驾车下了高速路,在附近的郊野找了避风的位置停下,困倦难当他爬去车的后座,望着窗外林木枯枝间晃动的风影,很快就睡着了。
不料夜半来了一群逃避兵役的少男少女,——时代造就的吉普赛人。他们开一架破旧的敞篷小卡,车身以荧光笔涂着反战标语“MAKE LOVE, NOT WAR”。懵懂中,初时听见他们生起火来,笑闹成一片,继而调情,在灌木的黑影里发出呻吟尤其放浪,好像反战给了做爱一个好重大的理由。但其实做爱何须理由?
终于,他忍不住拂去车窗上的水雾,窥视不远处那律动不休的肉身,心中一颤,反抗是多么苍白而惨厉呵。也曾青春无敌的沈初时,于这流亡的路上幡然悔悟了:尘世间,做爱并不比战争更有意义,如果一定要寻求意义的话。——凡依靠意义为生的人,最终会因意义而死亡。
不久,有人来敲他的车窗,邀请初时加入。他没有拒绝。
在享用过他们的酒、大麻和女伴,享用过斑斓的幻觉、缤纷的情欲以及情欲退潮时虫噬般侵上的孤寂之后,沈初时为年轻人留下一些水和食物,在清晨的浓雾中独自离去。
沈初时是个生意人,战事开始前他在北地经营一间家具店。
后来店面给乱军放了火,烧为灰烬,他逃出来,穿着睡衣裤披着一条消防警给他的薄毯。某一刻,他发觉他失落了他的婚戒,但内心却没有焦灼。木然站在对街望着窗口舔出火舌气焰越来越高,这样沈初时就明白,离开的时候到了。
事实上他并不惊奇当他发现自己的心已经给不出爱,也给不出眷恋和感伤。他只是一再地想着,离开的时候到了。
那天早晨的雾气很怪,浓,稠,始终不散。
沈初时停了车,放低车窗探出头去,凉森森的空气立刻涌入鼻腔,冷而刺激。周遭却再也见不到车、路灯和加油站,什么也没有。下车走几步,也不甚落实,似踏在云上。初时心下一空,忙求救般回顾他的车。只见车灯的锋芒已给雾气洇开,变得极淡极轻,一如星辰之远,一如水花之温柔。他又疑心是在做梦,掐自己的手背,发觉有痛,又掐自己的面颊,也有痛。是的,他醒着,在这里,但世界,不见了。啊无所谓,初时抽着嘴角一笑,那么来吧,虚空之中有无限可能。
于是他回到车里,发狂般踩了油门,以上百码的时速在雾中穿刺,他似听见耳畔噪起一潮一潮暴烈的鸦叫,后来才发现那是他自己的笑声。
这样,当沈初时驶出无边的迷雾,活着,没有死,他竟毫不掩饰地失望了。
接下来,在日光令双眼几乎盲掉的刺痛当中,他看到了梦土。
——
梦土悬浮而破碎的国境。
土地如同浮云,裂成不规则的巨大的一片一片,高高低低,随风漂流。空气中暴露着乔木灌木的根茎,房屋的地基,泥和岩石,不羁而狰狞。
梦土是碎片之国,庄严而空幻地存在,在幽寂中浮荡,千年又千年。
自此,沈初时弃车而行,往梦土深处停停走走,直到第三个黄昏,方才听见人声。
极沸腾的人声,还有,极暴烈的火光。
而于初时,依然暗昧。
他心知这是一处异境,遂尽可能坦然地往前走,却在人群中瞥见一张脸。
那脸上涂了血,干后结成紫血痂,见初时在看,脸的主人于是莫名地一笑,血痂骤然裂开,蛛网般织在脸上,又像是闪电的撕裂。初时便觉十分恐怖。惶然四顾,方觉这里的人,每一个,脸上都有一种疯相,一种近乎狂人的表情。
忽有人来扯他的衣袖,“喂,瞧我这件衫”,说时扬起手中的绿斗篷。
初时闪身避过,才见那斗篷乃以一方一方青蛙皮织就,黏腻可怖。而那人手中捏着针线,肩头搭着成串的蛙,血肉模糊的细小裸身,没有皮,活着,一息尚存而犹自挣扎,——反抗是多么苍白而惨厉呵。
沈初时仓皇跌走,到墙角,干呕不休。尘世乱局中数十年的历练,到今天,全部荒废。
他曾以为他已见过最坏的,呵,那不过是因为他尚未见到更坏的。
一回头他就看见了那个女郎。
红衣,赤足,黑发垂落至膝弯,眼睛很深很暗,形状像橄榄,肤色如蜜,有蛮荒之美,一个黄金女郎。
她在人群中起舞,手执一面青铜铃鼓,依节进退,脚步轻捷如豹,腰臀款摆却又艳媚如狐,像跳恰恰,漫不经心地引诱,而她的舞伴,竟是一匹狼!
这时就下了雨。雨水溅在她裸露的蜜色的肩头,起了一小朵一小朵的蓝火。
初时望着她,心中一时晦暗不明,不知为什么忽然以为,在遇到她之前,他的存在没有意思。
女郎也看见了他,眼神一顿,陡地笑了。
她拨开人群,走近他,拖住他的手,她的手滚烫,如攥着火焰,她说,“啊,你来了”,像已认识他很久。
如果你还不曾了解梦土的族人,那么我就无法向你解释梦土是何等癫狂的国度。
他们是蚩尤的后裔,彪悍,骁勇,肉身曾以黄金锻造,永垂不朽,地老天荒地存在,千年又千年。因而在梦土,死是最大的耻辱,是耻辱中的耻辱。
同时,他们恐惧睡眠,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入睡。而在醒时,他们就竭力挥霍自身的狂暴,在现实中实施所有可能的梦境,否则,这种狂暴就会潜入睡眠,造成梦,而梦就是死。
——
一切都始于洪荒之初的那个诅咒:梦土之人不可以有梦,一梦而亡。
女郎的房子建在江心一处危崖之上,没有桥,她从江面上走过去。
江水浊而怒,初时下意识扯住她手臂,“会死的”,他说。
女郎朝他眨一眨眼,轻佻而冶艳,“咦,你关心我?”初时慑于她的媚态,一时竟说不出话来。她却又道,“初时,我们是不死的,我们只会被梦吞噬。”之后她不再理他,自顾自走去江上,如履平地,红裙扬起,如焰,如帜,极为辛辣热烈。恰是日与暮交界的狗狼时刻,远方有群鸦归来,盘旋。那女郎在江中略站一站,姿态倨傲,像王者临幸她的国。风扬起她的发,猎猎扑动,令初时想起飞鸟之翼,他却说不出她是鸽子抑或是鹰。
远方闪了电,山的背面滚来雷声。
女郎开始奔跑,身后浊浪排空,脚步带来风暴。于是沈初时明白,她是闪电般的女郎,但比闪电持久。转眼她已抵达。
初时忽听见幽微如叹息的女声,“初时,你来。”片刻之间,他已站在她的身畔。
晚餐是红菜汤,乳鸽肉,还有蜜桃和酒。
初时饿坏了,吃得很贪婪。女郎却不太吃,也不说话,只歪着头拨弄她的手镯,有金有玉,响声清脆。
待他终于餍足,女郎便向他摊开手,笑问,“你可以给我什么?”
初时一怔,耸耸肩,“我已一无所有。”
“我的每一个客人,都给我一样东西作纪念。”是的,这里四处散落来自尘世的遗物:珐琅胸针,翡翠烟斗,皇冠,瓷器,宝石,匕首,枪和书,甚至Beatles那张销量惊人的白色专辑。“那顶皇冠属于一个女公爵”,女郎随手往架上一指,“为了得到它,她毒死了她的父亲、兄弟和两个侄子,放逐了一个深爱她的男人。她终生未嫁,也没有子嗣。她到我这里时非常憔悴而悲哀。我没有见过比她更想死的人。那把匕首属于一个西班牙人,刀柄上刻着石竹花和他未婚妻的侧脸,后来他也是用这匕首杀了她,因为她的不贞。而这本书……”女郎突然住了口,不再把陈年的故事讲下去,只道,“你呢,沈初时,你给我什么?”
于是初时摘下他的手表。一只劳力士蚝式表,是结婚周年纪念,他的妻送给他。可是自他踏足梦土那一刻它便不再走动。“就连时间也抛弃我”,这手表令初时觉得冷并且觉得孤独。
他早已是一个倦怠的人,不耐烦还有那样多的日子要过。而此刻他的日子到头了,人却没有死。——多么恐怖。
这样想着,他就把手表递过去,女郎却不接,只漫然笑道,“这个,我已有太多”。
啊是吗,那么你与那些手表的主人,曾有过怎样亲密的授受?是否你看着他们的眼神也与此刻一样,蓄意地,挑动他们的情欲?初时无端地,竟吃了醋。其实她跟他又有什么关系?
可是眼前的女郎的的确确,令他衰朽的心再度懂得惊悸。
如果说人在日子的尽头必须做一件重要的事,那么,初时觉得自己,必须爱上她。
“你给我什么?”女郎仍在追问,已经不是为了答案,只是为了,戏弄他。
“我给你一个名字”,初时想,如果她拥有的已是这样的多,那么至少他还可以给她一个名字是独一无二的,“从今天起,你叫郑红衣。”
女郎听了眼神一暗,垂下头去不再说话。
良久良久,又扬起脸来,依旧漫然一笑,“好呀”,她说。
当晚初时就睡在沙发上,壁炉里燃着火。
至夜半忽被人声扰醒。睁眼只见一个男人正站在红衣床前,看不清面孔,但初时看见火光投射他的阴影极大极大,动荡地布满整个房间。
“为什么没有动手?时间已经到了”,那男人问。
红衣却嘻嘻笑着从枕间坐起,胸前掩着半扇血红的裙幅,“你来这里原来不是为了我,倒是为了不相干的人。”声音沙哑而柔媚,并且初时看见她金色的小腿,正阴谋般延展,缠绵住那男人的靴,那男人的膝,然后向上,向上,持续地,邪魅地,攀援。那人便不再说话,房间里回荡他的呼吸,像涨潮。初时相信他和他自己一样,受到情欲的蛊惑,脑中已不再有意识。
空气是在这一刻变得寂静而凝重。那是情欲的重量,沈初时想。
后来他就看见,在夜色与火光的夹击下,红衣的身体不断地向后弯折,每到他以为是极致的时候,她却还可以再往后折一点,再折一点。那样纯粹的堕落和屈从呵,对肉体,对原欲。陡地,她像是再也无力负担,弓一般的身体猛然反弹,伏向她身下的那个男人,是征服也是臣服。男人失控地呻吟出声,该刹那,红衣笑了,笑起来嘴角像是有血。
沈初时就是在那一刻,洞悉了她的凶残。
然而,仅仅是借由观看,他已仿佛体会到她幽暗的极乐,体会到她金色皮肤下秘而不宣的疯狂。
于是,猝不及防地,沈初时浑身一凛,头皮瞬间缩紧随即传来微微发麻的快感,不可告人的快感,就像,射精。
这幢房子所在的山崖极险,崖上遍布白色怪石,满目荒凉,寸草不生。
江风啸起,激荡极强烈的,水的腥气。
初时记起昨夜的窥视,心境上很尴尬,茫然走在风中,却也不由得将身上的大衣卷紧一些,一面又想,女人不应该住在这样的地方,毕竟是,太狰狞了。
这时,他就看见了那具尸。
尸身全裸,横陈在一堆乱石之间,距他不过五步,金棕色的肉体紧致而完好,长发披离,是个女人。初时一惊,但却站在原地没动。自从来到梦土,他竟也学会了接受一切不寻常的事。
“那是我的母亲”,闻言,初时这才一个激灵,回头只见红衣站在不远处,裹着一条矿灰色的毯,裸着肩膀,面色平静,却有难言的耻感一闪而过,她接着又道,“很久以前,久到我已不能记认的有一天,她被梦抓住了。”
初时急回身去看,只见那尸身的小腹果然正微微起伏,仍有呼吸,她还活着!
他舒了一口气,“她只是睡着了,没有死”,他想这个情形也许就好比植物人。
红衣眼神定定看着初时,嘴角抽动,似觉得苦涩,“你不会懂的初时”,她说,像是倦极,手指揉了揉额角,“我们一旦被梦俘获,就只有消失一途。梦一结束,肉身随之消灭,像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说着她已转身往回走,“我母亲在这里,已有上千年。
消失只是时间的问题。”
——梦土的族人是不死的,他们只会被梦吞噬。梦境或长或短,也许一夕一刻,也许千年万年,结果都一样,他们最终都不会醒来。
“可是至少,应该让她在床上死去。”
“呵,那是你们的死法。对于回到天地当中,我的族人有更纯粹的方式。”
梦土之人,肉身刚健不朽,几近永恒,却又如此脆弱,竟敌不过一梦相侵。
初时想,他并不羡慕他们。
“究竟是什么令你们发梦?”初时忽然问。他想这个族群其实已近于神,但他们的阿基里斯之踵,实在是,太莫名了。
“妄念、无法挥霍掉的狂暴、过剩的想象力,归根结底,是意志的薄弱”,红衣说时撇了撇嘴角,语气极为轻蔑。
她又接着说道,“但是,这都无法解释我母亲的梦。我的母系血统极为罕有,我们世世代代都是梦土的族巫,拥有族人当中最为强健的心智,负责维持族群精神力的平衡。直到此刻,我的母系血亲也几乎全部在世,其中有一些,是从蚩尤的时代一直活到今天。
只有我的母亲,她再也不能睁开眼睛来看我了。初时,为此我感到耻辱,还有,恐惧。”红衣微微侧转了身体不让他看见她的脸,但初时知道,她在流泪。
黄金女郎也会哭泣。因为宿命的无常和幽暗,生命,无论是哪一种生命,都有机会体验
卑微跟软弱。无一例外。无一例外。
初时轻轻捉住红衣的手腕,将她拉近他,而她没有抗拒,顺从得几乎像是一个妻子。他的内心安静极了。她是黄金女郎,但比黄金温暖,亦是闪电女郎,但比闪电持久。他抱着红衣,深深叹了一口气。抱着她这个事实本身,安慰了他所有的孤独。
然后,他吻了她。
——不是出于情欲,而是出于某种久违了的寂静和温柔。
那是一个晦暗的清晨。
在初时怀里,红衣仍抖得很厉害,啜泣很久,像走失的幼兽,而此前他不知道她是这么薄的一个人形。他抚着她的发和背脊,一遍遍叫她的名字,“红衣,红衣。”她所拥有的已是那么的多,只有这个名字,是他送给她的。崖头的风猛烈而强劲,初时想,他可以一世就这样抱着她。
突然,红衣从他的怀中抬起脸来,头发很乱,潮湿地黏在面颊上。但她的双眼又灼又亮,安静而疯狂,她对他说,“初时,我的母亲,她之所以发梦,我相信是因为……”,
这时她却又停了,黑眼睛看着沈初时,几乎看得他痛,看得他只好避开了目光,望向极为浊重的远方天空,那里正有一只白鸟缓慢地扑翼飞翔。
红衣叹息,一瞬间已离开了初时的怀抱。
再看时她已到了江心,倏忽远逝成一个灰色的浑浊的点,惟空气中回荡她的气息和声音,她说,“是因为,有一个人给了她一个名字。”
自此红衣就失了踪。日升日落她都不在这里。
沈初时想念她,想念得厉害。但他所能做的,却也无非是睡睡醒醒,饥饿时煮一点东西来吃,并且把Beatles那张白色专辑听了一转又一转。在寒冷与沉寂的空气里,听这样的音乐,等一个也许永远不再出现的人,沈初时的心,渐渐皱成一团。
Half of what I say is meaningless, but I say it just to reach you, Julia.
Sleeping sand, silent cloud, touch me, so I sing a song of love, Julia.
这是列侬写给洋子的情歌。1968年,她是他的茱莉亚。他的茱莉亚是寂静的云朵,是沉睡的沙,长发闪亮,笑起来的样子像风。十二年后,列侬遭枪杀,扑跌在地。而当时他身旁的洋子所做的第一件事,是用相机拍下了他碎裂、染血的眼镜。
一个强悍的女人,强悍而冷酷。因为她知道,他的不朽比他的死更加重要。
这个故事,讲的是不朽与冷酷之间的关系。
有一天黄昏下起雪来。
初时站在窗畔,望向江岸那一处甚嚣尘上的所在。隔着细细密密落下的雪,他几乎无从辨识出它的妖异跟绝望。时间在沉静中溃烂,他已不记得日子。
这时壁炉中忽然起了火。
他转头去看,见是红衣,样子很疲倦,手撑着桌面站在那里,她的嘴唇紫色而妖冶。
初时的心陡然敞亮,轻快如有千只白鸽振翼,他走过去,口中一面道,“红衣,昨晚我梦到你。”
但红衣却不说话,火光腾起很亮,她的面孔愈加黯淡,她说,“初时,为什么我想起你的时候,心会痛?而当我来见你,却感到欢喜和轻盈?”初时听了,心中酸楚喜悦。他展臂抱起她,抱离地面,转了一个圈。后又拥着她,将面孔埋在她的发间。他嗅着她,
如嗅黑色的玫瑰。他想,有一天他会说给她知道,这些疼痛、欢喜和轻盈有一个统一而固定的称呼叫爱情。
是在后来才发现那枚钻。
那是红衣肚脐上镶着的一枚粉红钻。
火光一跳一跳,不住跃动,那钻石像一滴血。
初时一再地看它,抚触它,记忆涨潮般无休止地湮盖。直到他终于,认出它。
“你看,它的色泽较其他粉红钻为深,这就是为什么他们给它一个名字叫耶路撒冷的蔷薇”,把钻石转让给他的犹太男子是这样说的。二十年前,沈初时二十三岁,他觅得这颗钻石,用来镶嵌他妻子的婚戒。记忆卷起海啸,他陡然记起所有他在尘世的日子。—
—这是他的妻失踪的第六年。
沈初时找到钱夹,取出一张相片拿给红衣看,“你是否见过这个人?”他问,“你是否见过她?”
红衣乜斜了眼睛,眼风从相片上一扫而过,口中只说“没见过”,说时脸上浮浪地一笑。初时知道她在说谎。
“她来过这里,对不对?走时留下一枚戒指作纪念,是不是?”初时攥住红衣的手腕,发急了,粗声问,“之后她去了哪里?你告诉我。”
壁炉里的木柴忽然“劈啪”作响。
红衣缩了缩身体,从地板上坐起,静静看着他,像从来没有认识他。
初时恼怒至极,往事又逼迫上来,他愈发不能忍受红衣的目光,她看得他好痛,于是他扑过去,以一只手捂住了她的眼睛。她真令他疯狂。他的臂上残留她的齿痕依然新鲜。
片刻之前,这齿痕曾刺激他,带他去到情欲的高处。电光石火,他记起了红衣的凶残。
记起她漫不经心地引诱,邪魅而不可抗拒,可是她笑时嘴角仿佛有血。
“你把她怎么样了?”初时伸手卡住红衣的脖子,逼问她。
水晶台灯翻倒,白水晶极琐碎剔透地落了一地。
天旋地转,他又望一望周遭璀璨的尘世遗物,皇冠,匕首,瓷器和钻石,他无法控制自己于是又问,“你把他们怎么样了?”
女娲抟土造人之后的一千年里,尘世和梦土之间曾有过三场空前绝后的战争。
最后一战,梦土一方节节败退,战火焚毁了梦土整个国境。正是从那时起,梦土不再与尘世接壤,它的边境线土崩瓦解,碎成一片一片。此后,梦土彻底悬浮在了虚空当中。
就在获胜当天,尘世之人对梦土进行了一次惊心动魄的屠城。
烧焦的尸体充塞了整条护城河,血雨足足下了百日方止
之后,双方订了约。
战败的梦土永恒地割让了全体族人的梦境。
但是,尘世也要付出相应的代价,因为他们屠杀的,乃是神的后裔。盟约里说,尘世每隔两千个日落便为梦土奉献一名人牲,这是梦土最朴素的索取。
“初时,我是世袭的族巫。依族例,每隔两千个落日,要由我喝下一个尘世之人的心头血。”
沈初时听了,体内也不知是哪一处起了一阵揪痛,低垂着头,无法再看她。
呵,原来她是一个妖物。痴缠枕席又怎样?红衣毕竟,非我族类。
红衣走去酒柜,行动时带起的风也令初时觉得惊动。她倒了小半杯琥珀色的威士忌递给初时,他轻轻摇了摇头,红衣遂自己喝了,又道,“在神前订下的约,世世代代不可更改和违背。如果仪式不被执行,神就会降罪。”
“可是如果那一天没有尘世的人到来?”最初的震惊过去,初时终于懂得发问。
红衣的脸在阴影里,声音又静又暗,“一定会来的,因为这是尘世跟梦土的约。而对你们每一个来到这里的人来说,初时,你一定知道有一种东西叫做宿命吧。”
在来到梦土之前,沈初时是一个无所恋慕的人。
尘世间正在发生战争,每一分钟都有人流血、死去,而他流亡到了梦土,迷惑而失重,来送死,来爱上一个女人,只因他觉得在尘世中所发生的一切都没有意义。或者,这就是他的宿命吧。
天色已经幽暗。炉火轻轻爆裂。窗外大雪,无声而隆重。
“呵,你知道怎样取得那血最好?”红衣问。
她席地而坐,屈起一只膝, 面孔倚在膝头,神色憔悴,手指梳理她长及脚踝的黑发,一下一下。初时想,红衣这样子真是稚气,几乎像小女孩子。
“要豢养他们,让他们感到松弛、安全。然后,在最惬意时砍下他们的头颅,并且立刻,剜出他们的心。那一枚滚烫的,尚在搏动的心器。心属火,需以极利的竹刀剜出,方能鲜活。切忌惊吓他们,否则胆会破裂,胆汁侵入心脉,血会发苦。”她仰头将杯中酒饮尽,舌尖舔一舔嘴角,似有回甘。
初时骇笑,其实他不想知道得这么多。——昂扬一刀杀来,好过以细节逐寸凌迟。
这时初时忽觉眼角一跳,外头火光纷扰而至,一时间雪野亮如白昼。
望出去时,见黑压压的人潮正汹涌淹上,各各举着火把,寂静而疯狂。
红衣遂起身开了窗,雪风旋转着扑至,扬起她的发,如焰,如帜。她走去积雪的露台,神情倨傲。
初时见她赤着一双脚,一踏进雪里,雪便如遇火般化了。
她真热,但不会比情焰更热,
人潮当中,有一人铁塔般出列,背光,看不清面孔,但初时看见火光投射他的阴影极大极大,动荡地布满整个雪野。啊,他见过他,就在初来梦土那夜,他听过他的呼吸,在情欲的催动下,就像涨潮。而这时,来人正对着红衣说,“请立刻动手。你已迟了十个日落。罪已经降下了。”说时,闪身至一旁,众人随即分开,让出脚下一具一具金棕色的肉体,成百上千,列如战阵。
此前多少癫狂,意图逃出劫数,然,一梦袭来,都是徒劳,宿命的面前,纷纷败北。
初时见之骇然,虽然明知他们没死,他的心仍然感到沉重和苍凉。
那铁塔般的男子一身重铠,在火光当中炫耀如神,他声如洪钟,又向红衣斥责道,“被梦俘获的人,从来没有这么多。他们消失的速度,也从来没有这么快。”初时这才注意到,是的,那些肉体正不断消失,相继在雪地上留下一个一个浅淡的人形坑陷,并且,这些坑陷在转眼间便被大雪充盈,像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
诸法空相,竟彻底如斯。
人群里哀声四起,轰响成极浩大的一片,好似一头洪荒巨兽,屈辱而负痛,受了致命伤。
“是因为你已不够强大,不够笃定。你软弱,动摇,意志不坚,为了一个祭品,一个低劣的异乡客,忘记本分和职守,令合族之人神思动荡。现在,为了根除此患,你必须立刻杀了他。”说罢,那男子跪下,膝行向前,对红衣呈上他蓝隐隐的佩刀。众人也随之跪下,黑压压匍匐了一地。
大雪浩然扑落,周遭隐隐传来江涛,寂静而疯狂。
是这样沈初时才明白了,自己在此地的朝朝暮暮,一旦一夕,都是以红衣族人的疾速消失为代价。——他杀了人,而凶器竟是他的“存在”。从不认为他的存在,竟是这样的
罪恶。初时在心里喊,不如杀了我。
红衣像是听到他的心,猛回身望向他,双眼深暗,如有铁锈。
风势陡起,又狂又烈,扯动她红裙黑发皆纷乱如云。
初时看她,方觉她此刻彻底地是一个巫。——在嗜血和野蛮的深处,有一种地老天荒的悲哀。
“呀,看!”众人里不知谁惊叱一声。
于是所有人都看到了——崖头的乱石之上,正火速地生出一树桃花。
那树粗野而势不可挡地长将出来,开枝散叶,如火燎原,豪奢已极。
而初时记得极清楚,那里,原是红衣母亲的所在,她躺在那里入梦,已有千年。
红衣偕着初时,片刻已到树前站定。于是她还来得及明明白白地看见,树正是从她母亲的肉身上长出来。它愈发鲜明,而那具肉身则愈发灰淡;到它终于长成,红衣的母亲就
彻底消失了。
只是一刹那的事。
其后,红衣茫然望定树的根部,喃喃自语,声音低不可闻,“啊,这样就没有了。”初时知她难过,遂紧紧握住她的手。
但那桃花真是个石破天惊的异数。
众人仰望,仰望到几乎跌倒,方才得以见到树顶高耸,直入有雪片坠下的夜空深处。其上桃花千红万艳,静定,明媚,繁丽而且强壮,兀自在大雪当中开得宝光流溢。明白宣示,它来了,并将千秋万载地存在下去。
太过分了。
过分华美,过分明亮,华美明亮得(初时暗想)几乎像是,一个讽刺。
“这棵树是从梦里长出来的”,族众倏忽醒悟,惶然退后,于七、八丈外站定,彼此私语,“不要触碰,不要接近,它来自一个梦。它是神降的罪。它是有毒的。”
红衣却抚着树身,很低地叫了一声,“妈妈。”
继而侧转脸对住初时一笑,“我的母亲曾藏匿一个异乡客七七四十九天,之后仍不得不杀了他,剜心,饮血,完成祭祀。当夜,她对我说她好疲倦,之后在祭坛上睡去,从此没有醒来。那个异乡客,初时,他给了我母亲一个名字,叫做花明。”
其实并不难懂,红衣的母亲手刃爱侣,之后陷入梦境,把哀恸和罪恶幻化成这一树桃花,炽烈,挑衅,开给她的族人看,她的不懂得爱与死的族人。
一千年有时可以很短。在梦中,那不过是一树花开的时间。
初时想,这个过程,一定令红衣的母亲很快乐。
“神动怒了”,又是那铁塔般的男人率先发难,“因为你不肯杀了这个人。”
人群不语,似将话语的权力都交付了那个男人。而他们只是默默矗立于四周,黑眼睛很静很静,望着红衣。一种半兽的状态。初时只觉毛骨悚然。
“我为我的族人做过不少事。只有这件事,我没有办法。”红衣摇头,面孔上带着一种无法无天的神情。但初时分明感到她的手极剧烈地颤抖。她正在背叛她的族人,她害怕,却仍竭力维护他。
沈初时的心一时间非常幽暗又非常温柔。“我爱的人也爱我”,他想如果这是他的宿命,那么他很乐意接受它。
大雪依然下个不休。空气很重很静。
雪地里忽如闪了电般,蓝光一动,那铁塔般的男人已晃至眼前,口道,“那么,让我来”,说时已将刀锋喂向沈初时胸口,一痕钢蓝,裂裂如电光石火。而初时不避,反挺身向前受死。却是红衣侧身抢过一步,左手握上刀锋,“我不许你杀他。”而那人收不住刀势,劲力仍然前吐,刀锋从她掌中割过,极深极深,之后徐徐贯入她的左胸,发出微不可闻的一声,“噗”。
初时低呼,出手相扶,而众人依旧寂静,眼中流露嗜血的甘甜。
红衣扭身对初时道,“我不许你死”,说时脸上带笑,语气很软,像小女孩子撒娇。初时不知所措,只道她没事,便也对她笑了。
一切都发生得太快,快到血还来不及流出。
直到红衣拔出那柄刀,鲜血才漫上她的红裳,却像是一滩水迹,迅速扩散。她低声念动咒语,一时野风大作,吹动血珠飞溅至半空,继又和雪降下,漫天都是血雾。只不过是一眨眼的工夫,她和初时就被卷在一团血光里。
天旋地转,很快又复平静,再看时不知身在何处。
雪已停了,雪野中一片空茫。四下无人,天空中有一轮极大的红月。
“好了初时”,红衣苍白着脸一笑,惟左腮仍有几点残血,“我施了一个血咒,从今以后,我的族人再也无法看见你,再也无法伤害你。”她与她的族人彻底决裂了。
初时心里难过,说不出话来,只是紧紧握住她的手,并且头一次,感觉到她不再炽烈。
之后,红衣在一处雪窝睡下,侧身,白雪掩住她半边面孔,“血咒是最高等的咒语,太耗元气。现在,我要睡一会儿。”她阖上了眼睛。
“可是红衣,我还没有告诉你关于爱情的一切。”初时突然觉得不祥而且觉得孤独。他拼命搂紧她的身躯,并将她的左手贴上自己的面颊。那只手上已经没有伤口,也没有血。——郑红衣是黄金女郎,肉身不伤不朽,地老天荒地存在,千年又千年。
“嘘——,不用讲。爱对我来说,初时,就是你的样子。”
红衣像是累极了,额头抵在初时的肩窝,黑眼睛缓缓眨动,轻轻说,“对不起初时,我好倦,让我睡吧。”这样,红衣就睡去了,再也没有醒。
世界是这样的。没有悲悯可言。
有人泅渡过欲望、幻觉和意义的废墟为自己寻获一个爱人,后又无能为力地,失去了她。
事情总是这样的,没有悲悯可言。
七日之后,沈初时抵达梦土的国境。
“红衣,我们离开这里”,初时叹一口气,低头看了看红衣的脸。红衣正在他的臂弯中熟睡,面孔依然生动,长睫覆着双目,随呼吸微微颤动,像是随时会得张开眼睛。曾经盛放的,此刻正以迟缓的、肉眼不可见的速度萎败。
初时渴望知道她正做着怎样的梦,正被什么样的梦境吞噬。
并且无论如何,这将是他们在梦土的最后一夜。
然而一觉醒来已不见了红衣。——在她身体的余温里,静静躺着她的衣裳,那样一种腐败的红色,其上有残血的旧迹,缠在一处,浑似蛇蜕。
“啊,这样就没有了”,初时心中一恸,伸出手去抚触那一小块空虚。
他忽又想起阿兰•德隆离开罗密•施奈德的当天清晨,他留在她枕边的那一
支黄玫瑰。这世上有很多道别,没有说“再见”。
但沈初时已太疲惫了,不再有悲伤的力气。
令他感到痛苦的仅仅是,与同一个爱人要有两次诀别。梦土实在,是一个很残暴的地方。
这时那堆衣裳忽然拱动不已,不一会儿,从中手脚并用爬出一个幼儿,咯咯笑着,不过三四岁,眼睛很黑很深,形状像橄榄,肤色如蜜。见到初时,他便挥动肉乎乎的小手,口中咿呀儿语,要人抱。
一时间初时又骇又喜,竟不知如何是好。
这个孩子分明是红衣所造,为了与初时相见,他僭越了梦与现实的边界。
初时拥住孩子极柔软极细小的身体,俯身的一刹似听见红衣的笑声,并且,从孩子的衣襟间掉出一封信来。
在逐寸亮起来的天光里,沈初时展读这封信。四周起了雾。
初时:
只有当我已不在了,你才能看到这封信,但是不要悲伤。因为悲伤也没有用处。
你和你的族人出于对死的理解而理解一切,而我和我的族人徒具肉身的不朽,却在有生之年,长久地为精神所困惑。直到现在我才明白了,对我们来说,梦是救赎,而决非堕落。呵,你看,恐惧是多么无谓而且徒劳。
事实上,在梦里,我能僭越一切,成为一切;我能僭越时间,成为时间。片时即是千古,永恒与一刻没有差别。——从来未曾试过如此自由。
我在梦中怀孕,随后在一个春天的雨夜生下我的孩子(我们的孩子)。我决定让他有你的灰头发,而眼睛的形状要像我,他手脚长长要像你,蜜色的皮肤像我。初时,也许你不会相信,但我的确曾经感到,女娲抟土造人的快乐。
和我的母亲一样,像是一种本能,我知道应该如何抹杀梦与现实的边界,将梦境中最后的成像送到你所在的世上。剩下的事情变得简单,我带着我们的孩子来到我梦的尽头,在这里我将消失,由他取而代之。代价是,我的不存在将比我的族人更为彻底:不再存在于任何地方,现实或梦境,换言之初时,今后将来,你甚至永远不会再梦到我。
一想到这一点我就感到痛苦,而我已决心承受它。——我不是一个善于承受的人,但为什么我要做这样的事?
或者,我不过是希望我们的孩子,能够在一个懂得爱与死的地方生活。
又或者,初时,我不过是想让你知道,我爱你,千真万确。
梦土的国境线近在咫尺,悬浮、破碎而不失庄严。
沈初时牵着孩子的手向前走,脚步渐渐不甚落实,如踏着虚空。尘世已触手可及。
雾气冰凉潮湿地自脚踝湮没而上,孩子的身形愈发显得微茫,他的手暖暖小小,初时将
它握得更紧一些。“我们离开这里,红衣”,初时默道。
当他终于穿越了漫天迷雾,却发现,不知何时,他已丢失了他和红衣的儿子。
手掌依然蜷握,手心依然残留幼儿的温度,一枚轻巧的小手印,但沈初时的身边没有任何事物,那样空无。——梦土的符咒坚不可摧,亘古至今,没有人能够带走,幻境的子民。
红衣,对不起,宿命当前,我们到底还是败下阵来。
耳畔忽有极嚣闹的人声,初时急回头,一回头却已跌落。
惊惶之间,他一挣,终于张开双眼,恰见一架破旧的敞篷小卡正风驰电掣而过,音响开很大播着死亡摇滚,车身以荧光笔涂着反战标语“MAKE LOVE, NOT WAR”,其上一众少年男女嚣笑成一团。
他喘息未定,呵,他记得他们,昨夜见过他们。
而此时此刻,是一个极其辛辣热烈的晴天。
初时以手掌抹一抹面孔,才发觉自己一脸都是眼泪。
有太多事情由不得你我,与爱或不爱没有关系。
尘世或梦土也好,反正他沈初时来这世上,不过是失去一样又一样。
曾经轰烈的,后必变得寂静,并且没有证据,也无所谓纪念。一切终将无从说起。
良久良久,沈初时骇笑了。——原来那么刻骨铭心,也不过是梦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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