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 发帖数: 7759 | 1 中国网财经7月21日讯 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今日向社
会征求意见,拟对收费期限作出调整:政府收费高速公路偿债期按实际偿清债务所需时
间确定,各省实行统借统还;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偿债期、经
营期结束后,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实行养护管理收费。而此前,按照2004年颁布的现行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分别为最长不得超过20
年、30年。
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副司长魏东表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国家公路网的逐步
连线成网以及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的推进,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充分考虑对国家财力的需
求与可能,以及国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交通基础设施的政策导向,我国公路交通基础设
施的发展,特别是新建公路的发展,仍然需要坚持收费公路政策。
据悉,此次修订的理念是基于“用路者付费、差别化负担”,将坚持用路者付费、
政府性债务风险可控、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加强政府监管等原则,重点解决提升高效率
服务、保障养护资金稳定来源、使收费公路政策可持续发展和规范管理问题。修订的思
路是,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收费公路的发展政策,规范公路管理,强化社会服务,促进建
立收费公路长期、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魏东指出,将通过采取“收税”与“收费”并行的方式,兼顾和保障不同用路群体
的权益,向公众提供可自由选择的差异化公路通行服务。今后,占公路总里程97%左右的
非收费公路是主体,实现全国范围的通达,由一般公共预算保障其建设、养护、管理及
改扩建等资金需求。占公路总里程3%左右的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是补充,采取直
接征收车辆通行费的方式,向公众提供可自由选择的通行服务。
收费期限拟作如下调整:
(一)有关高速公路
1、政府收费公路中的高速公路实行统借统还,不受偿债期限的限制,按照用收费偿
还债务的原则以实际偿债期为准。
2、特许经营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并通过收费标
准动态调整、收益调节等方式控制合理回报。高速公路的经营期限不得超过30年,但是
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高速公路,经批准可以超过30年。
特许经营公路中的高速公路经营期届满后,由政府收回统一管理,与本行政区域内
的政府收费公路中处于偿债期的高速公路实行相同收费标准,统一收费。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施收费公路改扩建工程,将一级公路改建为高速公路或者
提高高速公路通行能力,且增加政府债务或者社会投资的,可重新核定偿债期限或者经
营期限。
3、政府统一管理的高速公路在政府债务偿清后,可按满足基本养护、管理支出需求
和保障通行效率的原则,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实行养护管理收费。
(二)有关高速公路以外的其他收费公路
政府收费公路中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其他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但
是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市区最长不得超过20年。
特许经营公路中的一级公路和独立桥梁、隧道的经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5年,但是
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区市最长不得超过30年。
收费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独立桥梁、独立隧道等在偿债期限或者经营期限届满
后必须终止收费,其剩余政府债务经审计后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
l**********0 发帖数: 48 | |
g***t 发帖数: 7544 | |
l*****i 发帖数: 20533 | 4 “今后,占公路总里程97%左右的非收费公路是主体,实现全国范围的通达,由一般公
共预算保障其建设、养护、管理及改扩建等资金需求。”
【在 g***t 的大作中提到】 : 长期收费的话,燃油税岂不是税出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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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 发帖数: 40861 | |
w***u 发帖数: 17713 | 6 梁山开年会,宋江主持。
林冲:今年咋家粮店没赚钱,
鲁智深:我的酒店一年赔了10万两银子。
孙二娘站起来哭道:大哥!你再不给我拨50万两银子我的5家妓院都要破产
宋江黑着脸一言不发。
李逵冲进来:大哥,我也……
宋江蹭的一下站起来:他们说赔我还信,你他妈的一个拦路抢劫的也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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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以此纪念中国收费公路2014年亏损1571.1亿元。
2014年,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3916.0亿元,全国收费公路支出中还本付息支出4207.
7亿元,养护经费支出469.2亿元,运营管理支出534.0亿元,税费支出249.5亿元,其他
费用支出26.7亿元, |
g*****y 发帖数: 1350 | |
X*******G 发帖数: 14887 | 8 应该提高收费标准十倍,延长收费年限到一万年。
反正公费有报销。
屁民不能到处乱跑。 |
Y*********i 发帖数: 2840 | 9 收费好
省得国内小资们整天嘚瑟自驾游
彰显我辈出国优越性
---liyuanchao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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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W*****e 的大作中提到】 : 中国网财经7月21日讯 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今日向社 : 会征求意见,拟对收费期限作出调整:政府收费高速公路偿债期按实际偿清债务所需时 : 间确定,各省实行统借统还;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偿债期、经 : 营期结束后,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实行养护管理收费。而此前,按照2004年颁布的现行 :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分别为最长不得超过20 : 年、30年。 : 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副司长魏东表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国家公路网的逐步 : 连线成网以及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的推进,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充分考虑对国家财力的需 : 求与可能,以及国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交通基础设施的政策导向,我国公路交通基础设 : 施的发展,特别是新建公路的发展,仍然需要坚持收费公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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