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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V 发帖数: 21731 | 1 为两家医院在医保审批、恢复上“打招呼”,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副局长
何宝林拿到了17.6万元感谢费,可就是因为这些钱,年过六旬的他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
徒刑10年。
案发:逮捕当月被免去调研员 收受两家医院贿款
2003年4月,何宝林被任命为宝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2010年5月被任命为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2012年6月被免去副局长职务,任命为该局调研
员。从2009年2月至2012年7月,何宝林负责城镇社会保障工作,分管养老保险科、医疗
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和市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等业务部门。
2014年9月4日,因涉嫌受贿罪,何宝林被逮捕,同年9月26日被取保候审。华商报
记者从宝鸡市人民政府网查询到,在其被取保候审的前一天,宝鸡市政府决定免去何宝
林的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职务。
去年12月,宝鸡市中院一审宣判,何宝林在担任宝鸡市人社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
务之便,在宝鸡脑血管病医院恢复医保定点机构工作中提供帮助,从2012年4月至2014
年6月,8次收受该院院长李某12.6万元。在审批宝鸡高新人民医院为医保定点机构和将
该院的“双源CT”纳入医保范围过程中,为该医院提供帮助,2012年5月和8月,两次收
受该医院董事长孙某5万元。
去年12月19日,宝鸡市中院以受贿罪判处何宝林有期徒刑10年,非法所得17.6万元
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宣判后,何宝林提出上诉。
供述:“现在收钱不妥,等退休了你再扶贫吧”
宝鸡脑血管病医院院长李某在证言中称,2011年国庆节期间,他到何宝林的办公室
与何相识。2012年春节后,宝鸡市医保处到医院检查,他担心查出问题,两次拿着钱找
何宝林帮忙,都被拒绝。
“当时何宝林说,如果有心的话,等其退休以后需要时帮助一下。”李某称,这实
际上是两人间的一个口头约定。2012年2月,该院因违法问题被宝鸡市医保中心(由金
台区医保中心执行)中止了医保结算业务。同年4月底,他到何宝林办公室说医院已整
改,让其派人检查,尽快开通医保结算。离开时,他将装有两万元现金的信封放到何的
办公桌上。没过几天,医保处组织的专家组来医院对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估,随后就
恢复了医保定点医疗服务协议。此后一直到2014年5月,为感谢何宝林在此事上的帮助
,李某先后7次又送给何10.6万元。2014年6月,医保系统被调查后,何宝林和其爱人到
他办公室退给他1万元。
作为何的下属,该局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主任、医保科科长都称,何宝林曾分
别打招呼“让关照一下”,尽快恢复宝鸡脑血管病医院医保结算业务。
对此,何宝林的说法与李某基本一致。何称,在查处期间,李某到他办公室求情并
给他4万元现金,他当场拒绝,并对李说,现在正在查医院的问题,收钱不妥,但心意
领了,“等以后退休了你再扶贫吧”。此外,宝鸡高新人民医院董事长孙某为了感谢何
宝林在该医院医保定点机构审批过程中的帮助,于2012年5月在宝鸡高新区一酒店吃饭
过程中送给何宝林两万元;同年8、9月份,为感谢何宝林在该医院“双源CT”纳入医保
范围中的帮助,孙某又在席间送给其3万元。
终审:一审已考虑到从轻情节驳回上诉
省高院二审认为,何宝林利用分管社会保障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审批和恢复相关医
院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等工作中,为相关医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已构成受贿罪。
对于其提出的上诉理由,经查,何宝林在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退缴全
部受贿赃款,原审法院根据其犯罪数额和上述情节,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量刑适
当,故其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昨日,华商报记者获悉,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l*******1 发帖数: 162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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