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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 发帖数: 15246 | 1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深化
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积极引导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和教育公平,近日
,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协等五部门联衔发文规范和调整
部分高考加分项目,进一步加强高考加分管理工作。
高考加分政策在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为高校选拔人
才提供多元评价信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部分高考加分政策在执行中出现
一些问题,特别是为获取加分的资格或身份而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等现象时有发生,严
重损害了教育的公平公正,社会反应强烈。
本次规范和调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体现党的教育方针、体现国家有关法规、
体现公平公正的要求,更好地发挥高考加分项目的积极导向作用。调整主要涉及中学生
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以下简称奥赛)和部分科技类竞赛高考加分,以及体育特长生加分
两个项目。
奥赛和部分科技类竞赛高考加分项目调整的主要内容:一是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
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
、二、三等奖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决定是否在其高
考成绩基础上增加不超过2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获得全国中学
生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和高考加分资格。有
关获奖学生拟参加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的,在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考虑给予参
加考核资格。
二是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
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
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学生,应届
毕业当年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决定是否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不超过20
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有关获奖学生拟参加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
取考核的,在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考虑给予参加考核资格。
三是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并被中国科学
技术协会遴选为参加国际(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
集训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资格,经所报考高校测试后决定是否录取。
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项目调整的主要内容:一是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
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获国家二
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统一测试达到相应标准的学生
,应届毕业当年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决定是否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不
超过20分向高校投档。
二是对于仍然保留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项目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
织的测试项目限定在中学普及程度高、锻炼效果好的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
、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各有关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还可根据本地中学生体育活
动开展情况,在上述运动项目之外增加一般不超过2个强身健体项目。
三是要求申请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资格的学生,须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其所在
中学出具的考生体育特长情况说明与推荐材料(相关信息应提前在所在中学公示),以
及所获运动员等级证书及相关参赛证明材料(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集体项目运
动员还须提供上场时间证明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体育部门对申请高考加分的
考生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四是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统一测试须全程录像,学生测试成绩现场公布,通过
测试达标者须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其所在中学指定地点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方可
获得高考加分资格。部分运动项目的省级统一测试标准由教育部制订。
上述两个项目的调整政策从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开始适用。2010
年(含)以前已进入高中阶段学习的学生,仍可适用调整前的相关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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