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1 发帖数: 2299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NJU 讨论区 】
发信人: icaruschina (伊卡), 信区: NJU
标 题: 想起一件丢人的事:南京2007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May 21 15:30:34 2010, 美东)
Space存档时间:2007年11月
当时觉得这个事情很特别,但由于觉得给学校丢了人,不敢发在百合blog上。额...
事情应该是这样的:某天周三,大家约好去K歌,地点好像是在湖南路苏宁楼上的
百乐门。回来路上我骑车带舍友mm的,在苏宁银河那边的大大的十字路口居然被拦下来
了!那个欠扁的交警二话没说,就拿了我们的钥匙,把自行车往路边上一锁(重点!车
锁不够长,没有锁到铁栏杆上!)对我们说,20块罚款,然后给钥匙走人。
我们承认了错误,一时失误,还承认了学校...本想态度好好的说说,交警肯定不
会为难我们小女生的,我们一看就是学生嘛,说说好话就算了。哪知道把人想的太美好
啦!那个男的交警,真讨厌,一点都不给转圜的余地!说什么都是20块的,而且当场交
,随便给张看上去像是停车费一样的收据就走人!怎么能这样呢?车子也才50块啊,岂
不是带 | g******n 发帖数: 53185 | 2 靠,现在的姑娘啊,胆子大,忘性也大。将来最好每人生6个孩子,好歹也有半打够她
们丢的。 | B*********s 发帖数: 292 | | s******0 发帖数: 13782 | 4 切!!! 你打赌没干过类似的事情?
【在 g******n 的大作中提到】 : 靠,现在的姑娘啊,胆子大,忘性也大。将来最好每人生6个孩子,好歹也有半打够她 : 们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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