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3 发帖数: 41 | 1 我四月份的时候准备租一个apartment, 当时交了申请和一百刀的定金,说是六月份开
始租,也没有签正式的lease,五月下旬的时候决定不租了,当时打电话给房东说我不租
了,他说“你不可以这样做,你已经说了要租的,因为你 我已经拒绝了很多别人的请
求,现在你反悔会给我带来很大的损失。” 当时我们说好先找看还有没有其他人想租
,一直没找到,后来我觉得过意不去,就说那实在没找到人,我就付一个月租金,但我
不会搬过来住,只是想帮你弥补一点损失。
之后,越想越觉得我没有道理要付这个钱啊,一是我本来就没又签lease,没有法律义务
去租哪个房子,二是 那一百块钱定金 已经给他了,定金不就是做这个用的吗?
现在的问题是,他哪里有我的社会安全号,和学校院系,我要是不给他这个钱,会不会
对我的信用记录有很影响呢?我到底该不该交这个钱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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