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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 发帖数: 39120 | 1 重庆一面做玻璃生意的租客,擅自在门面承重墙上打洞,并在空中建起办公室和员工宿舍,宿舍离地面有3米多高,工人通过扶梯爬上宿舍,宿舍除了挂在承重墙上外,下面仅有一根钢柱支撑。房东要求拆除违建,租客却置之不理,称“不仅不会拆,还要继续修。”
租赁户在墙上建起了办公室和员工宿舍
昨天上午,家住南岸区玉马路6号6—4区附89号的七旬老人张宗禄向重庆晚报新闻热线966988求助称,租他家门面做玻璃生意的租客,擅自在门面承重墙上打洞,并在空中建起办公室和员工宿舍,他要求租客将其拆掉,但租客置之不理,继续建造。
房东这样说
承重墙打洞 悬吊办公室
“昨天我看见他们在门面里面的承重墙上打了洞,又搭起个棚棚,叫他们拆,他们理都不理我。”张宗禄说。
该门面的租客叫冯国江,2007年6月租了张宗禄位于沙坪坝区石小路81号面积约96平方米的门面。现在,这家门面被冯国江用来做玻璃加工销售生意。
重庆晚报记者在这家名为渝航玻璃店的门面里看到,门面左边的承重墙上悬吊了两个长方形房间,面积合计十余平方米,长度相当于承重墙的长度。“右边的一间是员工宿舍,左边是前几天刚刚才建的办公室。”门面里的工人说,他们知道那个是承重墙,但已用钢筋固定,绝对不会有问题。
重庆晚报记者发现,宿舍离地面有3米多高,工人通过扶梯爬上宿舍,宿舍除了挂在承重墙上外,下面仅有一根钢柱支撑。
重庆晚报记者爬上宿舍发现,里面有4张床,有电脑,还有换洗衣物,地上散落着烟蒂。“上面以前最多住4人,现在已经没有住人了。”冯国江的爱人李丽说。
重庆晚报记者看到,宿舍旁边的办公室正在修建中,还没有完工,工人称几天之内就可修好。重庆晚报记者爬上3米多高的办公室看到,里面有一名工人在办公,还有一台电脑、一张书桌及一台机器。
租客这样说
不仅不会拆 还要继续修
重庆晚报记者联系上渝航玻璃店店主冯国江。冯国江声称不在重庆,且认为他对该房屋享有绝对的使用权,修建办公室和员工宿舍是绝对合法的。
20分钟以后,冯国江突然出现在渝航玻璃门市,说刚刚从外地赶回来。
“我不会将这两个房间拆掉,不仅不会拆,还要继续修。”冯国江态度强硬地说,租了张宗禄的房子,就对房子里面的空间享有使用权,是可以修的。
张宗禄表示,如果对方继续这样搞下去,他就不会再租房子给他们了。张宗禄向重庆晚报记者出示了当初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上写明租用期为5年,从2007年6月25日到2012年6月25日。冯国江则说,还要继续租到期限届满,如果张宗禄提前解约,他会告张宗禄违约。
街道这样说
这事管不了 找专家鉴定
重庆晚报记者在张宗禄的带领下,来到门面所在地的覃家岗街道办事处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解释,安全管理办公室已并入覃家岗街道办事处社会服务中心。
“这个事情我们管不了,你可以去找规划局问问看。”社会服务中心一杨姓人士说,对于打洞的是不是承重墙他们也不清楚,张宗禄可以去找专家鉴定。杨还说,这种事情他们从来都没遇到过,如果确实是因为在室内修建设施造成屋主损失,屋主可以向法院起诉。
随后,重庆晚报记者拨通了覃家岗派出所电话。“派出所管不了,我们只管打架之类的纠纷,其他的我们不管。”接电话的一位女工作人员说。
张宗禄说,昨天下午,他就向覃家岗派出所打了电话,当时接电话的是一位男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说派出所管不了此类纠纷,不过可以帮忙查一下。但直到当天下午,张宗禄都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律师这样说
可解除合约 并索取赔偿
针对张宗禄遇到的问题,重庆坤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钱宇表示,根据《合同法》规定,张宗禄可以要求解除合约,并要求冯国江恢复房屋原状,对于冯国江在门面里乱搭乱建所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冯国江赔偿损失。
钱宇说,《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钱宇说,冯国江没有经过房主张宗禄同意,擅自对房屋进行改建,应该对其改建、增加的部分进行拆除,若因此给张宗禄造成损失,应该赔偿。
钱宇还强调,如果没有经过合法部门的同意对房屋乱搭乱建,张宗禄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
另据了解,1998年,我市就颁布了《重庆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野蛮施工破坏承重结构,危及建筑物自身安全。 | p*******u 发帖数: 504 | | p*******u 发帖数: 504 | | p*******u 发帖数: 5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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