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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 发帖数: 39120 | 1 望京,柔和的路灯灯光洒在冰冷的路面上,让人心生暖意,桑兰静静地坐在那里,眼神坚定。
1997年12月22日,桑兰在谢晓虹(左)的帮助下展示康复成果。曾经相处融洽的两人如今却要对簿公堂。
现场医护人员在救治桑兰。当年受伤引起的后果还在繁衍。
作为运动员,桑兰缺憾太多,没参加过世锦赛,没参加过奥运会,最好成绩是1997年八运会女子跳马冠军。
13年前,桑兰在第4届美国友好运动会中练习时严重受伤,造成高位截瘫,这也导致她的人生发生重大改变。除了终日与轮椅为伴,生活上有诸多不便之外,她心理上承受的压力更大。13年来,桑兰始终以积极向上的态度和灿烂如春的笑脸出现在公众面前。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的生活慢慢地发生了一些变化,比如“刁难航班”、“谴责保姆”、“批评小区”、“抱怨组织”等,外界对她的评价也慢慢有了改变,有人说桑兰矫情,甚至还有人认为她耍大牌。
如今,桑兰因一场索赔金额高达18亿美元的跨国官司再陷舆论漩涡,随之而来的还有关于人性和道德的争论。桑兰究竟为什么要弄出这么大的动静?恐怕不仅仅是受委屈那么简单。曾经的主管单位、国家体育总局体操中心和浙江省体育局撒手不管,伤残运动员保障制度缺失以及中美双方沟通上的差异,也是引发这起官司的导火索。至于前景如何,目前不得而知。桑兰的经纪人黄健表示:“桑兰就是要讨个说法,她甚至不在乎输赢。”
当年有人阻挠真相
桑兰称受伤是有人动了垫子自己分神才造成的,但当年主办方对外表示事故纯属意外,没有人为因素干扰。对此,桑兰并不认可,她称证人当年都被所在单位下过“封口令”。
1998年7月22日,第4届美国友好运动会,桑兰在一次跳马练习中受伤,颈椎骨折,胸部以下高位截瘫。在其受伤的第2天,中美双方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称该事件纯属意外,“排除了人为干扰的因素”。
这是桑兰打这场跨国官司的最重要理由,她的经纪人黄健告诉本报记者,桑兰最讨厌别人说她“学艺不精”。按桑兰的说法,那绝不是一次失误。“1998年,我的状态正在巅峰期,别说是‘手翻转体’这种早已烂熟的动作,就是再难一些,我也不会失手。”
桑兰坚称动作失误是受了他人的影响,“正式比赛前,运动员依次试跳。排在我前面的是一位罗马尼亚运动员。我起步然后加速,在达到最快速度时突然发现罗马尼亚教练正准备拉地上的垫子。我的注意力分散了,脑子里有一丝犹豫,终于乱了动作,头部着地。”她去年8月在微博上这样解释。桑兰强调,之所以时隔多年重提旧事,是因为当年曾受到阻挠。“12年后,我的教练和当年的许多当事人已经退休,和原单位已经没有什么关系,如果我现在对事故责任方采取法律措施,那么这些当年的‘证人’就不会被单位再次下达封口令。”
随着“跨国官司”的开始,桑兰删掉了大部分微博,并且变得“低调”起来。黄健解释说,主要是为了配合官司,“案情太复杂,我觉得可以拍一部电影了,桑兰不想吵架,只想用事实说话。”去年8月,黄健称桑兰打官司是为了“下半辈子的生活”,如今他换了说法,“桑兰就是要讨个说法,她甚至不在乎输赢。”
维权因被组织抛弃
去年8月,桑兰获全国青联委员提名,到体育总局盖章时被告知“不是我们的人”,她开始萌生讨说法的念头。其实,桑兰回国后不久就退役,获得20万元安置费后便和体操中心脱离关系。
早在去年,桑兰的微博便不时透露一些要打官司的信息,比如“律师告诉我,不要去计较录像,人证也是关键”等。
黄健透露,桑兰打官司的想法就是去年8月有的,“桑兰获得一次青联委员的提名,需要找单位盖章,但体育总局说桑兰不是我们的人,这让桑兰很委屈。从那时起她便有了维权的想法。”去年8月9日,桑兰曾告诉本报记者,“我最近半年内会努力让它进入司法程序。”
桑兰受伤后,时任体操中心主任的张健明确表示:“我们一定会对桑兰负责到底”,并保证给桑兰“最好的医院,最好的医生”。
黄健透露,桑兰回国后就退役,国家体育总局和浙江省体育局各给20万元安置费,此后她便和国家队脱离关系。按桑兰的说法,从没人邀请她参加体操队春晚,仅一次“有幸”回体操队,还是因为总局某位副局长的要求。
去年8月5日,桑兰连发数条微博,表达了对体操中心的不满。当时全国青联要推荐桑兰当委员,要求单位在推荐表上盖章,体操中心给出的回复是“桑兰和我们没关系”。据桑兰透露,曾有美国记者报道她伤后待遇差,体操中心领导闻讯后打电话要她改口。
由于桑兰受伤后在美国的监护人刘国生、谢晓虹夫妇有体操协会的背景(谢当时是中国体操协会副主席),官方说法不可或缺,但体操圈对此都唯恐避之不及。桑兰受伤时,高健任国家队总教练,这位前体操中心主任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已退休不便发表意见。1993年,现任体操队副总教练陆善真将桑兰招进国家队,但如今一谈到“浙江老乡”,陆善真便以“在外比赛”为由匆忙挂断电话。
桑兰的人事关系在浙江省体育局。黄健称,打官司前,已和那边领导打了招呼。浙江省体育局局长李云林拒绝谈论桑兰事件。
黄健表示,目前没有在国内打官司的想法,针对一些网友“可告国家体育总局”的说法,黄健说:“告体育总局什么?没有赔款?没有负责?没定工伤?在法律上站不住脚。”
8被告被索赔18亿
桑兰起诉的对象为5家机构和3个自然人,共18项指控,每项索赔1亿美元。被告方代理律师称,指控大都站不住脚,原告律师则表示,“能有几项胜诉就算胜。”
今年3月底,桑兰和黄健从多名候选人中圈定了华人律师海明,以他为主组建了由9名美国律师组成的代理律师团。海明曾在2008年起诉过美国CNN的辱华言论。
海明通过电子邮件告诉本报记者,他和黄健相识于两个多月前,“一开始我也不看好这个官司,因为诉讼期已经被耽误了。但黄健说服了我,桑兰知道我曾代理华人状告CNN,又解救留美博士翟田田出狱回家。更重要的是,我们的思想一致。”
4月28日,在海明的帮助下,桑兰将诉状送至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
据海明介绍,起诉对象包括5家机构美国时代华纳公司、美国体操协会、TIG名下的两家保险机构、一家名为RIVERSTONE的保险代理公司和3个自然人友好运动会创始人前时代华纳副董事长特德·特纳、桑兰受伤后在美监护人刘国生、谢晓虹夫妇。18项指控每项索赔1亿美元。
对于被告责任的划分,海明解释称,“时代华纳和体操协会是(友好运动会)承办方,负有保护参赛者安全的责任。场上工作人员疏忽造成桑兰受伤。特纳曾经保证负责桑兰一生,搬出慈善家的脸,但他食言了。保险公司只负责在美的医疗照顾,如果是美国人,可以得到终生照顾。但桑兰过去13年没有得到什么,除非她来美国居住。这是国别歧视。”
被告中争议最大的莫过于监护人刘、谢夫妇。海明称,刘、谢夫妇并未履行应尽责任,当年桑兰只有17岁,不到法定提起诉讼年龄,监护人应替她争取权益。起诉书显示,刘、谢夫妇还存在不当得利、侵犯隐私等行为。
针对诉讼,刘、谢夫妇的代理律师莫虎回应称,18项诉讼中的大部分在法律上站不住脚,“经过详细调查,我们认为18项诉讼里的大部分都会被撤掉。纽约联邦法院有诉讼期限的规定,有些1年就过期了,有些是3年,有些是6年,现在都过去13年了,还有一小部分存在。”
海明强调,“立案后才是取证过程的开始。我们告了18项,估计不会都赢,也不会都输。但决定权在法院和陪审团手里,能有几项胜诉就算胜。”
桑兰再陷舆论漩涡
起诉当年的监护人,桑兰被扣上“忘恩负义”的帽子。原、被告双方都表示自己很委屈。这件颇具争议的案子也引发了网民的大讨论。
得知被起诉后,刘国生5月2日在美国中文网发表博文,指责桑兰是“白眼狼”。“10多年来,我们对桑兰除了付出就是付出,如今她的律师倒过来控告我们,已严重损害我们的名誉,对此我们保留在中、美两地的反控索赔权。”刘国生称被桑兰告上法庭是因为“管闲事后好心没好报”,他还呼吁大家警惕身边的“白眼狼”。
刘国生在博客中说:“我们从1998年8月到1999年5月,曾在纽约接待桑兰一家三口约10个月(桑父提前回国),又在其后的9年内不断对她提供经济和医药援助,直到2008年奥运会前夕为止(医药援助至今没有停止)。一年前,我们获悉她要起诉CNN,还支持她‘维权’,甚至协助她寻找律师。但完全没料到,他们的真实企图是要起诉我们这两个曾经呕心沥血救助过她的人。”
此事被部分网友描述为现实版的“农夫与蛇”,桑兰陷入舆论的漩涡。对此,桑兰颇感委屈,她接受采访时提到了2008年的“感恩之旅”,当时美国《明报》作了报道。“我把雅典奥运会火炬给了刘伯伯(刘国生),其实那是我的最爱,当时有人愿意出数百万元想买我都没给。北京奥运会时,体操中心赠我两张开幕式门票,那时一票难得啊,我的父母也想去看,我都没给,毫不犹豫地给了刘伯伯和谢阿姨。”
黄健坚称,当初选刘、谢夫妇为桑兰监护人,而非桑兰父母,这是有阴谋的。“当年的谢晓虹何许人,中国体操协会副主席、美国乐达利公司董事长、电彩公司董事长,如果桑兰状告美国方面,势必会影响到当时的体操协会。”
据《东方早报》报道,刘、谢夫妇接受采访时,称照料桑兰导致“10个月没过夫妻生活”,黄健反驳称,“我问过桑兰,他们夫妻和桑兰当时各睡各的,谈何影响夫妻生活?”
此外,黄健曾暗示谢晓虹的儿子“猥亵”桑兰,海明称已向当地警方报案。对方律师莫虎称“性骚扰”一说子虚乌有。
被告否认法定监护
仅在立案阶段,双方已剑拔弩张,抢占舆论上风。刘、谢夫妇并不认可“法定监护人”的身份,但桑兰一方坚称对方就是体操中心委托的监护人。对此,知情人仍不愿开口。
双方就“法定监护人”一说争论颇多。刘、谢夫妇的代理律师莫虎接受采访时称,刘、谢夫妇是以志愿者的身份在美国照顾桑兰的,不存在所谓的法律手续。“美国法律没有规定像桑兰这样的孩子一定需要通过法律手续来确认监护人。”
对此,黄健反问道:“如果是志愿者,谢晓虹是哪个组织派来的?当志愿者之前报名了吗?桑兰受伤后想帮助的志愿者有很多,为什么最终他们成为监护人?”黄健表示,监护人与志愿者有本质区别,对方是在逃避责任。“这是多大的一个笑话啊。13年来接受采访他们都说自己是监护人,博客也写的是受中国体操协会委托在美国做监护人,体操中心主任也这么说的。”
桑兰受伤后,张健接受采访时称,“中心专门委派体操协会副主席、美籍华人谢晓虹负责照顾桑兰在美治疗期间的生活。”对于如何选定刘、谢夫妇照顾桑兰,桑兰的母亲昨日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称,自己当时在美国就住在刘、谢夫妇家里,其他情况她并不愿多谈。当年负责此事的体操中心主任张健已退休,多名知情人仍不愿开口。
海明认为,中国体育管理部门在授权给刘、谢夫妇时“未经任何正当程序和法律手续”。“桑兰在美国受伤次日,她的父母就接到通知,并立刻赶到纽约。然而,他们被剥夺了担任监护人的权利。”海明还表示,刘、谢夫妇在履行职责时有些“奇怪”,“谢晓虹夫妇严格控制桑兰的活动,不许她自由地和媒体接触。桑兰提到,她受伤是因起跳时有人动垫子,但谢晓虹夫妇和国内体育管理部门都不让桑兰这么说,并说桑兰有脑损伤。”
关键证据难以露面
桑兰称起跳前有人动了垫子,组委会则表示训练时没有录像。2008年,一位亲历者临阵变卦,桑兰得到关键证据的希望化为乌有。
为了官司,桑兰曾在微博上寻找证人,她的目标是罗马尼亚功勋教练贝鲁,这正是她所说的“临时撤走垫子的教练”。
黄健表示,13年前,桑兰就因缺少录像资料无法查明真相。现在,找到证明桑兰起跳时受到罗马尼亚教练干扰的录像,就能证明组委会组织工作的失误。桑兰强调,她并不会起诉贝鲁,“但主办方对场地管理及秩序混乱是导致事故的原因。”
组委会的说法是“热身训练没有录像”,“在起步时,旁边一架可移动的摄像机正跟着我。何况,操办友好运动会的是美国有线电视网(CNN),其摄像师是无孔不入的。”桑兰对此充满疑问。
黄健透露,北京奥运会前,美国ESPN电视台请她去录节目,承诺给桑兰看记录她受伤全过程的录像,但这一计划泡汤。ESPN解释说,一位亲历桑兰受伤事件的外国教练临阵变卦,不愿公开这份证据。
据《光明日报》报道,1998年8月11日,谢晓虹和刘国生出席了由中国体操协会举办的新闻发布会,这对夫妇正是“受中国体操协会委托的桑兰在美国治疗时期的监护人”。谢晓虹在发布会上否认了“桑兰受伤是因受到某国教练的干扰”的说法,她说,这是一个意外。张健也表示,据他了解,当时器械旁只站着中国队的教练,没有其他国家的教练。
在海明看来,证据暂放在一边,诉讼期才是关键。“当年没有证据,不是不起诉或拖延的理由。根据美国法律,证据是被告要交出来的,双方要互相交换所有证据。”
专家说法
起诉有依据 官司有风险
针对此案,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丁相顺。丁教授对美国法律颇有研究,他认为桑兰可以为维护自身权益提起诉讼,但同时会面临法律风险。
桑兰可以提较高的诉讼请求
新京报:桑兰对友好运动会主办方提起诉讼有无依据?
丁相顺:从理论上说,可以控诉主办方。桑兰可以基于主办方的过失或没有尽到相关义务给她造成伤害为由提起侵权起诉。如果主办方和桑兰达成相应的治疗、护理等协议,也可以基于主办方没有尽到合同义务提起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的法院体系包括联邦法院和州法院,作为外国人,桑兰向在美注册的机构提起诉讼,要向纽约的联邦地区法院起诉,但侵权和合同诉讼需要适用的实体法律却是地方州法律,这意味着桑兰此次诉讼面临复杂的法律问题。
新京报:部分诉讼已过了时效?该如何处理?
丁相顺:是否起诉是桑兰的权利,但是否进入审判程序,则是另一个问题。对桑兰来说,此次提起诉讼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时效问题。美国各州就不同类型的诉讼时效也多有不同,从1年到6年不等。如果桑兰基于主办方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提起诉讼,由于违约状态一直持续,可通过延长时效的起算点来消除时效超过的法律问题。被告可以以时效超过为由要求法院驳回起诉,如果法院接受被告的请求,案件就不会进入司法审判程序。如果法院未接受被告请求,案件将进入预审程序,会在正式审理前举行听证,交换证据等。
新京报:18亿美元索赔是否过高?
丁相顺:根据报道,桑兰提出18亿美元的诉讼,是基于多种诉求计算出来的结果。因此,无法单纯从数额上判断这一标的额的高低。美国法院受理案件时并非根据诉讼标的来收取受理费用,而是按照案件本身来收费。另外,美国侵权法对受害人的赔偿范围规定相当宽泛,除被害人的直接物质损失外,还包括精神损失和对侵权人的惩罚性赔偿。无论是从程序上还是从实体上说,根据美国法律,桑兰是可以提出较高的诉讼请求的。
国内体育管理部门也应反思
新京报:你如何评价这次诉讼?
丁相顺:桑兰在美国参加运动会时受伤,如果她在后续治疗时认为自己没有取得合法权益,当然有权要求救济,其中就包括从美国法院要求实现自己的权利。因此,是否起诉,作为局外人是很难评价的,更不应该基于道德判断基础上的单方主观评价。这样不仅不客观,而且对桑兰也不公平。
另外,桑兰13年前以国家队成员身份受伤,现在却以个人身份提起诉讼,体育管理部门应思考对运动员的责任和义务问题。
新京报:你认为桑兰胜算如何?
丁相顺:桑兰此次诉讼面临几个法律风险:第一,超过诉讼时效,无法进入审理程序;第二,如果桑兰和赛会组织方签订了免责声明,无法就受伤的事实本身提起诉讼;第三,所有诉求都需要证据支持,桑兰在收集证据方面可能面临巨大困难;第四,如果案件进入审判程序,且是陪审团审判的话,要看律师的庭审能力和证据是否能打动陪审团成员;第五,如果被告方确实存在侵权或违约行为,可能在庭外与桑兰和解,从而圆满解决这一纠纷。
经纪人:现在的阻力比13年前更大
5月5日晚8时,记者在望京季景沁园附近对桑兰经纪人黄健进行了独家专访,桑兰本人同样在场,但她只参与了拍照,没有接受采访。
“该履行义务者没尽责”
新京报:桑兰打官司的最主要的目的是什么?
黄健:桑兰就是想要个说法。大家都知道桑兰受伤,可谁知道桑兰是怎么受伤的?
这么多年来最困扰她的一件事就是这个,很多人会拿“学艺不精”这四个字来刺激她。
本来经过这件事,身体已经造成高位截瘫,还有很大的心理伤害,所以她近年来不断通过博客来解释这件事情。在诉讼上,桑兰没有考虑过输赢,只要能够把这事儿择清楚,她说这是最圆满的结局。
新京报:为什么现在才告?
黄健:我们在诉讼状上说,有些人本该履行义务,但没有尽到这个责任。当年桑兰还不满18岁,肯定由监护人来处理,别人邀请桑兰去迪士尼、去时代广场点灯,这都得经过谢晓虹夫妇的同意,影星莱昂纳多要看桑兰,也是要经过他们的同意才行,刘德华当时不是也想看桑兰嘛,他都没看成,被推掉了。
感受到“带引号的压力”
新京报:手头的证据怎么样?
黄健:证据未必要多,但一定要关键。一招制敌,蛇打七寸,拿出事实给法官,法官自会定夺。现在如果我为了把舆论挽回来,把底牌亮了……这是双刃剑,我把底牌亮了,公众也没法儿给桑兰帮忙。当年的阻力可能来自某个点,今天的阻力可能来自整个面了。
新京报:13年前的阻力,现在还有吗?
黄健:我只能把这里的阻力画上引号,可能和以前相比,现在是换了一种形式,通过某种方式来施加额外的压力,我能感觉到这种带引号的压力。
你看,我都在微博上骂人了,我本来是跟本案无关的,连我都急了。
新京报:桑兰被认为“忘恩负义”,你怎么看?
黄健:桑兰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上法院去起诉任何人,这都是法律所赋予她的权利。至于结果如何是由法律界定,不能从所谓的道德层面来看。有一句话叫法不容情。本来没提,是因为桑兰很小也没有说。没有人告你也有检方可以去告。我觉得法律是正义的,而且事实清楚。我控他有责任,是有证据的。
之前被告名单无监护人
新京报:被告如何看待你们的做法?
黄健:4月初,海明介绍性的博文刚出来,当时还没把监护人夫妇,至少没有指名道姓地放进被告名单里,但她的监护人刘伯伯(刘国生)很激动地来电话,问我们是否授权海明来探讨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可以打官司但不要网上去探讨,情绪很激动。
新京报:你们以前关系不是很好吗?
黄健:在刘国生没写博客前,关系还好。可他在博客里说桑兰好吃懒做,说桑兰当年进星空卫视是他托的人,还说桑兰被星空卫视免职,披露我们的私人信件。
新京报:如何看待网民的骂声?
黄健:有人涉嫌通过一些方式引导舆论,桑兰的微博里出现大量的非常恶毒的谩骂和人身攻击,从我们来觉得,公众并不知道内情,被有些人煽动了,可能通过一篇帖子和一个博客就被煽动了,骂得再难听(桑兰)也是无辜的,因为他们不知道,我觉得网民是被人利用的,我和桑兰也希望站出来讲一些东西。
现在谈庭外和解还太早
新京报:有没有庭外和解的机会?
黄健:现在谈庭外和解未免太早,像监护人这个怎么和解?现在舆论对桑兰造成这么大的伤害,和解成本太高。和解都是成本低的才和解,按照美国的惯例,双方要进行接洽谈判的。
说白了,就是有限的范围内,既要维护自己利益,也要看对方是否接受,这是一种博弈。
新京报:这次打的是跨国官司,有没有考虑到国内诉讼?
黄健:目前还不涉及国内诉讼,你诉讼什么呢?中国体操队?体育总局?赔偿不是给你了吗?国家标准就在这呢,当时赔了20万元,现在看着确实不多,但是当时都那样。
桑兰案·相关人
刘国生、谢晓虹
刘、谢夫妇是中国改革开放以后最早进入中国彩票市场的外商,1987年创办了北京乐达利公司,印制即开型彩票,后来又创办了电彩公司,提供电脑彩票系统。谢晓虹的乐达利公司是中国女子体操队的主要赞助商,她和李宁都是中国体操协会的特邀副主席。
海明
海明是代理桑兰诉讼案的美国华裔律师,他所创建的海明律师楼有过一些知名案例。2008年,曾“代表13亿人”向CNN索赔13亿美元,虽然本案终以海明撤诉告终,却使他在华人圈的声誉鹊起。此外,海明还因质疑莎朗·斯通的“冷血言论”而备受关注。
莫虎
祖籍广西桂林的莫虎在10岁时移民美国,是美国波士顿大学法学研究院法学博士,曾担任纽约地方检察官和纽约警察总局副局长。1988年,莫虎从事律师行业,并在1994年创立莫虎律师事务所。据海明透露,莫虎是刘国生、谢晓虹夫妇多年的好友和法律顾问。
黄健
作为桑兰经纪人的黄健曾是一名击剑运动员,曾入选北京市击剑运动队,1997年退役后,还有过在国家体育总局三产公司工作的经历,他在悉尼奥运会前成为桑兰经纪人。对于其个人私事,黄健一直不愿透露,但他默认自己就是桑兰的男友。
论道:“秋菊”桑兰
一个名词常常被时代改变内涵,譬如打官司的“秋菊”,早已不似“春兰秋菊”般云淡风轻,而是底层百姓通过法律维权的艰难象征。现在,桑“兰”又将秋“菊”的事业,从国内推进到了国际。一场跨国索赔官司在所难免。
从13年前受伤瘫痪,到13年后起诉5个机构和3个个人并索赔18亿美元;从17岁的花季少女,到30岁(本应)身姿窈窕的熟女。桑兰13年的人生轨迹,正像她曾经擅长的跳马一样,飞身一跃,从“公众议论的话题”到“公众议论的话题”。而两“话题”之间的漫长空白,是一个女性被公众漠视的心灵史。她当然需要钱,但高额索赔诉讼,其实更像是长期痛苦的宣泄和释放。
她“被模范”得太久。13年,世界已沧海桑田,友好运动会寿终正寝,主办者时代华纳久分必合,而在中国,当时的体操队领队业已荣升体操管理中心副主任兼党委书记,实现了从正处级到正局级的伟大跨越。至于桑兰本人,在历经世事艰难后,也已炼就了通透的辨析力与澄明的世界观。她选择一堆美国佬,而不是事故的所有责任者做自己的被告,瞄得准,干得狠。
考虑到复杂的中国式隐情,桑兰也许会庆幸,她的事故是发生在一个法律制度完备的地点,即使过去了13年,司法系统依旧会通过法律程序问责相关组织和个人。而且,美国的法院还倾向于判决大额“精神损失费”和“惩罚性赔款”。一个极端的例子曾令中国人匪夷所思,1992年,史戴拉·里贝克因为麦当劳“咖啡不合理地烫”,烫伤了大腿,由此获得64万美元的赔偿。相较于此,一个导致当事人高位截瘫、终身残疾的事故索赔18亿美元,一点都不离谱。
不少人愿意将原告桑兰,刻画成一个单挑美国法律机器的中国孤胆英雄,这只能说明,“不少人”对美国的法律精神和社会氛围还缺乏基本的认知。实际上,不仅仅是我们这里,那里也是一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国度,而且公民维权意识维护自身和他人权利的意识,还十分强烈而敏感。在美国的法庭上,桑兰不是我们想象的弱势群体,富可敌国的时代华纳们,也不是将法律玩于股掌之间的既得利益集团。不必担心权力在法律的灰色地带上下其手。即或桑兰最终输了官司,也不会因为她是一个外国女子。
因为事不关己,你尽可以将这看做一场大戏,举证质证、唇枪舌剑、风云变幻、一槌定音,还有“性骚扰”的八卦。但是,这个世界,这个时代,事件的主人公随时都可能替代。彼时还是揶揄桑兰告状的看客,此刻就可能被人骑在头上拉一泡稀屎。每一个看客,都不妨跟桑兰换位,以激活不仅捍卫自己还要捍卫他人权益的责任共同体意识。唯有这种共同体意识,才能推动中国社会的改革,真正维护每一个人的权利。
无疑,这场官司受到普遍关注,“18亿”是个大噱头,但是对于被告和“潜在的被告”各类各级体育比赛的组织者来说,也唯有天价的索赔,才能在客观上刺激它们增强责任感,为运动员提供更加安全的比赛环境。所以无论桑兰的官司胜败,世界上所有的运动员都将是受益者。唉,“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是为体育。
专家看法:运动员保险不能缺位
谈及体育保险和运动员保障体系,北京社科院体育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金汕和残疾人权益保护法律诊所主任丁相顺意见一致,相关部门应尽快完善,不能忽视运动员权益。
和国外相比差距甚大
金汕表示,处在时代转型的节点,“老无所依”和“伤无所依”的现状会不时出现,“计划经济时代也有很多运动伤害事件,但那时候各级体委大包大揽,专业运动员的医疗与就业都由国家负责。现在体育产业向市场转轨,和计划经济的那一套突然脱钩。新形势下,运动员和主管部门都需要更新观念。”
金汕拿足坛的“曲乐恒事件”和“张惠康事件”当做案例,“辽足俱乐部给队员上了一定的保险,但都属于集体保险,份额相当小,在曲乐恒出事后,他只获得5万元的赔付,这在巨额医疗费面前简直杯水车薪。张惠康曾是冲进奥运会的功臣,但最后成为无所事事、疾病缠身的弱势群体,反差太大。要怪罪的是保险制度的缺失,如果有了保险制度,他可以得到一笔可观的赔偿,张惠康后半生不至于如此落寞。”
金汕透露,国外的运动员保险制度相当完善,罗纳尔多、贝克汉姆、马拉多纳和阿德里亚诺也都曾经为自己的腿投保。
金汕表示,中国的体育保险和运动员保障体系有所进步,但还是存在盲区。
“1995年,11位全国政协委员递交议案,要求给那些作出贡献的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建立伤残保险和养老保险制度。时至今日,这一制度仍然没有问世。”金汕说。
完善保障制度势在必行
丁相顺认为,桑兰在13年后才提起诉讼,暴露了相关机构在管理方面的问题。“如果桑兰所主张的各种侵权事实属实,相关机构能及早提起诉讼和司法救济的话,恐怕就不会出现诉讼时效超过的法律缺陷了。”
丁相顺强调,体育运动是一个高风险的运动,相关体育主管机构要对职业运动员建立充分的意外伤害保险保障体系,防止运动员终身伤害和残疾得不到救治和保障的情况发生。
2006年,国家体育总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保障工作的通知》,这是中国第一个有关运动员社会保障的综合性文件。但是目前很多地方体育局由于种种困难,一直无法落实。许多退役运动员的生活没有保障,一些伤残运动员甚至解决不了温饱问题。
金汕认为,体育保险和运动员生活保障是两项庞杂的工程,需要多方面共同协作,“要彻底改变这种现状,不应停留在无休止讨论和研究上,应尽快建立和完善运动员保障体系。”
谈到“运动员卖金牌”的案例,金汕颇为感慨,“辉煌的冠军是有限的,体育的规律注定更多的运动员最终无功隐退。如果连金牌运动员的生存都保证不了,那么所谓的形象工程还有什么意义?”
他山之石:美日两国皆有保障
《南方周末》曾披露,自1949年至2003年,中国大陆累计退役运动员多达27.9万人,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的过程中,绝大多数运动员都遭遇尴尬。和中国一样,美国、俄罗斯和日本也是体育大国,对于运动员保障的问题,各国国情不同,做法也有所不同。
【俄罗斯】
冠军选手无出路
著名体操运动员尤金,曾在1997年世界杯上为俄罗斯夺得三金,但他在2006年被发现在中国东北的煤窑里当挖煤工。
针对运动员退役时面临的尴尬,2007年,俄罗斯通过了《俄联邦体育运动法》等多部现有法律的修正案草案。凡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比赛且具备“俄罗斯运动健将”以上称号的运动员,能获得免试进入国内任何一所大学学习的权利。
【美国】
职业选手最潇洒
美国的运动员分为职业和业余两种。职业选手退役后的前景比较光明,多以俱乐部为依托,在其职业运动生涯中积累了足够的财富,可以保证退役后衣食无忧。
和棒球、篮球、冰球这些职业选手相比,业余选手要差一些,即使是奥运金牌选手,也有流落街头的案例,“跳水王子”洛加尼斯曾获得过无数世界冠军头衔,但最后只能以训狗为生。好在美国社会保障制度较为健全,可以保证基本衣食问题。
【日本】
业余选手能生活
日本运动员的培养体制具有典型的西方特点,一名运动员从小到大只能依托社会和民间的力量来完成冠军梦想。但日本和美国一样,建有专门的运动员社会保障部门,对运动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补助等进行统一管理。
日本的体育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占的比重较大,覆盖范围较宽。除棒球、足球、高尔夫球等少数项目外,日本职业选手比例并不高,多数人必须完成学校的教育课程,这使得他们在放弃体育事业后仍拥有一技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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