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 发帖数: 2769 | 1 DOL网站上新公布的数据,如果 3012 通过,则非常有用。因为 FY2011 的实批数字决
定 FY2013 的保留名额分配。
根据这个数据,FY2011 EB2/3 实批数字之和,最大的两国不是印度和中国,而是印度
和韩国。
EB2 EB3+EW Total
China 8,257 2,542 10,799
India 23,997 4,002 27,999
S Korea 5,912 4,939 10,851
其他国家数字太少,就不列出了。有兴趣的可以自行研究
http://www.travel.state.gov/pdf/FY11AnnualReport-Table%20V-Part
如果3012按照这个数据实施的话,FY2013 的 EB2 的情况如下:韩国的名额可以使之保
持C,除印度韩国外的其他国家(包括中国)一个排期(A),印度单独一个排期(B),其
中(A)>=(B)。
事实上,韩国排期不能超过ROW。于是就变成:印度一个排期(A),全世界其他国家一
个排期(B),其中(A)<=(B)。
根据“非保留名额”的分配方法,印度可以独占至多30631个名额(40040*90%*85%),
他们的库存肯定是超过这个数的。剩下的(40040-30631=9409)所有国家按PD分肯定又不
足以使排期超过印度。于是(A)=(B)。
提前实现世界大同。 |
N****g 发帖数: 2829 | 2 3012里的TOP2是按照FB+EB的总数算,所以还是印+中TOP2。 |
f**u 发帖数: 2769 | 3 错。
(A) For fiscal year 2012, 15 percent of the immigrant visas made available
under each of paragraphs (2) and (3) of section 203(b) of such Act (8 U.S.C.
1153(b)) shall be allotted to immigrants who are natives of a foreign state
or dependent area that was not one of the two states with the largest
aggregate numbers of natives obtaining immigrant visas during fiscal year
2010 under such paragraphs.
(B)(C)类似。
这里 8 U.S.C. 1153(b) 说的是职业移民,下面的(2)(3)分别对应 EB2、EB3。
http://www.law.cornell.edu/uscode/text/8/1153
【在 N****g 的大作中提到】 : 3012里的TOP2是按照FB+EB的总数算,所以还是印+中TOP2。
|
b****n 发帖数: 328 | 4 法案里面不是写了么“2010“年度最多的两个国家。又没说2011年。
现在这个法案这个财年不可能通过了,下个财年如果久事重提的话显然会改,把2010该
为2011。同时,修改的时候也很可能会把两个国家该为三个,如果韩国开始被印度捆绑
,排期变为U。
理解这个法案还是要理解他的根本,而不是死抠字面。3012冠冕堂皇的理由就是消除分
配中的歧视,实现大一统。如果把名额都给印度(或者韩国),那么中国的排期会大大
落后ROW和印度。这跟法案的背景矛盾。这种情况不太会出现。当然,这可能需要中国
人团结一起来捍卫自己的权利。
另外,这个2011的数据,是不是说明了,从下个财年开始,韩国也会跟中印一起,变成
U? |
r*******8 发帖数: 449 | 5 兄弟,该醒醒了。
这个法案修改和执行的时候能够搞中国的时候就一定被搞,这个是被以前一次又一次证
明过的。什么修改两个为三个什么的是不可能的。
【在 b****n 的大作中提到】 : 法案里面不是写了么“2010“年度最多的两个国家。又没说2011年。 : 现在这个法案这个财年不可能通过了,下个财年如果久事重提的话显然会改,把2010该 : 为2011。同时,修改的时候也很可能会把两个国家该为三个,如果韩国开始被印度捆绑 : ,排期变为U。 : 理解这个法案还是要理解他的根本,而不是死抠字面。3012冠冕堂皇的理由就是消除分 : 配中的歧视,实现大一统。如果把名额都给印度(或者韩国),那么中国的排期会大大 : 落后ROW和印度。这跟法案的背景矛盾。这种情况不太会出现。当然,这可能需要中国 : 人团结一起来捍卫自己的权利。 : 另外,这个2011的数据,是不是说明了,从下个财年开始,韩国也会跟中印一起,变成 : U?
|
N****g 发帖数: 2829 | 6 又看了一下3012原文,你是对的,FY2011 TOP2是印+韩。
这样就有趣了!
15%给ROW的优先保留名额中国可以参与分配,然后因为EB2C排期靠前,15%保留名额将
优先给EB2C吃,但保留名额单一国家不能超过15%中的25%,EB2C只能吃到15%X25%=3.75
%。85%非保留名额给印度排期靠前的先吃,但只能吃到85%X85%=72.25%,剩下的所有国
家都可以吃,这时候中国EB2排期靠前的先吃,所以剩下的85%X15%=12.75%都给中国EB2
。韩国虽然是TOP2,但是反而最悲催,保留名额没他份,非保留名额因为他们排期晚,
也没他份。
并且印度是否真有这么大胃口能通吃85%X85%=72.25%也是个问题,一旦印度吃名额吃到
追上中国EB2的时候,就不能他独吃那72.25%了,这时候EB2C因为PD早,也要参与分配
这72.25%。因为非保留名额所有国家都能参与分配,只要PD早就优先吃。
综上,3012确立了PD早就有优先权的原则,中国EB2因为PD早,是不是TOP2都无所谓,
不是TOP2反而能吃到一部分留给ROW的优先保留名额,反而比是TOP2的情况更有利。
C.
state
【在 f**u 的大作中提到】 : 错。 : (A) For fiscal year 2012, 15 percent of the immigrant visas made available : under each of paragraphs (2) and (3) of section 203(b) of such Act (8 U.S.C. : 1153(b)) shall be allotted to immigrants who are natives of a foreign state : or dependent area that was not one of the two states with the largest : aggregate numbers of natives obtaining immigrant visas during fiscal year : 2010 under such paragraphs. : (B)(C)类似。 : 这里 8 U.S.C. 1153(b) 说的是职业移民,下面的(2)(3)分别对应 EB2、EB3。 : http://www.law.cornell.edu/uscode/text/8/1153
|
b****n 发帖数: 328 | 7 这个比较有趣,不过的确是正解。
3012的原则是消除国家限制,全世界一个排期。无论具体怎么执行,结果一定,就是排
期在后面国家的要大幅度提前,排期靠前的要停下来等待。只要遵循这个原则,中国排
期提前是自然而然的事。
你要非说操作中肯定有猫腻,肯定黑中国云云,那就干脆什么也不要做了等死算了。
这个话题还是留到明年吧,反正今年也过不了了。不过从今年的最中名额分配看,EB2c
和EB2i从3012中得到好处是显然的,即便是这个法案还只是停留在House阶段。
75
EB2
【在 N****g 的大作中提到】 : 又看了一下3012原文,你是对的,FY2011 TOP2是印+韩。 : 这样就有趣了! : 15%给ROW的优先保留名额中国可以参与分配,然后因为EB2C排期靠前,15%保留名额将 : 优先给EB2C吃,但保留名额单一国家不能超过15%中的25%,EB2C只能吃到15%X25%=3.75 : %。85%非保留名额给印度排期靠前的先吃,但只能吃到85%X85%=72.25%,剩下的所有国 : 家都可以吃,这时候中国EB2排期靠前的先吃,所以剩下的85%X15%=12.75%都给中国EB2 : 。韩国虽然是TOP2,但是反而最悲催,保留名额没他份,非保留名额因为他们排期晚, : 也没他份。 : 并且印度是否真有这么大胃口能通吃85%X85%=72.25%也是个问题,一旦印度吃名额吃到 : 追上中国EB2的时候,就不能他独吃那72.25%了,这时候EB2C因为PD早,也要参与分配
|
H******i 发帖数: 4704 | 8 如此说来,我们应该拥护韩国成为top 2,然后教育奥本按照fuwu对3012的理解分配名
额,这样对中国EB23都有明显好处,大家就更团结了。 |
f**u 发帖数: 2769 | 9 首先这个法案肯定作废了,一切都等明年再说。
其次你从哪儿读出我理解3012对中国EB3有利了?
【在 H******i 的大作中提到】 : 如此说来,我们应该拥护韩国成为top 2,然后教育奥本按照fuwu对3012的理解分配名 : 额,这样对中国EB23都有明显好处,大家就更团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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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发帖数: 4704 | 10 哦,以前你写了长文,你的理解是如果中国是第二,只能在非保留名额里面拿绿卡,而
其他国家既可以在保留名额里面拿绿卡,又可以在非保留名额里面拿绿卡,所以中国
EB3反而要比没有3012拿得少。
如果中国的排名不是top 2,那么按照你的理解,既可以在保留名额里面拿绿卡(排期
占优势应该能够拿足1,502),又可以在非保留名额里面拿绿卡(排期占优势EB2C应该能
够拿到6,006里面的大多数,EB3C应该也能够在6,006里面拿到比墨西哥人和菲律宾人多)
,而韩国虽然排名第二,反而在非保留名额里面因为无法跟中国比排期而拿很少)。
你的理解我虽然不同意,但是从字面上是可以这么解释的,所以我比较佩服你。但是如
果把韩国放在第二的位置,你就可以看出韩国反而拿不到多少名额,可见字面上的3012
漏洞颇多。其实法律条文一向破绽多,所以才有那么多律师整天咬文嚼字赚大钱。
【在 f**u 的大作中提到】 : 首先这个法案肯定作废了,一切都等明年再说。 : 其次你从哪儿读出我理解3012对中国EB3有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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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 发帖数: 2769 | 11 现有三种状态:
1. 维持现状
2. 实施 3012 草案,中国是前二
3. 实施 3012 草案,中国不是前二
我同意对于 EB3C 来说,3 比 2 要好;但是 2 和 3 都不如 1 啊。
多)
3012
【在 H******i 的大作中提到】 : 哦,以前你写了长文,你的理解是如果中国是第二,只能在非保留名额里面拿绿卡,而 : 其他国家既可以在保留名额里面拿绿卡,又可以在非保留名额里面拿绿卡,所以中国 : EB3反而要比没有3012拿得少。 : 如果中国的排名不是top 2,那么按照你的理解,既可以在保留名额里面拿绿卡(排期 : 占优势应该能够拿足1,502),又可以在非保留名额里面拿绿卡(排期占优势EB2C应该能 : 够拿到6,006里面的大多数,EB3C应该也能够在6,006里面拿到比墨西哥人和菲律宾人多) : ,而韩国虽然排名第二,反而在非保留名额里面因为无法跟中国比排期而拿很少)。 : 你的理解我虽然不同意,但是从字面上是可以这么解释的,所以我比较佩服你。但是如 : 果把韩国放在第二的位置,你就可以看出韩国反而拿不到多少名额,可见字面上的3012 : 漏洞颇多。其实法律条文一向破绽多,所以才有那么多律师整天咬文嚼字赚大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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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发帖数: 4704 | 12 你是比较扎实的,算一下EB3C在3和1各拿多少名额。
在3中,EB3C能够拿到保留名额的1,502个,在非保留的五千多名额里(在这里我们假设
老印用完28,928个名额),还有谁比中国EB3C排期老呢?如果没有人比中国EB3C排期老
,中国是不是吃得要比别人多呢?
退一万步来说,即使五千多名额给中墨菲ROW四方平分(因为这三个国家排期最老,人
最多)也是每个国家一千两百多个,中国EB3C可以每年最少拿2700哦。
在1里面只有2500吧。
我跟你关于3012的交流到此为止。你我都应该有更有用的事情去关心。
【在 f**u 的大作中提到】 : 现有三种状态: : 1. 维持现状 : 2. 实施 3012 草案,中国是前二 : 3. 实施 3012 草案,中国不是前二 : 我同意对于 EB3C 来说,3 比 2 要好;但是 2 和 3 都不如 1 啊。 : : 多) : 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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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 发帖数: 2769 | 13 你算错了。从FY2013开始,保留名额减少到10%,非保留名额是90%。老印可以拿满
40,040*90%*85%=30,631个,这个毫无悬念。
中国初次分得40,040*10%*25%=1001个,是不一定能保证的,理由见下。
韩国理论上最多可以拿满40040*90%*15=5405个,但是肯定拿不到,因为排期不能超过
ROW。
也就是说,印度用完了30,631后的剩下9,409个名额所有的国家一起按 PD 分。
我们来看看如果以这个月的 demand data 各国到底能分到多少。
http://www.travel.state.gov/pdf/EmploymentDemandUsedForCutOffDa
首先各国前进到 2005 年底是没问题的,这时各国拿到:
All others 150
China 640
Mexico 50
Phillipine 100
还剩 8469。
再看 2006 年能前进到哪儿。全世界 2006 年内共有 28000 的 demand,但 supply 只有
8469,也就是说只有 PD 靠前的 30% 能被批准。平均地对应到中国的 1025 个 2006
年的 demand,只有 310 人可以批准。
加上前面的一共 640+310=950 人。这就是“3012、韩国前二”时中国 EB3 能拿到的名
额数。
从上面的分析还可以看出,如果维持现状的话,全世界除印度外的 30400 demand 在一
年内能够全部清空,跨越大潮。中国肯定能拿到至少 2150 个名额。
所以你的说法是不对的。
【在 H******i 的大作中提到】 : 你是比较扎实的,算一下EB3C在3和1各拿多少名额。 : 在3中,EB3C能够拿到保留名额的1,502个,在非保留的五千多名额里(在这里我们假设 : 老印用完28,928个名额),还有谁比中国EB3C排期老呢?如果没有人比中国EB3C排期老 : ,中国是不是吃得要比别人多呢? : 退一万步来说,即使五千多名额给中墨菲ROW四方平分(因为这三个国家排期最老,人 : 最多)也是每个国家一千两百多个,中国EB3C可以每年最少拿2700哦。 : 在1里面只有2500吧。 : 我跟你关于3012的交流到此为止。你我都应该有更有用的事情去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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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8 发帖数: 449 | 14 我个人反对3012
但是:
你这个算法不对。
06年年底以前row的需求多数是菲律宾的将近一万
,但是他们在保留名额中最多拿25%,中国也可以拿满25%也就是1000个名额。韩国剩下的
名额怎么分不清楚。
2.你的06年年底以前的28K的需求包括了烙印的一万多,数据水分太大。事实上,你除
去印度1万,和菲律宾的7400,需要批准的人是一万。 这一万个人分9409-1000=8409,
那一千是菲律拿走的保留名额。
3.即使3012今天通过,也最早的需要下个年度实行。那时候row的06年底前的9000需求
大概剩下3000左右甚至更少。也就是我2中所说的需要批准人数应该是4000左右。
3012通过后死菜的是07年及以后的eb3c,07年前的前景影响不大,批准时间差不多。
【在 f**u 的大作中提到】 : 你算错了。从FY2013开始,保留名额减少到10%,非保留名额是90%。老印可以拿满 : 40,040*90%*85%=30,631个,这个毫无悬念。 : 中国初次分得40,040*10%*25%=1001个,是不一定能保证的,理由见下。 : 韩国理论上最多可以拿满40040*90%*15=5405个,但是肯定拿不到,因为排期不能超过 : ROW。 : 也就是说,印度用完了30,631后的剩下9,409个名额所有的国家一起按 PD 分。 : 我们来看看如果以这个月的 demand data 各国到底能分到多少。 : http://www.travel.state.gov/pdf/EmploymentDemandUsedForCutOffDa : 首先各国前进到 2005 年底是没问题的,这时各国拿到: : All others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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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发帖数: 1116 | |
N****g 发帖数: 2829 | 16 你的计算也有问题。
1.3012如果通过,过渡期肯定是从FY 2013开始,不可能从FY 2012开始,因为FY 2012
已经快结束。
2.DOS的Demand Data明显数字偏小,从过去Demand Data的经验来看,该数据及其不准
。要看还是看USCIS的485 Inventory.
从USCIS的485 Inventory看,PD 2006年在库EB3C有1028,(假设本财年最后两个月EB3C
能走到2005年年底,为方便计算,就从2006年库存开始算。)
这1028 EB3C只是485,EB3C还有大量的CP,按照最新公布FY11数据,EB3C的CP数量是485
数量的1.42倍(1492/(2542-1492)=1.42),所以2006总EB3C在队里的量应该为1028X(1
.42+1)=2488,所以EB3C下一财年能走到2006年底就已经吃满自己的名额了。而EB3-ROW
现在已经走到06年9月8日,到本财年末很可能就走到06年末了。下一财年差不多能越过
大潮进入07后半段。
所以没有3012的话EB3C也无法在下一财年追上EB3-ROW,也就是说EB3C最多能吃到名额上
限的2503.
有3012的情况下,中国初次分得40,040*15%*25%=1502个.老印可以拿满
40,040*85%*85%=28929个,印度用完了40040-28929后的剩下11111个名额,EB3CPD早,
有优先权先吃,可以一直吃到07年,最后拿到铁定超过2503。
所以,HR3012至少在FY2013对EB3C也是有利的。
你算错了。从FY2013开始,保留名额减少到10%,非保留名额是90%。老印可以拿满
40,040*90%*85%=30,631个,这个毫无悬念。
中国初次分得40,040*10%*25%=1001个,是不一定能保证的,理由见下。
韩国理论上最多可以拿满40040*90%*15=5405个,但是肯定拿不到,因为排期不能超过
ROW。
也就是说,印度用完了30,631后的剩下9,409个名额所有的国家一起按 PD 分。
我们来看看如果以这个月的 demand data 各国到底能分到多少。
http://www.travel.state.gov/pdf/EmploymentDemandUsedForCutOffDa
首先各国前进到 2005 年底是没问题的,这时各国拿到:
All others 150
China 640
Mexico 50
Phillipine 100
还剩 8469。
再看 2006 年能前进到哪儿。全世界 2006 年内共有 28000 的 demand,但 supply 只有
8469,也就是说只有 PD 靠前的 30% 能被批准。平均地对应到中国的 1025 个 2006
年的 demand,只有 310 人可以批准。
加上前面的一共 640+310=950 人。这就是“3012、韩国前二”时中国 EB3 能拿到的名
额数。
从上面的分析还可以看出,如果维持现状的话,全世界除印度外的 30400 demand 在一
年内能够全部清空,跨越大潮。中国肯定能拿到至少 2150 个名额。
所以你的说法是不对的。
【在 f**u 的大作中提到】 : 你算错了。从FY2013开始,保留名额减少到10%,非保留名额是90%。老印可以拿满 : 40,040*90%*85%=30,631个,这个毫无悬念。 : 中国初次分得40,040*10%*25%=1001个,是不一定能保证的,理由见下。 : 韩国理论上最多可以拿满40040*90%*15=5405个,但是肯定拿不到,因为排期不能超过 : ROW。 : 也就是说,印度用完了30,631后的剩下9,409个名额所有的国家一起按 PD 分。 : 我们来看看如果以这个月的 demand data 各国到底能分到多少。 : http://www.travel.state.gov/pdf/EmploymentDemandUsedForCutOffDa : 首先各国前进到 2005 年底是没问题的,这时各国拿到: : All others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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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发帖数: 4704 | 17 血池子的这个贴子要顶!
一本糊涂账。。。大家都别算了....
我个人反对3012
但是:
你这个算法不对。
1.06年年底以前row的需求多数是菲律宾的将近一万,但是他们在保留名额中最多拿25%
,中国也可以拿满25%也就是1000个名额。韩国剩下的名额怎么分不清楚。
2.你的06年年底以前的28K的需求包括了烙印的一万多,数据水分太大。事实上,你除
去印度1万,和菲律宾的7400,需要批准的人是一万。 这一万个人分9409-1000=8409,
那一千是菲律拿走的保留名额。
3.即使3012今天通过,也最早的需要下个年度实行。那时候row的06年底前的9000需求
大概剩下3000左右甚至更少。也就是我2中所说的需要批准人数应该是4000左右。3012
通过后死菜的是07年及以后的eb3c,07年前的前景影响不大,批准时间差不多。
你算错了。从FY2013开始,保留名额减少到10%,非保留名额是90%。老印可以拿满40,
040*90%*85%=30,631个,这个毫无悬念。
中国初次分得40,040*10%*25%=1001个,是不一定能保证的,理由见下。
韩国理论上最多可以拿满40040*90%*15=5405个,但是肯定拿不到,因为排期不能超过
ROW。
也就是说,印度用完了30,631后的剩下9,409个名额所有的国家一起按 PD 分。
我们来看看如果以这个月的 demand data 各国到底能分到多少。
http://www.travel.state.gov/pdf/EmploymentDemandUsedForCutOffDa
首先各国前进到 2005 年底是没问题的,这时各国拿到:
All others 150
China 640
Mexico 50
Phillipine 100
还剩 8469。
再看 2006 年能前进到哪儿。全世界 2006 年内共有 28000 的 demand,但 supply 只
有8469,也就是说只有 PD 靠前的 30% 能被批准。平均地对应到中国的 1025 个 2006
年的 demand,只有 310 人可以批准。
加上前面的一共 640+310=950 人。这就是“3012、韩国前二”时中国 EB3 能拿到的名
额数。
从上面的分析还可以看出,如果维持现状的话,全世界除印度外的 30400 demand 在一
年内能够全部清空,跨越大潮。中国肯定能拿到至少 2150 个名额。
所以你的说法是不对的。
【在 b******1 的大作中提到】 : 一本糊涂账。。。大家都别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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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 发帖数: 2829 | 18 reflash78看来自己是EB3C,他的帖子也间接证明了我的结论“HR3012至少在FY2013对
EB3C是有利的。” |
r*******8 发帖数: 449 | 19 您的那个eb3c还有大量的CP的结论怎么来的?
3c类打官司时候的数据不看、这个数据是很准确的。
然后说什么demand data不准,又来个1.42,简直是胡搞。
2012
EB3C
485
(1
ROW
【在 N****g 的大作中提到】 : 你的计算也有问题。 : 1.3012如果通过,过渡期肯定是从FY 2013开始,不可能从FY 2012开始,因为FY 2012 : 已经快结束。 : 2.DOS的Demand Data明显数字偏小,从过去Demand Data的经验来看,该数据及其不准 : 。要看还是看USCIS的485 Inventory. : 从USCIS的485 Inventory看,PD 2006年在库EB3C有1028,(假设本财年最后两个月EB3C : 能走到2005年年底,为方便计算,就从2006年库存开始算。) : 这1028 EB3C只是485,EB3C还有大量的CP,按照最新公布FY11数据,EB3C的CP数量是485 : 数量的1.42倍(1492/(2542-1492)=1.42),所以2006总EB3C在队里的量应该为1028X(1 : .42+1)=2488,所以EB3C下一财年能走到2006年底就已经吃满自己的名额了。而EB3-R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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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8 发帖数: 449 | 20 如果你看过我一年前的帖子,我从来没否认过自己是3类。
我从来没说过HR3012对3类有利,什么间接证明是胡说八道。
你倒是比较像烙印,偷梁换柱的本领很大
FY2013对3类的绝对没利,尤其下半年的时候是非常有害的。
【在 N****g 的大作中提到】 : reflash78看来自己是EB3C,他的帖子也间接证明了我的结论“HR3012至少在FY2013对 : EB3C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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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发帖数: 94 | 21 砖家你好!砖家再见
【在 r*******8 的大作中提到】 : 如果你看过我一年前的帖子,我从来没否认过自己是3类。 : 我从来没说过HR3012对3类有利,什么间接证明是胡说八道。 : 你倒是比较像烙印,偷梁换柱的本领很大 : FY2013对3类的绝对没利,尤其下半年的时候是非常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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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 发帖数: 516 | 22 大家别再为这个3012吵啦,这个Bill过不了的,这种专为烙印量身定做,反全人类的
Bill不可能过的。如果要是过的话,那只能是3012年。 |
N****g 发帖数: 2829 | 23 Eb3c CP比例是根据最新实批数据算出来的,(2542总实批from tableV-1492 CP实批
from tableVI)。据我所知官司数据也只是485数据,且与
485 inventory相吻合。大家都凭数据说话,没必要搞人身攻击。
★ 发自iPhone App: ChineseWeb - 中文网站浏览器
【在 r*******8 的大作中提到】 : 您的那个eb3c还有大量的CP的结论怎么来的? : 3c类打官司时候的数据不看、这个数据是很准确的。 : 然后说什么demand data不准,又来个1.42,简直是胡搞。 : : 2012 : EB3C : 485 : (1 : R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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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 发帖数: 2769 | 24 你不能把 EW 的算到 E3 里面。在 3012 没有变成法律的情况下,两者执行的是不同的
quota(EW 每年限额 7% of 5000 = 350)。中国的 EW 绝大多数都是 CP。
你再算算 FY 2007-2011 实批 E3 的 CP 和 I-485 数量,就会发现 1.4 这个数字非常
不靠谱。此外,CP 拒绝率远高于 I-485,这也是奥本 FY2008, FY2009 少给大量名额
的借口。
官司数据不是 485,而是奥本发明的 demand,这个 demand 同时包含了 485 和 CP 中
“一切就绪只差发卡/签证”的人数。你可以发现用它来预测最近几个月的 EB3C 排期
非常准确。
【在 N****g 的大作中提到】 : Eb3c CP比例是根据最新实批数据算出来的,(2542总实批from tableV-1492 CP实批 : from tableVI)。据我所知官司数据也只是485数据,且与 : 485 inventory相吻合。大家都凭数据说话,没必要搞人身攻击。 : : ★ 发自iPhone App: ChineseWeb - 中文网站浏览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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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 发帖数: 2829 | 25 你看错了,每年限额 7.1% of 140000讲的是EB4,不是EB3,更不是什么7% of 5000,
况且那5000也是EB4里面的一个限额,跟EB3毫无关系。
EB3里面的EW确实有个全世界的限额,是每年10000,但EB3C年度限额2503是包括EW的,
所以你不能排除EW来单独计算余下的EB3C。
另外你说“中国的 EW 绝大多数都是 CP。”也是错误的。根据最新FY11公布数据:
http://www.travel.state.gov/pdf/FY11AnnualReport-Table%20VI-Par
中国EB3C CP总共实批1492,其中EW只有404,而普通EB3C有1088,仍旧是占绝大多数。
并且我计算的EB3C CP比例是根据实批数据计算,所以所谓CP 拒绝率远高于 I-485之类
的因素完全不需要考虑。
综上,我计算的EB3C CP:485总比例1.42正确无误。EB3C里面的EW CP:485会高于1.42,
其余EB3C的CP:485比例略小于1.42,但EW总体比例很小,不影响大局。
移民法EB3,EB4的限额见下。
http://www.uscis.gov/ilink/docView/SLB/HTML/SLB/0-0-0-1/0-0-0-2
(3) Skilled workers, professionals, and other workers.-
(A) In general. - Visas shall be made available, in a number not to exceed
28.6 percent of such worldwide level, plus any visas not required for the
classes specified in paragraphs (1) and (2), to the following classes of
aliens who are not described in paragraph (2):
(i) Skilled workers. - Qualified immigrants who are capable, at the time of
petitioning for classification under this paragraph, of performing skilled
labor (requiring at least 2 years training or experience), not of a
temporary or seasonal nature, for which qualified workers are not available
in the United States.
(ii) Professionals. - Qualified immigrants who hold baccalaureate degrees
and who are members of the professions.
(iii) Other workers. - Other qualified immigrants who are capable, at the
time of petitioning for classification under this paragraph, of performing
unskilled labor, not of a temporary or seasonal nature, for which qualified
workers are not available in the United States.
(B) Limitation on other workers. - Not more than 10,000 of the visas made
available under this paragraph in any fiscal year may be available for
qualified immigrants described in subparagraph (A)(iii).
(C) Labor certification required.- An immigrant visa may not be issued to an
immigrant under subparagraph (A) until the consular officer is in receipt
of a determination made by the Secretary of Labor pursuant to the provisions
of section 212(a)(5)(A) .
(4) Certain special immigrants. - Visas shall be made available, in a number
not to exceed 7.1 percent of such worldwide level, to qualified special
immigrants described in section 101(a)(27) (other than those described in
subparagraph (A) or (B) thereof), of which not more than 5,000 may be made
available in any fiscal year to special immigrants described in subclause (
II) or (III) of section 101(a)(27)(C)(ii) , 2/ and not more than 100 may be
made available in any fiscal year to special immigrants, excluding spouses
and children, who are described in section 101(a)(27)(M) .
【在 f**u 的大作中提到】 : 你不能把 EW 的算到 E3 里面。在 3012 没有变成法律的情况下,两者执行的是不同的 : quota(EW 每年限额 7% of 5000 = 350)。中国的 EW 绝大多数都是 CP。 : 你再算算 FY 2007-2011 实批 E3 的 CP 和 I-485 数量,就会发现 1.4 这个数字非常 : 不靠谱。此外,CP 拒绝率远高于 I-485,这也是奥本 FY2008, FY2009 少给大量名额 : 的借口。 : 官司数据不是 485,而是奥本发明的 demand,这个 demand 同时包含了 485 和 CP 中 : “一切就绪只差发卡/签证”的人数。你可以发现用它来预测最近几个月的 EB3C 排期 : 非常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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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 发帖数: 2769 | 26 看来你是真不懂啊。
http://www.travel.state.gov/pdf/EmploymentDemandUsedForCutOffDa
这个文件第一页里面有写,E3/EW每年共 40040 个,其中 EW 最多 5000 个。
中国的 E3+EW 最多 7% of 40040 减去 300 个,也就是 2503。
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原始法律虽然规定了 10,000。但是被一个新法案取消掉了 5,
000 个。请重新读每期 visa bulletin 中的注释。
http://www.travel.state.gov/visa/bulletin/bulletin_5749.html
*Employment Third Preference Other Workers Category: Section 203(e) of the
Nicaraguan and Central American Relief Act (NACARA) passed by Congress in
November 1997, as amended by Section 1(e) of Pub. L. 105-139, provides that
once the Employment Third Preference Other Worker (EW) cut-off date has
reached the priority date of the latest EW petition approved prior to
November 19, 1997, the 10,000 EW numbers available for a fiscal year are to
be reduced by up to 5,000 annually beginning in the following fiscal year.
This reduction is to be made for as long as necessary to offset adjustments
under the NACARA program. Since the EW cut-off date reached November 19,
1997 during Fiscal Year 2001, the reduction in the EW annual limit to 5,000
began in Fiscal Year 2002.
你再仔细看看,我说的可不是“中国绝大多数 CP 是 EW”。
我说的是 EW 绝大多数是 CP。我说的没错。
每期 VB 中 E3 和 EW 就是两个不同的日期。现在你得承认这两个分开算了吧。
那么我们看看 E3 的 CP:485 是不是 1.42。
sum cp i-485
FY2011 2,129 1,088 1,041
FY2010 3,513 1,922 1,591
FY2009 1,027 261 766
FY2008 1,981 556 1,425
FY2007 3,580 1,385 2,195
sum 4,656 7,018
请问你是怎么算出 E3 的 CP:485 “略小于”1.42 的?
of
available
qualified
an
provisions
number
be
同的
非常
名额
CP 中
排期
【在 N****g 的大作中提到】 : 你看错了,每年限额 7.1% of 140000讲的是EB4,不是EB3,更不是什么7% of 5000, : 况且那5000也是EB4里面的一个限额,跟EB3毫无关系。 : EB3里面的EW确实有个全世界的限额,是每年10000,但EB3C年度限额2503是包括EW的, : 所以你不能排除EW来单独计算余下的EB3C。 : 另外你说“中国的 EW 绝大多数都是 CP。”也是错误的。根据最新FY11公布数据: : http://www.travel.state.gov/pdf/FY11AnnualReport-Table%20VI-Par : 中国EB3C CP总共实批1492,其中EW只有404,而普通EB3C有1088,仍旧是占绝大多数。 : 并且我计算的EB3C CP比例是根据实批数据计算,所以所谓CP 拒绝率远高于 I-485之类 : 的因素完全不需要考虑。 : 综上,我计算的EB3C CP:485总比例1.42正确无误。EB3C里面的EW CP:485会高于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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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 发帖数: 2829 | 27 OK,后来又有一个法案把EW上限削掉5000,这个我确实不知道,但EW是算在EB3总配额4
万里面的这个没有疑问吧。EB3C年度总名额2503是2803-300算出来的这个没有疑问,那
减去的300是六四学卡,跟EW没有任何关系。如果你把EW的年度国别限额350再扣去(7%
of 5000 = 350),那留给普通EB3C的名额就只有2503-350=2153了。我承认这样算更精
确,因为EW确实是另外一个排期。并且你要记住,EB3C中的EW这350个名额是可以突破
的,没有法律说EW每个国家不能超过350,奥本预先allocate给每个国家EW 350是为方
便他排期,但实际EW可能吃到更多,因为他们的PD早,比如去年EB3C中的EW就吃了413
。所以这个2153的普通EB3C名额在实际中可能更少。
CP:485比例我是仅算FY11的数据,不知道你把前面那么多年的数据加进来做什么?当然
应该按最近一年的数据算最合理。
1.42是EB3C CP:I485的FY11总比例,这点没有疑问吧?我原来是按EB3总名额2503来推
排期,所以用的是1.42.
现在用更精确的2153总名额来推,刨去EB3C中EW后的CP:I485比例1088:(2129-1088)=
1088:1041=1.05:1,略小于1.42:1,但可以看出普通EB3C中的CP比例还是很高的,485
inventory的数字要double,2006 PD的EB3C Double一下也就是差不多2050,比较2153
的配额,我原来的预计“没有3012的话EB3C也无法在下一财年追上EB3-ROW”还是正确
的。
所以,我维持"HR3012至少在FY2013对EB3C也是有利的"的结论!
the
that
【在 f**u 的大作中提到】 : 看来你是真不懂啊。 : : http://www.travel.state.gov/pdf/EmploymentDemandUsedForCutOffDa : 这个文件第一页里面有写,E3/EW每年共 40040 个,其中 EW 最多 5000 个。 : 中国的 E3+EW 最多 7% of 40040 减去 300 个,也就是 2503。 : 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原始法律虽然规定了 10,000。但是被一个新法案取消掉了 5, : 000 个。请重新读每期 visa bulletin 中的注释。 : http://www.travel.state.gov/visa/bulletin/bulletin_5749.html : *Employment Third Preference Other Workers Category: Section 203(e) of the : Nicaraguan and Central American Relief Act (NACARA) passed by Congress 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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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n 发帖数: 3081 | 28 Eb3C pre 2007 1650 demand include both 485 and CP as another person pointed
out earlier. FY 2011, 2129 eb3 got approved.
4
%
【在 N****g 的大作中提到】 : OK,后来又有一个法案把EW上限削掉5000,这个我确实不知道,但EW是算在EB3总配额4 : 万里面的这个没有疑问吧。EB3C年度总名额2503是2803-300算出来的这个没有疑问,那 : 减去的300是六四学卡,跟EW没有任何关系。如果你把EW的年度国别限额350再扣去(7% : of 5000 = 350),那留给普通EB3C的名额就只有2503-350=2153了。我承认这样算更精 : 确,因为EW确实是另外一个排期。并且你要记住,EB3C中的EW这350个名额是可以突破 : 的,没有法律说EW每个国家不能超过350,奥本预先allocate给每个国家EW 350是为方 : 便他排期,但实际EW可能吃到更多,因为他们的PD早,比如去年EB3C中的EW就吃了413 : 。所以这个2153的普通EB3C名额在实际中可能更少。 : CP:485比例我是仅算FY11的数据,不知道你把前面那么多年的数据加进来做什么?当然 : 应该按最近一年的数据算最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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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 发帖数: 2829 | 29 你说的那个1650是从这里来的吧?
http://www.travel.state.gov/pdf/EmploymentDemandUsedForCutOffDa
这个Demand Data只是485,不含CP。
理由是根据485 inventory
http://www.uscis.gov/USCIS/Green%20Card/Green%20Card%20Through%
光pre 2007的485就有1877,怎么可能485+CP反而只有1650了,CP变负数了,越加越少
了?
pointed
【在 f**********n 的大作中提到】 : Eb3C pre 2007 1650 demand include both 485 and CP as another person pointed : out earlier. FY 2011, 2129 eb3 got approved. :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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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8 发帖数: 449 | 30 三类中的other workers由于法律比例限定不形成demand,但是包括在inventory里。
最近批的数据和打官司发的那个数据很吻合。demand data和打官司的数据包括cp,可
靠性已经有过两年的证明。
【在 N****g 的大作中提到】 : 你说的那个1650是从这里来的吧? : http://www.travel.state.gov/pdf/EmploymentDemandUsedForCutOffDa : 这个Demand Data只是485,不含CP。 : 理由是根据485 inventory : http://www.uscis.gov/USCIS/Green%20Card/Green%20Card%20Through% : 光pre 2007的485就有1877,怎么可能485+CP反而只有1650了,CP变负数了,越加越少 : 了? : : poin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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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 发帖数: 2829 | 31 Other Works在485中的数量少到可以忽略不计。FY11 EB3C Other Works实批一共413,
其中只有9个是I485,404个CP。
如何解释485 inventory与demand data/官司数据的巨大差别?如果demand data和打官
司的数据包括cp,那485 inventory就有很大的问题。
【在 r*******8 的大作中提到】 : 三类中的other workers由于法律比例限定不形成demand,但是包括在inventory里。 : 最近批的数据和打官司发的那个数据很吻合。demand data和打官司的数据包括cp,可 : 靠性已经有过两年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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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 发帖数: 2769 | 32 首先demand data中的EB3不包括EW,这件事奥本亲自说过。
其次demand data和I-485 pending inventory统计口径不同。前者只包含CP和I-485中
已经全部处理完成就差发卡或发签证的人员。I-485或CP没有处理完毕的不算入demand。
I-485 pending inventory数据时效性差,历史上也经常乌龙。
最关键的问题其实是,奥本自己的demand data才是他制定排期时的依据之一,移民局
发布的数据奥本根本不吊。今年初EB2飞速前进的时候他的依据是“demand过低”,而
不是什么3012。
【在 N****g 的大作中提到】 : Other Works在485中的数量少到可以忽略不计。FY11 EB3C Other Works实批一共413, : 其中只有9个是I485,404个CP。 : 如何解释485 inventory与demand data/官司数据的巨大差别?如果demand data和打官 : 司的数据包括cp,那485 inventory就有很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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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 发帖数: 2829 | 33 “前者只包含CP和I-485中已经全部处理完成就差发卡或发签证的人员。”这可能解释
了485 Inventory和 Demand Data巨大差别的原因。
对于I-485, 06PD的EB3都是07大潮时候交的,早已预批,所以这些人既被统计入485
Inventory,也被统计入Demand Data。
对于CP case,没有像I485那样的预处理,所以在Demand Data中几乎没有体现。
所以我之前所说EB3 Demand Data中的数字要double一下的结论还是正确的。
demand。
【在 f**u 的大作中提到】 : 首先demand data中的EB3不包括EW,这件事奥本亲自说过。 : 其次demand data和I-485 pending inventory统计口径不同。前者只包含CP和I-485中 : 已经全部处理完成就差发卡或发签证的人员。I-485或CP没有处理完毕的不算入demand。 : I-485 pending inventory数据时效性差,历史上也经常乌龙。 : 最关键的问题其实是,奥本自己的demand data才是他制定排期时的依据之一,移民局 : 发布的数据奥本根本不吊。今年初EB2飞速前进的时候他的依据是“demand过低”,而 : 不是什么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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