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4 发帖数: 609 | 1 卫生部、公安部4月30日联合发出《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明确警方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医闹、号贩等扰乱医院正常秩序的七种
行为予以处罚,乃至追究刑责。在医院烧纸钱、摆灵堂、摆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
等医闹行为将受到治安处罚甚至被究刑责。消息一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医疗事业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医闹”反应了目前看病难、看病贵以及产生
医患纠纷后,很难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的现实矛盾。在一些医患纠纷中,老百姓发现闹这
招很管用,于是纷纷效仿,甚至委托职业医闹采取各类违法手段对医院施压,以闹解决
医患纠纷,一些地方政府采取放任的态度,公安机关不积极作为,媒体为吸引眼球歪曲
、随意报道,政府以和谐稳定为名压医院方无原则地进行赔偿等等,已经严重影响到了
医学行业的发展。
面对一波又一波“医闹”,我们应该深思,紧张的医患关系为何一再被激化,进而
上升为一种社会矛盾,危及经济发展以及正常的社会秩序。笔者认为,在依法打击“医
闹”行为和侵害医务人员犯罪的同时,还应当深入分析“医闹”现象所反应的实质性矛
盾,通过完善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
决“医闹”。
从现实来讲,遏制“医闹”第一要强化政府的管理协调职能,摒弃息事宁人的态度
和做法,加强公安部门的执法力度,该出手时就出手,坚决打击“医闹”行为和侵害医
务人员犯罪活动,不得纵容违法分子行为;第二要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改革“
以药养医”的体制,调整医疗收费价格,完善医疗机构经济补偿机制和药品价格管理机
制,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从根本上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第三要加强医
护人员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的修养,加大对医护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控制医护人
员的灰色收入,并强化落实院方责任,加强医患双方沟通与理解,真正为患者服好务。
从长远看,遏制“医闹”一方面要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在解决医疗纠纷时才能有
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解决医疗纠纷的平台,明确正确的处理方式和途径,加大医疗
纠纷法律援助与指导、医疗鉴定与调解等投入,如设立第三方鉴定与调解机构,做到公
平、中立、独立,不受其他组织机构限制,机构运行费用由国家财政支持;另一方面要
加强医疗文化的普及教育,使公众增加对医学技术和医疗行业的了解认知,避免对不利
于患者的诊疗结果做出非理性的极端判断。
医疗机构是履行救死扶伤责任,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场所,卫生部、公安部发
出依法惩治“医闹”行为、严厉打击侵害医务人员犯罪的通告,对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
、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具有迫近的针对性和重要的现实意义,相信这对今后医闹现
象的杜绝、对医疗纠纷的解决以及医疗体制的改革,这是一个良好的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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