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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 发帖数: 23432 | 1 调虎离山之被传唤抄家的一天zz
冯正虎
2011年6月14日上午约9:00国保来电话请我妻子喝茶,但我妻子说要去学校上班,他们
就约定在上海财经大学里与她见面。等我妻子离开家约半小时后,五名警察及三名雇佣
的保安就来我家抓人抄家。
国保警察按门铃,我开门后,隔着楼道的铁门要求他们出示传唤证与检查证(沪公(杨
)(行)检字【2011】第399号),我发现检查证上没有写明警察的姓名,要求他们补
上名字,还要记上他们的警号。当然,出示证件的是五角场派出所的两个警察039476号
(葛德强)、080223号(王晓宇),他们是用来当挡箭牌的,国保警察总是偷偷摸摸的
,无证无名不穿警服。
验证后我打开楼道门,他们一帮人涌入我家。我马上厉声斥责:保安都出去,你们没有
执法资格。跟班的保安全部退出我家,下楼等候。检查证上写明的两位警察进门后却晾
在一边,等候一个没有检查资格的上海市国保警察小张搜出物品后登记清点。小张一年
二个月内已经六次上我家抄家,他已上瘾了,随意拿他人东西是莫大的快活,一看到电
脑眼睛就发直。
我站在一边强烈谴责他们的抄家行为。“我坚守中国法律,维护公民权利。这有错吗?
你们每次出具一个传唤证都是说我涉嫌“以其他方式故意扰乱社会秩序”,其实我根本
没有一点违法的行为,是你们滥用职权,肆意报复。你们要清楚,你们一直在违法,而
这个法律是中国共产党制定的。”这次抄家他们没有带摄像机,我就让一位借到市国保
工作的派出所警察陆巍峰用手机摄像我的抗议讲话,让他们的领导看看。
旁边的警察笑着劝我:“这个事已不是第一次,我们都明白,你今天怎么火气这么大?
”我说:“是的,对我个人来说已无所谓,你们喜欢什么物品,可以随意拿。但是,法
律不可如此长期遭受践踏,我不得不要说话,谴责这些违法行为。”当时我只顾谴责,
忘了做一件维护法律的事,应当依法要求国保警察小张及陆巍峰离开我家,他们无权入
门检查,因为检查证上规定的检查人员没有他们。
国保警察抄走我的物品:电脑主机一台、显示屏一台、打印机一台、手机一部、《我要
立案——上海司法不作为案例汇编(第1集)(108案例)》及《王蓉华要立案(60案例
)》二本、《捍卫法律,还我诉权》《请支持“我要立案——捍卫法律,还我我诉权”
行动(致人大代表、法官、检察官、律师及维权人士的信函)》等文章若干、“我要立
案、捍卫法律、还我诉权”的挂牌4张等。他们留下《扣留物品、文件清单》(沪公(
杨)(场)行扣字【2011】第2393号、第2394号)2张,承办人签名:葛德强、王晓宇。
上述扣押物品都是合法的物品,与涉嫌违法根本挂不上钩,而只证明冯正虎坚守法律、
维护公民权利的优良行为,应当表彰奖励,也证明这次传唤抄家绝对是错误的,又是一
场瞎折腾,是某位领导意气用事的报复行为。杨浦区公安局五角场派出所警察又做了一
次冤大头,人是它派出的,章是它盖的,以后追究违法责任就是五角场派出所,白纸黑
字明摆着。市国保警察不愧是玩人的高手,玩了我,也玩了这些基层警察。
抄家结束,我被警车送到派出所,关押在询问室,此时大约中午11点半多。五角场派出
所上上下下的警察都熟悉我,一进门就打招呼,他们都知道我是一个坚持法律、宣传法
律非常较劲的人,国保警察又要借派出所这块地方与我瞎折腾一番。午餐是一位警察送
来的派出所食堂的饭菜。
下午13:30许,陆巍峰来询问室呼我去二楼的办公室,还叫了一位保安一起上来。市国
保警察小张已在办公室等候,陆巍峰坐在电脑前准备做笔录,这是传唤的一个法定程序
。过去几次传唤的笔录很简单,我的答复都是“不予回答”。反正是你知我知的瞎折腾
,走走形式而已,打一张笔录出来让我签字,然后他们离去,把我关押八小时。
今天我要换一种玩法,认真一下,全盘回答他们的询问。而且,在回答他们询问之前,
我也要依法验证他们的警察身份。陆巍峰告诉了我,他的警号039476.,我们打交道这
么久,我还是第一次知道他的警号。按法律规定做笔录必须有两名警察在场。我又要求
小张出示警察身份,他死活不肯。我对他说:“张同志,今天我们要严肃一点,按法律
规定办事,既然你一起参与向我询问,你就必须出示你的警察身份,否则你没有资格在
现场。”
小张说:“我不说出自己警号与姓名,最多我就不询问你,坐在这里听,他(指坐在办
公室的保安)不是警察也坐在这里了。”我告诉他:“这就是我接着要说的问题,他不
是执法人员没有资格坐在这里。”看看他这副心虚的样子也实在好笑,我也不再较劲了
。“算了,你就坐在一边吧。真不知道,你怕什么?我与你打交道这么久还不知道你的
姓名。”
陆巍峰一人边问边记录,他的询问我基本上都给予回答。6月6日四十多名上海市民去浦
东法院抗议司法不作为并要求立案,我也参与,并代表来访者发言。尽管我们每个人的
个案是不同的,但我们共同遭到一个侵害,就是我们的诉权被剥夺了。法院既不立案又
不给予裁定,有的法院居然连诉讼材料都不收,甚至收了材料也不给任何收据与回复。
我们去法院就是要求立案,维护公民诉权。浦东法院的法官处理得也比较好,当场受理
来访者的诉讼材料,并答应尽快解决。
陆巍峰问我,笔录还需要其他补充吗?我说:我与其他市民一起去法院要求立案、维护
诉权,这是公民的义务与权利,因此事而被传唤并抄走我的财产是违法的报复行为。拿
走我的财产已多次,还有必要再做下去吗?请有关部门领导尽早归还我的财产。
笔录结束后,陆巍峰拿来传唤证存根让我填上到达时间,并空着传唤的结束时间,要我
预先签名。我不同意,要求在离开派出所时签字。过去我上当过,每次签名后,他们就
可以完成程序提前溜回家,而把我留置在问询室,由保安陪同,变相拘留八小时。我不
签名,就让警察陪同我。传唤笔录结束后,我没有事还被关在派出所,就索性找所长折
腾,向他投诉,要求他追究违法责任。
平时我无法进入派出所内部,传唤笔录结束后不放我回家,就好好利用一下这个机会,
向派出所的全体警察宣传法制。反正回家也没有事,既来之则安之,我离开问询室找值
班警察、所长,要求与他们谈谈法律,让大家评评谁在违法。我还要求值班警察,最好
把我带到杨浦区公安局,找局长也方便。
后来,杨浦区国保处长助理小李来看我,他说送我回家。他对我客气,没有刻意作恶,
我也给他面子,就乘他的车子回家了。其实,对于一个维权人士来说,在哪里都可以坚
守法律维护权利,谁要折腾我,我也折腾他。每人一条命,谁怕谁。
大约下午16:30我回到家,结束了一天的折腾,就如同与小孩吵架,没有道理、没有法
律,摔东西出气。国保警察拿走我的电脑等物品是帮领导消消气,我希望这些领导淡定
一点,不要一看到民众有主张权利的新举动就胆战心惊,又要拿我的私人物品出气,拿
走11台电脑还不过瘾吗?请领导明白,“捍卫法律、维护诉权”行动已成为潮流,有无
我已不重要,我也是顺其自然。
回家后,第一件事就是去电脑市场购买一台电脑及显示屏。我现在使用的电脑已是第十
二台,我与上海国保警察一起在创造奇迹,刷新瞎折腾的纪录。这是中国人的骄傲,还
是悲哀呢?今天的折腾过去了,明天我还是乐呵呵地生活,继续实践维护公民诉权的行
动。
2011年6月15日
附件:
1. 冯正虎6月14日的传唤证(沪公(杨)(行)传字【2011】第032号)
冯正虎6月14日的传唤证
2.《扣留物品、文件清单》(沪公(杨)(场)行扣字【2011】第2393号、第2394号)
《扣留物品、文件清单》20110614-1
《扣留物品、文件清单》201106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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