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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ainTrust版 - [公告] BrainTrust 板的投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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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lucent投诉bmouse案 ---群体攻击[投票结果]关于签名档等文字涉及的投诉问题
[转载] lucent投诉bmouse案 -- 性别歧视[建议]我们在干吗呢?
[公告]The result of northfan/forestsea case关于公开后以前的文章
znw签名档之投票结果[转载] 本次投票结果
关于braintrust板的运作方式[草案]执行主席条例
[公告]投票ID名单[投票结果] Desert/Thomas案例投诉目标之一
[转载] lucent投诉bmouse案 -- 是否要求其道歉[投票结果] Desert/Thomas案例投诉目标之二
[转载] 投诉motzoom - 请ToBe受理[投票结果] 台湾版的重新规划
相关话题的讨论汇总
话题: 作答话题: 如下话题: 投票话题: 投诉话题: 票选
1 (共1页)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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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投票开启于:Thu Jan 13 18:03:18 2000 类别:是非
⊙ 主题:是否罢免JCC
⊙ 票选题目描述:
是否罢免JCC?
** 投票结果:
(A) 赞成 (是的) 4 票 约占 28%
(B) 不赞成(不是) 8 票 约占 57%
(C) 没意见(不清楚) 2 票 约占 14%
投票总人数 = 14 人
投票总票数 = 14 票
——————————————┤使用者建议或意见├——————————————
fool 的建议如下:
台湾还是定为特区吧. 不赞成罢免.
aimerfy 的建议如下:
反对。意见另述。
look 的建议如下:
failed to find any evidence about incompatability.
piano 的建议如下:
还好,不用考虑'两岸关系问题的说,就事论事
JCC不是个公平的BM
bo
d*****r
发帖数: 39446
2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投票开启于:Wed Jan 19 22:27:38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是否设立台湾特区, 保留在八区, 规则由其自定?
⊙ 票选题目描述:
是否设立台湾特区, 保留在八区, 规则由其自定?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5 人
投票总票数 = 15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fool 的作答如下:
赞同, 让他们自己订规则吧.
space 的作答如下:
赞同.
sing 的作答如下:
支持
aimerfy 的作答如下:
反对。把台湾移到二区以后,台湾问题成为统独问题,应该开设
一个统独专板,有有经验的八区bm, bf和台湾网友共同管理。
而不是简单的设立台湾特区,任其行事。
fencer 的作答如下:
如果是这样的话, 到更符合九区版的风格. 是否可以考虑改放九区?
如果放在八区的话, 我体会这个版应该是加强两岸交流的. (以政治为主)
操作细则可以在不违背站规情况下自定, 但站方应该给出这个版的功能.
bolic 的作答如下:
不同意
特区与否,在名分
d*****r
发帖数: 39446
3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投票开启于:Wed Jan 19 22:27:08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是否把台湾版移出八区, 进入二区?
⊙ 票选题目描述:
是否把台湾版移出八区, 进入二区?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5 人
投票总票数 = 15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fool 的作答如下:
反对, 我觉得这对台湾版吵架问题没有帮助
space 的作答如下:
反对.
这个版估计移到哪里风气都不会有太大变化.
sing 的作答如下:
不支持
还是台湾版自治吧
aimerfy 的作答如下:
赞成。专门讨论台湾风土人情。统独问题设统独专板。
fencer 的作答如下:
部分同意. 作为一个地区版, 宝岛风情出现在二区是合理的
但是争吵的核心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 在九区搞俱乐部可以部分缓解矛盾
但是也不能完全解决问题. 我始终还是认为台湾版的现状与JCC的管理有关
bolic 的作答如下:
不同意。
不是当初设立这个版的目的。倒是可以考虑单开“台湾地区”(二区)
和“独统问题”(八区
d*****r
发帖数: 39446
4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投票开启于:Wed Jan 19 22:05:43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是否同意按864修改投票规则?
⊙ 票选题目描述:
您是否同意修改投票细则? 见864, 文摘区, 或精华区.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4 人
投票总票数 = 14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fool 的作答如下:
同意, 不过, 应该允许团员决定是否转出自己的意见.
walklooktalk 的作答如下:
同意。
sing 的作答如下:
同意
我的意见只要我没有特别指出
default都是可以公开的
space 的作答如下:
同意. 其中关于公布投票意见的部分,我觉得没有指明不公布的就缺省
赞同公布.
aimerfy 的作答如下:
完全同意。这样才显得有专业精神。
fencer 的作答如下:
同意microbe的建议, 很好.
团内的公开很有必要,
也有利于交流.
bolic 的作答如下:
同意。
建议凡是不要求隐瞒观点的,其表决内容都应该
公布。
microbe 的作答如下:
d*****r
发帖数: 39446
5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投票开启于:Tue Jan 25 01:31:57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Desert/Thomas案例投诉目标之二
⊙ 票选题目描述:
参见投诉文章#897, 您是否同意智囊团制定有关禁止造谣诬蔑网友
以及相类似行为的条例?
(提醒: 请明确说明赞同,或反对,或弃权)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3 人
投票总票数 = 13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aimerfy 的作答如下:
弃权。一方面这些规定都应该得到制定;另一方面目前站规里需要
完善的地方还很多,还没有到制定如此细微条例的地步。
space 的作答如下:
赞同.
mci 的作答如下:
I agree.
rumor should be banned.
fyp 的作答如下:
同意
look 的作答如下:
反对
是否造谣, 得根据具体情况, 我更赞成把这个case
作为先例, 而非条例
danielf 的作答如下:
同意
但希望不要搞的草木皆兵
microbe 的作答如下:
弃权。道理是对的,可是规则怎么制定?不好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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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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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开启于:Tue Jan 25 01:29:00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Desert/Thomas案例投诉目标之一
⊙ 票选题目描述:
参见投诉文章#897, 您是否同意thomas应该在salon,campaign,complain
s三个版对desert公开道歉(或根据microbe意见,封其post一周)?
(提醒: 请明确表明赞成或反对或弃权)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3 人
投票总票数 = 13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aimerfy 的作答如下:
反对。Thomas在一些文章里的言辞确有不妥之处,但还不足以
构成如此严重的罪名。
space 的作答如下:
我觉得可以就其对desert的暗示封post一周,或者道歉.
mci 的作答如下:
I give up.
If possible, I perfer a warning instead of banning.
fyp 的作答如下:
我投弃权
我觉得是两方面都有责任
look 的作答如下:
我同意要求t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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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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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开启于:Tue Jan 25 01:45:24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台湾版的重新规划
⊙ 票选题目描述:
根据投票结果(#950 & #952), 您赞成把现在的台湾板划分成两个板
(美丽之岛+台湾问题)吗?
(提醒: 请明确注明赞成或反对或弃权)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3 人
投票总票数 = 13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aimerfy 的作答如下:
赞同。新规划后的板主问题另议。
bolic 的作答如下:
赞成
但是版名应该由将来该版自己去决定吧。
space 的作答如下:
弃权.
microbe 的作答如下:
同意
原因另述
mci 的作答如下:
I agree.
fyp 的作答如下:
同意
look 的作答如下:
同意,
原来板主变为"美丽之岛"板主
"台湾问题"板主, 先由智囊团成员兼任
fool 的作答如下:
我支持台湾版自治. 因为统独问题无可调和.
既然这一方案不被通过, 我同意台湾版分版. 即分美丽之岛与政治化的台湾.
我不介意公布我的观点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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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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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开启于:Sun Mar 19 21:51:07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lucent投诉sdk的投票表决
⊙ 票选题目描述:

就 lucent 投诉 sdk 一案, 您认为
A. sdk处理不公正, 投诉成立, 要求sdk 更改处理决定
B. sdk处理公正, 投诉不成立. 无需更改处理决定.
作其他解答, 按弃权论处.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3 人
投票总票数 = 13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far 的作答如下:
B 处理公正
microbe 的作答如下:
b
bolic 的作答如下:
B.
对lucent的警告处理不能算过分。其他投诉理由
也欠充足。
sing 的作答如下:
b)
lucent吹毛求疵了,驳回投诉
fool 的作答如下:
B. sdk处理公正, 投诉不成立. 无需更改处理决定.
我觉得lucent总是揪住一些细枝末节, 死缠烂打.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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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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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开启于:Mon Mar 27 23:12:53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你是否同意“关于签名档等文字涉及的投诉问题”草案
⊙ 票选题目描述:
关于签名档等文字涉及的投诉问题
各版处理投诉、纠纷时应将发文者的签名档和ID、昵称等
文字等同于该网友的POST处理。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3 人
投票总票数 = 13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bolic 的作答如下:
同意
网友应该对其签名档等文字POST在版面上这一事实负责。
签名档这类文字应该被视为该网友观点的一种表述。
space 的作答如下:
同意.
danielf 的作答如下:
agree
aimerfy 的作答如下:
同意。此外,同意fencer的补充建议,对于攻击性id应该删除。
microbe 的作答如下:
同意
签名档中出现针对特定ID的行为应该受到限制
fencer 的作答如下:
不同意
应该比POST的处理更慎重. 至少解封时要把攻击行的文字改掉吧
还有ID, 这个是根本无法同POST相等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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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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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开启于:Tue Mar 28 00:29:55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BrainTrust版版务条例
⊙ 票选题目描述:
BrainTrust版版务条例
第一条 关于文章
1.1 所有文章如无本人同意且没有智囊团同意授权,执行主席或其他有权限的人
均不应将其删除。
1.2 凡欲提交表决的内容,应单独发一篇文章,题目前标明"[草案]"字样。对发
表的草案,应放入文摘区以利查找。凡已符合提交表决要求的草案,应收入
精华区「待决草案」目录,等待顺序开启投票。
1.3 凡欲留档保存的意见和建议,应在文章题目前标明"[建议]"或"[意见]"等字
样。凡带有这类"[XXXX]"题目的文章,应作mark标记,以免整理文章时出现
失误删除。
1.4 目前,执行主席或其他站务人员得授权可删除的文章为:智囊团成员发表的
,不符合1.2,1.3格式的,且内容与讨论议题基本无关的文章。
第二条 关于投票
2.1 投票开启时,应将相应内容作为投票的描述:对于投诉裁决,该内容应为投
诉原文;对于其他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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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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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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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开启于:Tue Mar 28 02:32:54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智囊团执行主席条例
⊙ 票选题目描述:
智囊团执行主席条例
本条例涉及智囊团执行主席的任免和职责。
第一条 执行主席的任免
1.1 执行主席共两名,一正一副。
1.2 按照精华区中的“执行主席轮换顺序”依次轮换,每两个星期更换一次。正
执行主席的下一位置人选为副执行主席。目前的顺序表为:
space fool aimerfy Blumlein far
fyp brisk microbe mci fencer
bolic sing
1.3 当有成员退出智囊团时,从“执行主席轮换顺序”中将其名字去掉,后面的
人选依次前移。当有新成员进入智囊团时,应排在当时“执行主席轮换顺序
”表的最后一位。除此以外,“轮换顺序”变动需智囊团投票通过。
1.4 当任执行主席如果自认不能履行职责,可以放弃职务,将其跳过,由下一位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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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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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开启于:Mon Apr 3 00:27:51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wdz投诉xhm
⊙ 票选题目描述:
根据wdz的投诉要求,请判断以下xhm的签名档是否构成对
wdz的人身攻击: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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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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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开启于:Fri May 12 11:15:48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sunflowers对worldnews 版主的投诉
⊙ 票选题目描述:
是否赞同sunflowers对worldnews版主st的投诉裁决要求?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1 人
投票总票数 = 11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aimerfy 的作答如下:
赞成投诉。同意sunflowers的投诉理由。
look 的作答如下:
I support sunflowers this time
st has a bias obviously
but I do think st is a good bm in worldnews board
brisk 的作答如下:
那篇文章是不该删的
赞成投诉.
fool 的作答如下:
偶同意这个投诉
st作为版主, 应该能够容忍不同意见. 从相关文章看, 他没有做到.
同时我想这对worldnews版的发展也不利.
space 的作答如下:
赞同sunflowers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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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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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开启于:Mon May 15 23:31:23 2000 类别:单选
⊙ 主题:sunflowers/st裁决的执行投票
⊙ 票选题目描述:
对sunflowers/st裁决的执行投票
[背景]
投诉人: sunflowers
投诉对象: st
投诉标题: 投诉st板板主凭个人好恶无理删文
投诉目标: 更改处理决定,并道歉
(理由见complain #402.)
投诉结果: 通过投诉人投诉要求(complain #452)
被诉人对裁决的执行: complain #457
投诉人不满被诉人对裁决的执行: complain #470
** 投票结果:
(A) st按照投诉要求执行了裁决, 此案结束. 1 票 约占 10%
(B) st未按投诉要求执行裁决,劝辞职. 9 票 约占 90%
投票总人数 = 10 人
投票总票数 = 10 票
——————————————┤使用者建议或意见├——————————————
microbe 的建议如下:
B
st为人偏激,不能维护一个言论自由的环境,与本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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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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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开启于:Thu May 25 19:21:56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是否赞同智囊团选举条例
⊙ 票选题目描述:
您是否赞同智囊团选举条例? 具体请参见精华区.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9 人
投票总票数 = 9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fool 的作答如下:
赞同
bolic 的作答如下:
同意
希望当选成员能够克尽职守,坚持完成任期内的工作
danielf 的作答如下:
agree
brisk 的作答如下:
赞同.
mci 的作答如下:
I agree.
fyp 的作答如下:
赞成
look 的作答如下:
反对,
很多细节还没有考虑清楚
microbe 的作答如下:
反对。反对1/2的条件。
space 的作答如下:
赞同....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d*****r
发帖数: 39446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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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开启于:Tue Jun 20 17:49:39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znw的签名档是否违例
⊙ 票选题目描述:
速决投票: znw的签名档是否违例?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1 人
投票总票数 = 11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fool 的作答如下:
经过对此事发生前后的考察, 觉得该签名档有意使用这
种语言, 鉴于"支那"一词在中国历史上的特殊意义,
我以为该签名档违例. 不过, 我们要警惕类似投诉扩大化.
space 的作答如下:
赞同fool在complain发表的看法. 该签名档违例.
他实在要表达他的意思, 改成"我不是大陆人"好了.
brisk 的作答如下:
违例,
虽然是擦边性质.
bolic 的作答如下:

根据deleted版找到的原始文章看,znw换用此签名档明显是故意
要利用“支那”一词的贬义解释。
far 的作答如下:
违例
理由另外发文
danielf 的作答如下:
令其改签名档
mci 的作答如下:
我认为znw的
d*****r
发帖数: 39446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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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开启于:Tue Jul 25 00:52:11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2790, 这次是否对多ID投票的四位实行大赦?
⊙ 票选题目描述:
#2790 申诉, 鉴于现在的投票程序有BUG
投完票后Cancel,ID仍然出现在投票ID名单中
提议对这次违规多ID投票的四位实行大赦
参看#2806, #2810, #2813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2 人
投票总票数 = 12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fool 的作答如下:
提出合理解释的可以大赦. 但必须其本人申请.
far 的作答如下:
赞成大赦,并敦促站方采取技术措施在下次选举前修补好此BUG
ToBe 的作答如下:
同意。
多ID投票的认定,我至今仍存技术上的怀疑
在#2796中已经提出过大赦的建议
Blumlein 的作答如下:
既然是投票程序有问题, 那么认为应该接受所谓的"大赦"罢
不是说处罚多ID投票的原则是可以商量的, 只是程序的 BUG使处罚的实行
不太现实.
bolic 的作答如下:
不同意
d*****r
发帖数: 39446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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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开启于:Tue Jul 25 00:50:25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是否接受#2785 corpse的投诉?
⊙ 票选题目描述:
是否接受#2785投诉?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1 人
投票总票数 = 11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fool 的作答如下:
没有意义, 站长本来就无法弹劾,
另外bolic已经认错了.
far 的作答如下:
弃权
ToBe 的作答如下:
接受吧。可是这本来是上届的case
还有就是case的判罪和判罚是否可以分开?
Blumlein 的作答如下:
应该接受投诉
sissi 的作答如下:
"执法不公"证据不足
szbd 的作答如下:
不接受。理由:在目前没有有关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我只能按自己的理解来判断
我认为1 bolic的话并不形成要遭到处罚的人身攻击。2 我认为智囊团没有强迫
任何ID道歉的权力。处罚是处罚,假如他自己愿意道歉是另一回事
microbe 的作答如下:
反对。什么叫做品行不端?
这个人有什么资格这样胡说八道?莫名
d*****r
发帖数: 39446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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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开启于:Tue Aug 1 01:01:26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sarrmor案#2984.2
⊙ 票选题目描述:
sarrmor案#2984, 是否支持投诉目标2
参考#2986, px答辩在#2985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9 人
投票总票数 = 9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far 的作答如下:
不支持,板规不违宪,不予干涉
bolic 的作答如下:
不同意。
px的解释中所叙述的版务做法还是可以认可的,没有必要做
什么修改。灌水的尺度也应由版主根据事态有一定控制自由度
fool 的作答如下:
支持. 版主当然应该明确该版的规则
szbd 的作答如下:
弃权。有明确版规固然好,但是目前还没有版主必须定出明确版规的规定。
maomi 的作答如下:
弃权. 原因一是"版主治版". 只要不违反言论自由与公平原则. 如果
发现今后版主有违反公平原则, 可以就事论事, 直接投诉. 其次,
治版方针不易用三言两语表达清楚, 由版主公正处理便是.
look 的作答如
d*****r
发帖数: 39446
20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投票开启于:Tue Aug 1 01:00:25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sarrmor案#2984.1
⊙ 票选题目描述:
sarrmor案#2984, 是否支持投诉目标1
参考#2986, px答辩在#2985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9 人
投票总票数 = 9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far 的作答如下:
支持,严重的人身攻击
bolic 的作答如下:
同意,理由同投票二
fool 的作答如下:
是.
以那样的语言辱骂网友, 应当责成该版版主处理
szbd 的作答如下:
赞成封federick发文权。从所列证据中可以看出有人身攻击行为,版主px自辨中对此并
未否认。但是封权时间应该由版主决定。
maomi 的作答如下:
同意. federick应该做封权处理.
look 的作答如下:
弃权
不太了解实际情况
julius 的作答如下:
同意
federick用语不当,且引起当事人反感,构成人身攻击,应当受惩罚
具体量刑程度,应由斑竹根据该版的统一尺度决定
m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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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本次投票结果[投票结果] Desert/Thomas案例投诉目标之二
[草案]执行主席条例[投票结果] 台湾版的重新规划
[投票结果] Desert/Thomas案例投诉目标之一[投票结果]智囊团执行主席条例
d*****r
发帖数: 39446
21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投票开启于:Tue Aug 1 00:58:37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sarrmor案#2983.3
⊙ 票选题目描述:
sarrmor案#2983, 是否支持投诉目标3 (2 要求道歉目前不属于可执行目标)
参考#2986, USTC放弃答辩权利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9 人
投票总票数 = 9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far 的作答如下:
支持,严重的人身攻击
bolic 的作答如下:
同意。
这么多的攻击就连在八区都是不可想象的
fool 的作答如下:
否. s目前规定最高封一周, 无法加罚,
szbd 的作答如下:
不赞成。版主有权决定封人时间。但是建议版主在封权时明确解封的时间
maomi 的作答如下:
同意. 对多次骂人, 屡禁屡犯者, 应给予更严厉的处罚
look 的作答如下:
同意
多次的人身攻击应当重罚
julius 的作答如下:
反对
建议发回重审,版主治版体现在尺度的不同,斑竹应当以同一个尺度对待版内的不同ID
BT介入版内的具体量刑,有可
d*****r
发帖数: 39446
22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投票开启于:Tue Aug 1 00:57:28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sarrmor案#2983.1
⊙ 票选题目描述:
sarrmor案#2983, 是否支持投诉目标1 (2 要求道歉目前不属于可执行目标)
参考#2986, USTC放弃答辩权利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9 人
投票总票数 = 9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far 的作答如下:
支持, 没有理由封sarrmor
bolic 的作答如下:
同意
fool 的作答如下:
支持sarrmor的投诉, 可惜他大概已经被解封了. :)
科大人有权灌水, 他有权反对灌水. 但是, 双方均不应以辱骂的方式进行辩论.
对此, 该版版主应该予以制止. 并对辱骂者予以处罚
szbd 的作答如下:
赞成。因ustc放弃自辨,以执行主席提供证据为唯一判断依据。可以看出sarrmor在讨论
中没有人身攻击行为,不应封权。
maomi 的作答如下:
同意. 没有任何理由封禁sarrmor的发文权
look 的作答如下:
同意
d*****r
发帖数: 39446
23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投票开启于:Tue Aug 1 22:39:26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cyberwinds案: 是否应公布其个人资料?
⊙ 票选题目描述:
cyberwinds案: 是否应公布其个人资料?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1 人
投票总票数 = 11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fool 的作答如下:
反对.
在任何情况下, 不能公布对方个人资料.
同时建议站方加强备份. 有备无患
ToBe 的作答如下:
反对
就事论事。杀人不过头点地,没必要从cyber space
追杀到real life
far 的作答如下:
弃权
microbe 的作答如下:
弃权。
有公布的道理,也有不公布的道理。
julius 的作答如下:
反对
无法保证个人资料的准确性,公布了也毫无意义
即便可能不准确,个人隐私还是应当受保护
look 的作答如下:
同意
否则对多ID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处理效果
mouse 的作答如下:
不能公布个人资料
Camer 的作答如下:
反对公布个人资料 .
Blum
d*****r
发帖数: 39446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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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开启于:Tue Aug 1 22:38:36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cyberwinds案: 是否应删除其ID?
⊙ 票选题目描述:
cyberwinds案: 是否应删除其ID?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1 人
投票总票数 = 11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microbe 的作答如下:

fool 的作答如下:
恶意删版是比较严重的行为, 同意删除其id.
不过, 为什么站方到现在还没有恢复该版的文章?
难道本站不是每天备份么?
ToBe 的作答如下:
同意。
很遗憾要投票赞成死刑
far 的作答如下:

julius 的作答如下:
同意
其行为和滥杀无辜没什么两样,那些被删了文的连和他观
点相左都谈不上,所谓官逼民反的说词根本就是瞎套
look 的作答如下:
yes
行为太过恶劣
mouse 的作答如下:

Camer 的作答如下:
同意删除ID. 这个ID行为太恶劣了
Blumlein 的作答如下:
支持.
szbd 的作答如下:
同意。理由令发文
l**k
发帖数: 419
25
我又当了一次少数派了。好吧,不公布。这个人找我申请了多次想当技术
主管,幸好没有同意,否则危害就真的更大了。

【在 d*****r 的大作中提到】
: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 投票开启于:Tue Aug 1 22:38:36 2000 类别:问答
: ⊙ 主题:cyberwinds案: 是否应删除其ID?
: ⊙ 票选题目描述:
: cyberwinds案: 是否应删除其ID?
: ** 投票结果:
: 投票总人数 = 11 人
: 投票总票数 = 11 票
: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 microbe 的作答如下:

m*****e
发帖数: 4193
26

look,你也不必灰心。公布了又如何?反正知道他的人也不少。事实上用户
资料在注册的时候根本没有校验,也是防君子不防小人。
不过我仍然认为,在这种危害到系统可用性的问题上,站长应该有绝对的权
力进行处罚,因为智囊团毕竟不对这个系统负最终的责任。我想今后怎么处
理这样的问题才是这个事件带给我们的机会。对cyberwinds个人的处罚,无
关紧要。

【在 l**k 的大作中提到】
: 我又当了一次少数派了。好吧,不公布。这个人找我申请了多次想当技术
: 主管,幸好没有同意,否则危害就真的更大了。

d*****r
发帖数: 39446
27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投票开启于:Fri Aug 4 19:21:08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草案]投票规则的澄清
⊙ 票选题目描述:
请团员们就far的"[草案]投票规则的澄清"进行投票
原文如下
发信人: far (如水), 信区: BrainTrust
标 题: [草案]投票规则的澄清
发信站: The unknown SPACE (Tue Aug 1 00:33:59 2000), 转信
1。投票的总人数
每个投票的总人数应单独计算,BT团总人数减去请假人数和回避人数
投票人数应多于这个数的75%方为有效
投票人数同时也必须多于BT团总人数的50%方为有效
2. 投票已开仍未达有效票数怎么办?
执行主席敦促未投票成员以在版面上RE的形式补投,补足有效人数为止
3。投票通过与否的判定
1/2或2/3多数,都是以实际投票人数为基准计算的
4。未投票成员
不按弃权票计,否则影响实际投票人数的计算
5. 投票结果的判定
对于需2/3多数的投票,
d*****r
发帖数: 39446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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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开启于:Mon Aug 7 22:09:02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Saga案
⊙ 票选题目描述:
Saga案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1 人
投票总票数 = 11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bolic 的作答如下:
弃权
fool 的作答如下:
反对saga的投诉. 当然也希望look能更妥善地处理与网友的关系
我逐篇查看了deleted版所有有关的被删除文章, 认为属于应该删除的范围.
另外洗洗睡了是很常见的话, 算不上人身攻击.
microbe 的作答如下:
反对
证据不足
maomi 的作答如下:
投诉不成立. look作为SYSOP, 有处理SYSOP板事务的权力. 从他删除
的文章看, 都属于无实际内容灌水等无聊文章, 他只是在行使正常的
版务权力, 不存在滥用职权之说.
sissi 的作答如下:
指控同主题不成立,但指控删去不利于自己(look)的post成立。
far 的作答如下:
投诉不成立,版主治版,look在SYSOP版删了些水控制局势
d*****r
发帖数: 39446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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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开启于:Fri Aug 11 09:19:49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是否赞成对外公开BT版?
⊙ 票选题目描述:
是否赞成对外公开BT版?
参看#3231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5 人
投票总票数 = 15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far 的作答如下:
强烈赞成
szbd 的作答如下:
这个原则我同意。具体做法可以一边运做一边调整。同意立即开成只读。
我从来没觉得现在的讨论有什么可瞒着的。
billylee 的作答如下:
赞成.可以消除一些不必要的误会,利于大家监督,同时也让大家看到我们还是在认真
工作的:)至于公开时机,越早越好.
ToBe 的作答如下:
赞同。
BBS走向市民社会的重要步骤
公开的方式及时机可以另外讨论。
fool 的作答如下:
赞成公开, 反正无论是否公开, 大家都会批评, 不如就让大家
有根有据地批. 也许更有好处
不过, 既然sissi提议试行一月, 偶同意她的建议
sissi 的作答如下:
同意,不过这下就更热闹了。
只读而不能参
d*****r
发帖数: 39446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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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开启于:Fri Aug 11 19:58:18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是否同意#3245?
⊙ 票选题目描述:
是否同意#3245?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4 人
投票总票数 = 14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far 的作答如下:
OK
bolic 的作答如下:
同意
fool 的作答如下:
已经同意了
billylee 的作答如下:
support!
the sooner ,the better
mouse 的作答如下:
同意
sissi 的作答如下:
同意!
呵呵
ToBe 的作答如下:
同意。
不失为好的实践
szbd 的作答如下:
agree
Blumlein 的作答如下:
同意. 试一试当然没有错, 但是事在人为. 如果出现了倒退, 那就
很遗憾乐.
Camer 的作答如下:
agree
microbe 的作答如下:
我的建议是等站长退出智囊团以后进行。
同意定下时间表。
look 的作答如下:
反对
maomi 的作答如下:
我对是否试行, 没有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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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成员名单[转载] lucent投诉bmouse案 -- 性别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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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lucent投诉bmouse案 ---群体攻击znw签名档之投票结果
b***c
发帖数: 304
31
look好奇怪,同意公开,反对试行....
m***i
发帖数: 517
32
可能投错了.....

【在 b***c 的大作中提到】
: look好奇怪,同意公开,反对试行....
l**k
发帖数: 419
33
timing problem. 我所建议的和遵循的是循序渐近的原则. BT刚开始的时候,
我投入很多, 现在逐渐交给bolic, 不再制定新的制度和干涉BT团运行. 至于
公开BT团, 这个也是在我的计划之中, 但是我认为现在时机也许不太成熟,
我比较赞同microbe的意见.

【在 b***c 的大作中提到】
: look好奇怪,同意公开,反对试行....
d*****r
发帖数: 39446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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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开启于:Thu Aug 24 04:59:58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forestsea投诉freely使用职权不当案
⊙ 票选题目描述:
是否应责成版主在封人时明示原因,时间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0 人
投票总票数 = 10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szbd 的作答如下:

bolic 的作答如下:

封人应公开。
far 的作答如下:
Yes
fool 的作答如下:
封人应该在版面给出通知. 同时给出原因. 所以freefly使用不当
billylee 的作答如下:
理应如此. 实际上版主规则中有此规定, 但是注意的人很少, 包括本人在内.
建议站长就此事给所有的版主版副发信, 重申相关规章, 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sissi 的作答如下:

Blumlein 的作答如下:
BM应该给出时间和理由, 但是鉴于freefly BM给出的理由, 希望站方能
协助调查, 消除 Bug.
maomi 的作答如下:
是. 建议版主封权时给出原因及时间. 但做为
d*****r
发帖数: 39446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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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开启于:Thu Aug 24 04:56:34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forestsea投诉freely不当封权案
⊙ 票选题目描述:
是否不当封权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0 人
投票总票数 = 10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szbd 的作答如下:
是,没有人身攻击,仅一篇文章也不构成恶性灌水,封权不当
bolic 的作答如下:

找不到封的证据
far 的作答如下:
Yes
fool 的作答如下:
认为不当. 从双方陈述可以看出, forestsea只是在文中讽刺了
一下版主. 在Freespace玩的话, 这样封封是经常的, 但在本站草木皆
兵的气氛中, 这样封人不当.
billylee 的作答如下:
根据freefly的答辩, 认为情有可原. 在国内时上网不易, 经常一旦断网, 就难得有机会
弥补, 本人也有同感. 但是规则不能改, freefly应向forestsea道歉.
sissi 的作答如下:
封权不当
Blumlein 的作答如下:
认为fr
d*****r
发帖数: 39446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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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开启于:Tue Aug 22 11:26:42 2000 类别:复选
⊙ 主题:关于公开内容的民意调查
⊙ 票选题目描述:
1。本投票为内部民意调查,不具效力,不对外公布,作为提出草案的参考。
2。所有选项中的“保留”包括作者有自愿删文的权力。
3。最多选两项,即A,C,D,E之一和B,也可选一项。
** 投票结果:
(A) 所有文章保留 3 票 约占 14%
(B) 所有标记文章保留 4 票 约占 19%
(C) 本届上任以来所有文章保留 5 票 约占 23%
(D) 上次关于公开的投票结果出来之后的文nbsp; 2 票 约占 9%
(E) 真正实行公开之后的文章保留 7 票 约占 33%
投票总人数 = 13 人
投票总票数 = 21 票
——————————————┤使用者建议或意见├——————————————
T
d*****r
发帖数: 39446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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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开启于:Thu Aug 31 06:02:14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投票内容所列版规是否合适?
⊙ 票选题目描述:
(4)在本公告发布之后, 对于任何故意修改nick, 签名档
以求挑起纠纷者, 无论其投诉是否成立, 本人一律停权
7天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0 人
投票总票数 = 10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far 的作答如下:
appropriate
fool 的作答如下:
弃权.
还是双方有理. 他没有投诉accura该条版规的对错, 而是说它涵盖不够以至不公
但该规定本身不错, 如果accura愿意完善更好. 如果不, 反正他要离职了.
Camer 的作答如下:
agree
bolic 的作答如下:
不合适
迄今为止没有见到accura对此规定有合理的解释。
microbe 的作答如下:
不合适。不过跟前面几条有关板规有关,整个一下来也只好硬着头皮走到底。
象这样的规定过细,很容易钻空子。版主有权对应该惩罚或不惩罚做判断,
不可能全部成文。
Blu
s**d
发帖数: 18498
38
这么多弃权的有效么?

【在 d*****r 的大作中提到】
: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 投票开启于:Thu Aug 31 06:02:14 2000 类别:问答
: ⊙ 主题:投票内容所列版规是否合适?
: ⊙ 票选题目描述:
: (4)在本公告发布之后, 对于任何故意修改nick, 签名档
: 以求挑起纠纷者, 无论其投诉是否成立, 本人一律停权
: 7天
: ** 投票结果:
: 投票总人数 = 10 人
: 投票总票数 = 10 票

d*****r
发帖数: 39446
39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投票开启于:Wed Aug 30 10:17:59 2000 类别:单选
⊙ 主题:关于“[草案]公开BrainTrust版面”第二条
⊙ 票选题目描述:
最后决定公开前文章的保留问题
** 投票结果:
(A) 本届上任以来所有文章保留 9 票 约占 64%
(B) 真正实行公开之后的文章保留 5 票 约占 35%
投票总人数 = 14 人
投票总票数 = 14 票
——————————————┤使用者建议或意见├——————————————
bolic 的建议如下:
希望诸位能够以自己的行动让大家更加了解本版的状况,而不要
为了害怕麻烦就巴所有文章都删除了
Blumlein 的建议如下:
选A, 和内部讨论是本人的意见相同
maomi 的建议如下:
支持只保留决定公开之后的文章. 其余文章如果有成员想保留
可以自己做备份后再重新发表
julius 的建议如下:
我们这届的决议当然只能从我们做起
Camer 的建议如下:
既然当时本届也没有说可以公开,
当然不能公开
d*****r
发帖数: 39446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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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开启于:Wed Aug 30 10:16:37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是否同意“[草案]公开BrainTrust版面”第一条?
⊙ 票选题目描述:
1.根据本草案,站长应尽快完成将BrainTrust版面向所有网友
开放为只读状态的操作。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4 人
投票总票数 = 14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szbd 的作答如下:
同意
far 的作答如下:
Yes
fool 的作答如下:
当然同意
microbe 的作答如下:
同意
附:效率瓶颈不在站长,在智囊团(主席)。
bolic 的作答如下:
同意
space 的作答如下:
同意.
Blumlein 的作答如下:
同意. 希望此投票结束后, 主席或副主席将结果向外公布.
maomi 的作答如下:
同意. 完成了总没坏处
julius 的作答如下:
同意。
Camer 的作答如下:
yes, agree
sissi 的作答如下:
越快越好
mouse 的作答如下:
qi4 quan2
l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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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nw签名档之投票结果[转载] lucent投诉bmouse案 -- 是否要求其道歉
关于braintrust板的运作方式[转载] 投诉motzoom - 请ToBe受理
[公告]投票ID名单[投票结果]关于签名档等文字涉及的投诉问题
d*****r
发帖数: 39446
41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投票开启于:Wed Aug 30 10:27:07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是否同意“[草案]公开BrainTrust版面”第六条?
⊙ 票选题目描述:
6.上一条中秘密讨论的延续时间不得大于一周,且不得涵盖任
一投诉处理的整个过程(指自受理到表决结束)。两次秘密
讨论的间隔不得少于三天。每次秘密讨论必须分别向站长申
请。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4 人
投票总票数 = 14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szbd 的作答如下:
反对。不能规定间隔的时间,万一俩投诉连着都需要加密怎么办?一个小时
也是小于三天。
far 的作答如下:
Yes
fool 的作答如下:
有这条就可以了. 不过一周可能太长. :)
同意就是
microbe 的作答如下:
不同意。
可以修改为,如果要超过三天,需要站长同意。
sissi 的作答如下:
d*****r
发帖数: 39446
42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投票开启于:Wed Aug 30 10:26:27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是否同意“[草案]公开BrainTrust版面”第五条?
⊙ 票选题目描述:
5.在执行主席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征得全体成员总数三分之
一的同意(含执行主席本人,但不含站长成员),要求站长
暂时取消BrainTrust版的公开状态,以转入秘密讨论。在秘
密讨论结束后再实行公开。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4 人
投票总票数 = 14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szbd 的作答如下:
反对。真需要加密只能是涉及某ID利益(如隐私)的时候,那么就得及时,
等三分之一同意黄瓜菜都凉了。建议改为只由执行主席决定,但必须对
外说明理由。至于什么理由才是合适的,也要逐步有规定。
far 的作答如下:
Yes
fool 的作答如下:
同意. 尤其在涉及隐私情况下,
不过是否限制为秘密期不得超过一个期限, 比如三天?
microbe 的作答如下:
同意
sissi 的作答如下:
同意
bolic 的作
d*****r
发帖数: 39446
43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投票开启于:Wed Aug 30 10:25:40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是否同意“[草案]公开BrainTrust版面”第四条?
⊙ 票选题目描述:
4.智囊团成员在BrainTrust版发表的言论不受投诉的约束。但
执行主席仍应根据《版务条例》负责约束智囊团成员的发言
使之不违反有关的站规。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4 人
投票总票数 = 14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szbd 的作答如下:
同意。这还找谁投诉去压,封了白封。建议加上三位站长成员都有“根据
《版务条例》负责约束智囊团成员的发言 使之不违反有关的站规。”的权力。
这类处理应该从重从快。
far 的作答如下:
Yes
fool 的作答如下:
同意.
microbe 的作答如下:
同意
sissi 的作答如下:
同意
bolic 的作答如下:
同意
一方面版务条例有相关内容监督成员的言行,另外一方面
禁止投诉可以防止智囊团讨论中有顾虑,以及减
d*****r
发帖数: 39446
44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投票开启于:Wed Aug 30 10:24:16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是否同意“[草案]公开BrainTrust版面”第三条?
⊙ 票选题目描述:
3.BrainTrust版的文章,只供转载于campaign, complain以及
board, sysop四个版面。除智囊团成员本人外,无权转载到
其他版面。站长以及版主应负责清除那些不合本条规定的转
载文章。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4 人
投票总票数 = 14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szbd 的作答如下:
反对。转载的权利大家是一样的。
far 的作答如下:
Yes
fool 的作答如下:
不必了. 既然公开了, 转不转载没区别
microbe 的作答如下:
同意
sissi 的作答如下:
不同意,
应该是不可以转载,可以引用文章号,违反规定者在complain版面
上面做公开警告。(complain也可以看成是BT版的complain)
bolic 的作答如下:
同意
以上四个版面是适合讨论投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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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投票开启于:Wed Sep 6 22:04:28 2000 类别:单选
⊙ 主题:投票海峡版版主
⊙ 票选题目描述:
单选一个赞成的
** 投票结果:
(A) Platina 7 票 约占 53%
(B) Katy 2 票 约占 15%
(C) corps/MCI 1 票 约占 7%
(D) williamhe/bugs 1 票 约占 7%
(E) everlast 0 票 约占 0%
(F) xiaoshila 1 票 约占 7%
(G) szbd
d*****r
发帖数: 39446
46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投票开启于:Wed Sep 6 22:14:25 2000 类别:复选
⊙ 主题:投票反对担任海峡版主
⊙ 票选题目描述:
投票反对担任海峡版主,多选
** 投票结果:
(A) Platina 1 票 约占 2%
(B) Katy 6 票 约占 16%
(C) corps/MCI 6 票 约占 16%
(D) williamhe/bugs 5 票 约占 13%
(E) everlast 4 票 约占 10%
(F) xiaoshila 7 票 约占 18%
(G) szbd
d*****r
发帖数: 39446
47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投票开启于:Mon Sep 11 23:30:20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lucent对szbd的投诉
⊙ 票选题目描述:
lucent对szbd的投诉是否成立?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0 人
投票总票数 = 10 票
赞成:1票
反对:6票
弃权:3票
结论: lucent对szbd的投诉不成立.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sissi 的作答如下:
仔细读了当时的文章,lucent说话很难听,
而别的几个ID只是说"羊又说了什么什么",
所以lucent比别的ID都情节恶劣,处理是公正的.
ToBe 的作答如下:
不成立。
microbe 的作答如下:
弃权
Blumlein 的作答如下:
不成立.
依据deleted版的现有文章, 各人情节不同, 处罚也就不同, 支持szbd.
fool 的作答如下:
投诉不公成立. 因为szbd理由是此前已经警告, 但很早以前的警告不能拿来作现在
封人的理由.
至于l
d*****r
发帖数: 39446
48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投票开启于:Tue Sep 12 09:53:28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对著名人物的攻击是否应该受处罚?
⊙ 票选题目描述:
对著名人物的攻击是否应该受处罚?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6 人
投票总票数 = 6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szbd 的作答如下:
不应该
fool 的作答如下:
不应. 比如骂克林顿和江泽民都可以.
sissi 的作答如下:
言论自由,不应该受处罚
julius 的作答如下:
不受处罚
但不能使用淫词秽语
Camer 的作答如下:
赫赫,不用受罚:))
microbe 的作答如下:
一般不应处罚。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d*****r
发帖数: 39446
49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投票开启于:Tue Sep 19 04:14:02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是否接受投诉(见4161)?
⊙ 票选题目描述:
是否接受投诉(见本版4161)?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2 人
投票总票数 = 12 票
同意人数: 5
不同意人数: 6
弃权人数: 1
投票结果: 不接受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sissi 的作答如下:
删ID用处不大,天要下雨娘要嫁,终究是没有办法的.
"言论自由"的定义到底是什么?我现在很糊涂.
他如果有不好的言语,做版主的可以删去他的文章.
szbd 的作答如下:
无条件不接受
fool 的作答如下:
let's accept and make a vote.
space 的作答如下:
不同意接受这个投诉.不管事件性质如何, 还是属于攻击侮辱的范畴.删除ID的投
诉目标不适合.
far 的作答如下:
No
julius 的作答如下:
同意受理
microbe 的作答如下:
不应接受.删除ID至少应该象弹劾BM一样,需要至少20人的联署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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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投票开启于:Tue Sep 19 01:04:52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lucent投诉szbd拒绝网友投诉是否成立?
⊙ 票选题目描述:
lucent投诉szbd拒绝网友投诉是否成立?
相应文章见本版4123, 4124, 4128.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1 人
投票总票数 = 11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sissi 的作答如下:
偶总是觉得这样的事情应该是版主与个人协商处理比较好.当然
如果lucent觉得受了人身攻击,是有权利要求版主在处理当事
人的时候,做特别的说明的.所以这个投诉成立.
maomi 的作答如下:
弃权, 原因同一
fool 的作答如下:
成立.
该版确实出现了脏话, 既然网友投诉, 应该予以处理.
Camer 的作答如下:
弃权
ToBe 的作答如下:
弃权。
microbe 的作答如下:
弃权
space 的作答如下:
弃权
billylee 的作答如下:
弃权.
julius 的作答如下:
不成立
现有证据和投诉人数都不足以支持
相关主题
[建议]我们在干吗呢?[草案]执行主席条例
关于公开后以前的文章[投票结果] Desert/Thomas案例投诉目标之一
[转载] 本次投票结果[投票结果] Desert/Thomas案例投诉目标之二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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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开启于:Tue Sep 19 01:03:10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lucent投诉szbd处理版务不公是否成立?
⊙ 票选题目描述:
lucent投诉szbd处理版务不公是否成立?
相应文章见本版4123, 4124, 4128.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1 人
投票总票数 = 11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sissi 的作答如下:
在互相攻击的时候,删文是最有效的办法.
处理版务不公是不成立的.
maomi 的作答如下:
弃权. 从字面上说, 是成立的. 但现实处理时, 没有必要如此细究
fool 的作答如下:
不成立. 不公意味着有意偏袒, 从相关证据中不能得出这个结论.
Camer 的作答如下:
弃权
ToBe 的作答如下:
不成立。
microbe 的作答如下:
弃权
space 的作答如下:
弃权
billylee 的作答如下:
驳回. 版主应该有权决定. 认为不公, 请发起弹劾.
julius 的作答如下:
弃权
Blumlein 的作答如下: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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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开启于:Wed Sep 27 14:25:32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loggie投诉bmouse案(1)
⊙ 票选题目描述:
loggie投诉bmouse案
是否要求bmouse向loggie公开道歉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1 人
投票总票数 = 11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billylee 的作答如下:

microbe 的作答如下:
yes
fool 的作答如下:
要求.
不管当时情况如何, bmouse确实滥用职权. 我理解当时bmouse的心情,
但作为成年人, 但愿我们都懂得控制自己, 尊重他人.
julius 的作答如下:
同意
far 的作答如下:
Yes
ToBe 的作答如下:
所诉成立。但是对处理方式,弃权。
Blumlein 的作答如下:
bmouse应该向loggie公开道歉.
Camer 的作答如下:
yes, agree.
sissi 的作答如下:
bmouse应该道歉,呵呵
maomi 的作答如下:
bmouse封loggie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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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投票开启于:Thu Sep 28 16:30:00 2000 类别:是非
⊙ 主题:lucent投诉bmosue案
⊙ 票选题目描述:
lucent投诉bmouse案
是否封其全战发文权?
** 投票结果:
(A) 赞成 (是的) 0 票 约占 0%
(B) 不赞成(不是) 8 票 约占 100%
(C) 没意见(不清楚) 0 票 约占 0%
投票总人数 = 8 人
投票总票数 = 8 票
——————————————┤使用者建议或意见├——————————————
sissi 的建议如下:
不同意
maomi 的建议如下:
不赞成, 没有这个必要. 也无此先例. 在哪个版做的, 就在哪里承担责任.
如果他还担任公职(版主), 那么应该考虑这些职务是否适合由其继续担任.
fool 的建议如下:
不赞成. 太重
julius 的建议如下:
封全站?于法无据。
———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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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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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开启于:Thu Sep 28 16:29:27 2000 类别:是非
⊙ 主题:lucent投诉bmouse案
⊙ 票选题目描述:
lucent投诉bmouse案
是否要求其道歉
** 投票结果:
(A) 赞成 (是的) 4 票 约占 50%
(B) 不赞成(不是) 1 票 约占 12%
(C) 没意见(不清楚) 3 票 约占 37%
投票总人数 = 8 人
投票总票数 = 8 票
——————————————┤使用者建议或意见├——————————————
szbd 的建议如下:
弃权
sissi 的建议如下:
lucent精神可嘉
maomi 的建议如下:
很明显bmouse的言论侮辱了很多网友. 应该道歉
julius 的建议如下:
一个人是否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应该由其脸皮的厚薄来决定?
我认为相当荒谬:(
space 的建议如下:
给谁道歉?
———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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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开启于:Thu Sep 28 16:28:23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lucent投诉bmouse案
⊙ 票选题目描述:
lucent投诉bmouse案
lucent投诉bmouse群体攻击, 你认为是否成立?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8 人
投票总票数 = 8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szbd 的作答如下:
弃权
billylee 的作答如下:

microbe 的作答如下:
bmouse的说法不大合适,不过我认为用不着诉诸公堂对他处罚。舆论批判就是了。
sissi 的作答如下:
不成立
maomi 的作答如下:
证据很清楚. 成立.
fool 的作答如下:
成立
julius 的作答如下:
成立。
space 的作答如下:
弃权.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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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投票开启于:Thu Sep 28 16:27:12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lucent投诉bmouse案
⊙ 票选题目描述:
lucent投诉bmouse案
lucent投诉bmouse性别歧视, 你认为是否成立?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8 人
投票总票数 = 8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szbd 的作答如下:
弃权,没法裁决这个
billylee 的作答如下:

microbe 的作答如下:
反对。据我所知lucent是男的,bmouse并没有直接攻击到他。
要谁来投诉也轮不到他。
sissi 的作答如下:
弃权
maomi 的作答如下:
成立, 不过本站有对性别歧视的限制吗? 成立之后如何?
fool 的作答如下:
不成立.
julius 的作答如下:
反对。从已有的证据上来看不成立
space 的作答如下:
弃权.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f*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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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在 d*****r 的大作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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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票开启于:Thu Sep 28 16:27:12 2000 类别:问答
: ⊙ 主题:lucent投诉bmouse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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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ucent投诉bmouse案
: lucent投诉bmouse性别歧视, 你认为是否成立?
: ** 投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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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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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d*****r 的大作中提到】
: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 投票开启于:Thu Sep 28 16:27:12 2000 类别:问答
: ⊙ 主题:lucent投诉bmouse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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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ucent投诉bmouse案
: lucent投诉bmouse性别歧视, 你认为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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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d*****r 的大作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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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票开启于:Thu Sep 28 16:27:12 2000 类别:问答
: ⊙ 主题:lucent投诉bmouse案
: ⊙ 票选题目描述:
: lucent投诉bmouse案
: lucent投诉bmouse性别歧视, 你认为是否成立?
: ** 投票结果:
: 投票总人数 = 8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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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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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d*****r 的大作中提到】
: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 投票开启于:Thu Sep 28 16:27:12 2000 类别:问答
: ⊙ 主题:lucent投诉bmouse案
: ⊙ 票选题目描述:
: lucent投诉bmouse案
: lucent投诉bmouse性别歧视, 你认为是否成立?
: ** 投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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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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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f*r 的大作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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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在 f*r 的大作中提到】
: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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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f*r 的大作中提到】
: Yes
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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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quan

【在 f*r 的大作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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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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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没有根据,也不应该成为先例。

【在 d*****r 的大作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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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票开启于:Thu Sep 28 16:27:12 2000 类别:问答
: ⊙ 主题:lucent投诉bmouse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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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ucent投诉bmouse案
: lucent投诉bmouse性别歧视, 你认为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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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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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弃权。

【在 d*****r 的大作中提到】
: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 投票开启于:Thu Sep 28 16:27:12 2000 类别:问答
: ⊙ 主题:lucent投诉bmouse案
: ⊙ 票选题目描述:
: lucent投诉bmouse案
: lucent投诉bmouse性别歧视, 你认为是否成立?
: ** 投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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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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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不成立。
本站攻击民运人士,拥共人士,法轮功,gay等群体
的言论又当何论?

【在 d*****r 的大作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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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票开启于:Thu Sep 28 16:27:12 2000 类别:问答
: ⊙ 主题:lucent投诉bmouse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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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ucent投诉bmouse案
: lucent投诉bmouse性别歧视, 你认为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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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
发帖数: 424
68
弃权。这一指控不make sense.

【在 d*****r 的大作中提到】
: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 投票开启于:Thu Sep 28 16:27:12 2000 类别:问答
: ⊙ 主题:lucent投诉bmouse案
: ⊙ 票选题目描述:
: lucent投诉bmouse案
: lucent投诉bmouse性别歧视, 你认为是否成立?
: ** 投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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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总票数 = 8 票
: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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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bmouse攻击的不是民运人士,拥共人士,法轮功,gay等群体
而是当初参与智囊团选举投票的网友们。只要是本站的网友
都该受到保护。

【在 T**e 的大作中提到】
: 不成立。
: 本站攻击民运人士,拥共人士,法轮功,gay等群体
: 的言论又当何论?

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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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本站ID属于民运人士,拥共人士,台独,法轮功,gay等群体并受到攻击
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在 m***i 的大作中提到】
: bmouse攻击的不是民运人士,拥共人士,法轮功,gay等群体
: 而是当初参与智囊团选举投票的网友们。只要是本站的网友
: 都该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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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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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我的意见:
现在大家投票决定的, 是bmouse是否进行了群体攻击,不是说
这群体攻击做得好, 要奖励; 还是做得不对, 一定要惩罚.
事实上, 本站对群体/人身攻击一向的态度是禁止的, 仅仅是各版处理
方法不同而已.
你下面的例子, "本站ID属于民运人士,拥共人士,台独,法轮功,
gay等群体并受到攻击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我看不出能说明什么.
那些都是属于群体攻击, 如果拿到这里投票, 问你那些属不属于群体攻击,
你会因为已经见得多了, 就说"不是群体攻击"?
事实是, 他确实做了群体攻击, 你如果不否认这一点的话, 请解释
一下为什么对lucent说bmouse进行群体攻击投反对票?

【在 T**e 的大作中提到】
: 本站ID属于民运人士,拥共人士,台独,法轮功,gay等群体并受到攻击
: 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T**e
发帖数: 424
72
我的意见就是,这样的指控在本站不make sense

【在 m***i 的大作中提到】
: 我的意见:
: 现在大家投票决定的, 是bmouse是否进行了群体攻击,不是说
: 这群体攻击做得好, 要奖励; 还是做得不对, 一定要惩罚.
: 事实上, 本站对群体/人身攻击一向的态度是禁止的, 仅仅是各版处理
: 方法不同而已.
: 你下面的例子, "本站ID属于民运人士,拥共人士,台独,法轮功,
: gay等群体并受到攻击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我看不出能说明什么.
: 那些都是属于群体攻击, 如果拿到这里投票, 问你那些属不属于群体攻击,
: 你会因为已经见得多了, 就说"不是群体攻击"?
: 事实是, 他确实做了群体攻击, 你如果不否认这一点的话, 请解释

B******n
发帖数: 197
73
反对.

【在 d*****r 的大作中提到】
: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 投票开启于:Thu Sep 28 16:27:12 2000 类别:问答
: ⊙ 主题:lucent投诉bmouse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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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ucent投诉bmouse案
: lucent投诉bmouse性别歧视, 你认为是否成立?
: ** 投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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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总票数 = 8 票
: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B******n
发帖数: 197
74
同意. bmouse应该道歉.

【在 d*****r 的大作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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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票开启于:Thu Sep 28 16:27:12 2000 类别:问答
: ⊙ 主题:lucent投诉bmouse案
: ⊙ 票选题目描述:
: lucent投诉bmouse案
: lucent投诉bmouse性别歧视, 你认为是否成立?
: ** 投票结果:
: 投票总人数 = 8 人
: 投票总票数 = 8 票
: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B******n
发帖数: 197
75
不成立.

【在 d*****r 的大作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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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票开启于:Thu Sep 28 16:27:12 2000 类别:问答
: ⊙ 主题:lucent投诉bmouse案
: ⊙ 票选题目描述:
: lucent投诉bmouse案
: lucent投诉bmouse性别歧视, 你认为是否成立?
: ** 投票结果:
: 投票总人数 = 8 人
: 投票总票数 = 8 票
: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B******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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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不成立.

【在 d*****r 的大作中提到】
: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 投票开启于:Thu Sep 28 16:27:12 2000 类别:问答
: ⊙ 主题:lucent投诉bmouse案
: ⊙ 票选题目描述:
: lucent投诉bmouse案
: lucent投诉bmouse性别歧视, 你认为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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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总票数 = 8 票
: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d*****r
发帖数: 39446
77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投票开启于:Sun Oct 1 20:36:47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fresh诉bmouse
⊙ 票选题目描述:
fresh诉bmouse人身攻击,是否成立?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0 人
投票总票数 = 10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ToBe 的作答如下:
成立。
身为版副,一错再错。
microbe 的作答如下:
成立
maomi 的作答如下:
成立. 证据很明显, 不用多解释.
space 的作答如下:
成立.
Blumlein 的作答如下:
成立
julius 的作答如下:
成立。是否构成人身攻击,一看诉方的感受,二是看公众是否认为使用的言语反感
偏颇了前者,那就容易形成诬告,偏颇了后者,那么当事人的独立意识就可能被阉割
本案出现了针对个人的“人妖”“恐龙”,确实令人作呕
far 的作答如下:
Yes
sissi 的作答如下:
成立
Camer 的作答如下:
yew,成立
fool 的作答如下:
成立.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b******e
发帖数: 182
78
成立.

【在 d*****r 的大作中提到】
: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 投票开启于:Sun Oct 1 20:36:47 2000 类别:问答
: ⊙ 主题:fresh诉bmouse
: ⊙ 票选题目描述:
: fresh诉bmouse人身攻击,是否成立?
: ** 投票结果:
: 投票总人数 = 10 人
: 投票总票数 = 10 票
: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 ToBe 的作答如下:

d*****r
发帖数: 39446
79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投票开启于:Mon Oct 2 22:13:10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fresh诉bmouse
⊙ 票选题目描述:
fresh诉bmouse
是否要求bmouse公开向fresh 合理道歉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1 人
投票总票数 = 11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ToBe 的作答如下:
同意。
far 的作答如下:
Yes
microbe 的作答如下:
Yes
space 的作答如下:
赞同.
sissi 的作答如下:
要求bmouse道歉
Blumlein 的作答如下:
bmouse应该向fresh道歉.
Camer 的作答如下:
yes, 当然要公开道歉
julius 的作答如下:
同意.
希望bmouse拿出勇气真诚道歉,而不是pretend to
fool 的作答如下:
要求.
maomi 的作答如下:
是. 原因同前一投票
billylee 的作答如下: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T**e
发帖数: 424
80
备忘:
bmouse:
fresh投诉bmouse案,智囊团判定你应向fresh公开道歉。
(参见Complain版#3667, #3668)
请于10/9/2000之前向fresh公开道歉。你可以选择在0-8区的
任意版面发贴道歉并告知智囊团执行主席,也可以直接在
Complain版道歉。
请尊重并执行智囊团的决定。谢谢合作。
智囊团执行主席
ToBe

【在 d*****r 的大作中提到】
: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 投票开启于:Mon Oct 2 22:13:10 2000 类别:问答
: ⊙ 主题:fresh诉bmouse
: ⊙ 票选题目描述:
: fresh诉bmouse
: 是否要求bmouse公开向fresh 合理道歉
: ** 投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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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总票数 = 11 票
: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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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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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投票开启于:Wed Oct 4 16:04:54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northfan诉forestsea案
⊙ 票选题目描述:
northfan投诉forestsea一案
是否要求forestsea向northfan公开道歉?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8 人
投票总票数 = 8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billylee 的作答如下:
理由正当, 支持.
szbd 的作答如下:
不赞成。这实际是在质疑版主的工作风格和能力等,也应该发起弹劾程序。
ToBe 的作答如下:
不成立。
版主制版并无出格。如果对其制版方针有
异议,请发起弹劾。
maomi 的作答如下:
是. 滥用职权与攻击侮辱都成立.
bolic 的作答如下:
反对。1.人身攻击应该由被攻击人来投诉;对于群体攻击,初步认定权力
应该在BM,而我不认为证据1肯定就是人身攻击。2.我认为“有价值”的M不等于
就是“好”文章。这点上forestsea的做法不算过分。3.BM有权有并申明自己的观点
julius
C***r
发帖数: 759
82
弃权。请进入弹劾程序.

【在 d*****r 的大作中提到】
: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 投票开启于:Wed Oct 4 16:04:54 2000 类别:问答
: ⊙ 主题:northfan诉forestsea案
: ⊙ 票选题目描述:
: northfan投诉forestsea一案
: 是否要求forestsea向northfan公开道歉?
: ** 投票结果:
: 投票总人数 = 8 人
: 投票总票数 = 8 票
: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f*r
发帖数: 3968
83
FanDui
northfan is not the victim

【在 d*****r 的大作中提到】
: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 投票开启于:Wed Oct 4 16:04:54 2000 类别:问答
: ⊙ 主题:northfan诉forestsea案
: ⊙ 票选题目描述:
: northfan投诉forestsea一案
: 是否要求forestsea向northfan公开道歉?
: ** 投票结果:
: 投票总人数 = 8 人
: 投票总票数 = 8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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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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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投票开启于:Tue Oct 17 14:04:27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mitosis诉maomi滥用职权封人
⊙ 票选题目描述:
您是否认为maomi对mitosis的处罚属于滥用职权?
refer to #1435, #1436, #1457, #1458, #1459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8 人
投票总票数 = 8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Camer 的作答如下:
no. those IDs who thought they are smart should be punished once they .
attacked other IDs. maomi did nothing wrong in this case.
julius 的作答如下:
反对
斑竹的义务之一就是“严禁人身攻击”
fool 的作答如下:
投诉不成立.
ToBe 的作答如下:
是。
Blumlein 的作答如下:
反对. Platina自己也说了, ta通过其他的渠道想BM表达投诉的
d*****r
发帖数: 39446
85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投票开启于:Tue Oct 17 14:40:31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northfan等人连署弹劾talk版主forestsea
⊙ 票选题目描述:
是否罢免forestsea的talk版主之职?
refer to #1460~1467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9 人
投票总票数 = 9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julius 的作答如下:
弃权
forestsea担任talk斑竹的确有不当行为,但相较ta以往的言行,他在斑竹任上还是比较
公允的,我相信那是无心之失,只有弃权了
Camer 的作答如下:
nod. it would be better for forestsea to go down.
personally,I think those Ids who ever were banned in 8 region
could not be BMs in any board there.
fool 的作答如下:
反对弹劾, 理由已述.
ToBe 的作答如下:
d*****r
发帖数: 39446
86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投票开启于:Sat Oct 21 01:07:35 2000 类别:复选
⊙ 主题:flanker案,受理哪个?
⊙ 票选题目描述:
refer to #1494
您认为应当受理哪一(两)个案子?
** 投票结果:
(A) 只受理lei动议的弹劾案 0 票 约占 0%
(B) 只受理flanker对板斧的罢免案 0 票 约占 0%
(C) 两个都受理 3 票 约占 100%
(D) 弃权 0 票 约占 0%
投票总人数 = 3 人
投票总票数 = 3 票
——————————————┤使用者建议或意见├——————————————
maomi 的建议如下:
按顺序来好了. 先处理lei的弹劾案. 再处理flanker要求罢免warrior案.
这同时可以讨论新版主选举(如果还有人竞选的话)的方法, 时间, 投票
j****s
发帖数: 271
87
ft.
my choice is A.
罢免案提交BT处理相当于板斧直接弹劾斑竹

【在 d*****r 的大作中提到】
: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 投票开启于:Sat Oct 21 01:07:35 2000 类别:复选
: ⊙ 主题:flanker案,受理哪个?
: ⊙ 票选题目描述:
: refer to #1494
: 您认为应当受理哪一(两)个案子?
: ** 投票结果:
: (A) 只受理lei动议的弹劾案 0 票 约占 0%
: (B) 只受理flanker对板斧的罢免案 0 票 约占 0%
: (C) 两个都受理 3 票 约占 100%

d*****r
发帖数: 39446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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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开启于:Mon Oct 23 13:18:01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flanker弹劾案
⊙ 票选题目描述:
关于弹劾flanker的案子,您认为是否要罢免TA?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8 人
投票总票数 = 8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julius 的作答如下:
反对
lei的两条理由比较苍白,不足以弹劾斑竹
但我建议flanker辞职,或者其他人竞选
szbd 的作答如下:
同意。1。理解主义者不适合当8区版主,8区目前的情况需要的是刀笔吏
2。治版时追求完全符合自己的理念与版主责任冲突。
3。该版一个问题长时间没有得到解决,反而正副版主反目,显示能力不足。
fool 的作答如下:
反对该弹劾. 理由已经在版面阐述.
far 的作答如下:
no, evidence in inpeachment document can't support impeachment
Blumlein 的作答如下:
应该罢免. lei网友弹劾文中的理由一不成立; 理由二成立--
d*****r
发帖数: 39446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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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开启于:Thu Oct 26 14:29:58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是否赞成flanker罢免warrior板斧一职?
⊙ 票选题目描述:
您是否赞成罢免warrior的历史板斧职位?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5 人
投票总票数 = 5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space 的作答如下:
我投弃权票. 法理上我认为flanker有权罢免warrior;情理上我感觉warrior
十分称职. 只好弃权.
maomi 的作答如下:
赞成. 原因将另做说明
szbd 的作答如下:
弃权。什么叫赞成压,是flanker有没有权力,还是我喜欢不喜欢?怎么先说弹劾
版副由版主决定,到版主免版副又是智囊决定了?
fool 的作答如下:
当然不赞成.
我觉得根本就应该直接就地免职, 立即重选. 重选时我支持warrior.
Blumlein 的作答如下:
反对. 因为:军事版BM没有能够有效地处理因taralee而起的网友之间的纠纷, 使事情
越闹越大, 矛盾加深, 所以不适合继
j****s
发帖数: 271
90
ft.
弃权。
这个投票我本来就不想开。
对于两位斑竹板斧,我是希望他们能协调好,一起共事下去,
实在调和不了,那就一起下去,谁都别留。既然yes/no都会
导致一个留一个下台,我只有弃权了 :(

【在 d*****r 的大作中提到】
: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 投票开启于:Thu Oct 26 14:29:58 2000 类别:问答
: ⊙ 主题:是否赞成flanker罢免warrior板斧一职?
: ⊙ 票选题目描述:
: 您是否赞成罢免warrior的历史板斧职位?
: ** 投票结果:
: 投票总人数 = 5 人
: 投票总票数 = 5 票
: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 space 的作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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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结果] Desert/Thomas案例投诉目标之一[投票结果]智囊团执行主席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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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
发帖数: 4193
91
还有谁没投票的?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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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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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开启于:Tue Nov 7 16:12:19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智囊团投票细则修正案
⊙ 票选题目描述:
1624 m far Nov 7.● [草案]投票规则补充细则
另外细则第三条加入: 必须多于一人.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9 人
投票总票数 = 9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fool 的作答如下:
支持.
szbd 的作答如下:
同意。
far 的作答如下:
Yes
bolic 的作答如下:
agree
no commet
space 的作答如下:
赞同.
Blumlein 的作答如下:
支持. 上一次投票就支持过乐.
look 的作答如下:
同意
julius 的作答如下:
同意
maomi 的作答如下:
同意. 只是程序性问题, 没有大的缺陷.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d*****r
发帖数: 39446
93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投票开启于:Tue Nov 7 16:10:25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允许直接弹劾版副的修正案
⊙ 票选题目描述:
>1626 m far Nov 7.● [草案]版主版副关系的修正案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9 人
投票总票数 = 9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fool 的作答如下:
同意该草案
szbd 的作答如下:
同意。最好加上弹劾版主成功后,如无人竞选版主由版副接任。总
的来说我同意版主版副地位上的平等,但双方有分歧时听版主的还
应保留。
far 的作答如下:
Yes
bolic 的作答如下:
disagree
it doesn't fit the base rule between BM and BF
space 的作答如下:
不赞同.
必须澄清的问题是,BM是否还有任命BF的权力?
Blumlein 的作答如下:
支持. 希望能够将BM和BF的关系界定为合作, 而不是有重有轻, 虽然上台的时间是
有先有后的.
loo
m*****e
发帖数: 4193
94

谁开的票?注意一下。

【在 d*****r 的大作中提到】
: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 投票开启于:Tue Nov 7 16:10:25 2000 类别:问答
: ⊙ 主题:允许直接弹劾版副的修正案
: ⊙ 票选题目描述:
: >1626 m far Nov 7.● [草案]版主版副关系的修正案
: ** 投票结果:
: 投票总人数 = 9 人
: 投票总票数 = 9 票
: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 fool 的作答如下:

f**l
发帖数: 2041
95
my fault. :(

【在 m*****e 的大作中提到】
:
: 谁开的票?注意一下。

f**l
发帖数: 2041
96
9票赞成, 通过.

【在 d*****r 的大作中提到】
: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 投票开启于:Tue Nov 7 16:10:25 2000 类别:问答
: ⊙ 主题:允许直接弹劾版副的修正案
: ⊙ 票选题目描述:
: >1626 m far Nov 7.● [草案]版主版副关系的修正案
: ** 投票结果:
: 投票总人数 = 9 人
: 投票总票数 = 9 票
: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 fool 的作答如下:

f**l
发帖数: 2041
97
9人投票, 6票赞成, 2票反对. 1票弃权. 通过.
不过需要就此修改BM与BF关系.

【在 d*****r 的大作中提到】
: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 投票开启于:Tue Nov 7 16:10:25 2000 类别:问答
: ⊙ 主题:允许直接弹劾版副的修正案
: ⊙ 票选题目描述:
: >1626 m far Nov 7.● [草案]版主版副关系的修正案
: ** 投票结果:
: 投票总人数 = 9 人
: 投票总票数 = 9 票
: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 fool 的作答如下:

d*****r
发帖数: 39446
98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投票开启于:Mon Nov 27 12:54:08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海峡版版主竞选
⊙ 票选题目描述:
海峡版版主竞选!
候选人(按申请顺序):
snaketail
zyzyl
no
heixiao
相关介绍及讨论参见board版, 及thestrait版
实行两轮制, 如果第一轮没有人超过50%, 前两名进入第二轮.
否则超过50%的候选人当选.
投票时间为两天, 请大家务必投票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6 人
投票总票数 = 6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fool 的作答如下:
sn
d*****r
发帖数: 39446
99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投票开启于:Wed Jan 17 00:43:13 2001 类别:问答
⊙ 主题:[草案]版主权力义务修正案 #1752
⊙ 票选题目描述:
[草案]版主权力义务修正案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8 人
投票总票数 = 18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far 的作答如下:
同意
katy 的作答如下:
同意,不过建议允许发信通知
szbd 的作答如下:
agree. actually this was the result of two cases: forestsea vs freefly,
samore (not sure about the spelling, same as the former Germen soccer
capitain) vs ustc
leizhou 的作答如下:
反对。呵呵, 一个没有指定投票人的投票。
理由: 1.容易引起争议扩大化, 2.事实上羞辱被封者, 3.制造版主网友对立。
建议改为: 版主封人,须发信通知被封者原因及自动解封期限。
f*r
发帖数: 3968
100
space & maomi没投票
请速补投

【在 d*****r 的大作中提到】
: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 投票开启于:Wed Jan 17 00:43:13 2001 类别:问答
: ⊙ 主题:[草案]版主权力义务修正案 #1752
: ⊙ 票选题目描述:
: [草案]版主权力义务修正案
: ** 投票结果:
: 投票总人数 = 18 人
: 投票总票数 = 18 票
: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 far 的作答如下:

相关主题
[转载] lucent投诉bmouse案 ---群体攻击znw签名档之投票结果
[转载] lucent投诉bmouse案 -- 性别歧视关于braintrust板的运作方式
[公告]The result of northfan/forestsea case[公告]投票ID名单
s***e
发帖数: 911
101

Sorry. 误以为自己投过了. 我赞同 #1572 "版主权力义务修正案".

【在 f*r 的大作中提到】
: space & maomi没投票
: 请速补投

f*r
发帖数: 3968
102
8人智囊团,6人参加投票,够3/4了
6人投票,6人赞成,0人弃权,0人反对
修正案通过

【在 s***e 的大作中提到】
:
: Sorry. 误以为自己投过了. 我赞同 #1572 "版主权力义务修正案".

s**d
发帖数: 18498
103
hahahahahahahahahahahahahahahahaahahaha

【在 d*****r 的大作中提到】
: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 投票开启于:Wed Jan 17 00:43:13 2001 类别:问答
: ⊙ 主题:[草案]版主权力义务修正案 #1752
: ⊙ 票选题目描述:
: [草案]版主权力义务修正案
: ** 投票结果:
: 投票总人数 = 18 人
: 投票总票数 = 18 票
: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 far 的作答如下:

d*****r
发帖数: 39446
104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投票开启于:Thu Jan 13 18:03:18 2000 类别:是非
⊙ 主题:是否罢免JCC
⊙ 票选题目描述:
是否罢免JCC?
** 投票结果:
(A) 赞成 (是的) 4 票 约占 28%
(B) 不赞成(不是) 8 票 约占 57%
(C) 没意见(不清楚) 2 票 约占 14%
投票总人数 = 14 人
投票总票数 = 14 票
——————————————┤使用者建议或意见├——————————————
fool 的建议如下:
台湾还是定为特区吧. 不赞成罢免.
aimerfy 的建议如下:
反对。意见另述。
look 的建议如下:
failed to find any evidence about incompatability.
piano 的建议如下:
还好,不用考虑'两岸关系问题的说,就事论事
JCC不是个公平的BM
bolic 的建议如下:
强烈反对,刚说要讨论还没多会儿怎么就投票了。
microbe 的建议如下:
不解决根本问题
应先对台湾板定位
sing 的建议如下:
基本上,作为一个斑竹他还是称职的
由于台湾板的特殊性,他在某些方面的不足可以谅解
他的删文封人也还是有根据的
space 的建议如下:
台湾版很难有"公允"的BM. 我觉得taiwan版还是台湾人任BM比较合适.目前这
站上JCC算是很平和的台湾人了.
fyp 的建议如下:
我考虑再三还是投了赞成
因为保持现状实在不是个好办法
mci 的建议如下:
很难做出选择. :( 我原来是希望罢免JCC的. 但是现在我也体会到了
作为一个争论板板主的辛苦. 公平是很难的, 尤其是没有制约的时候.
我的建议是智囊团不回溯处理JCC. 可以在今后的CASE中用谴责作为制约.
brisk 的建议如下:
同意罢免.
我几乎没去过TW板, 从complain/sysop板的投诉来看,
JCC处理不公,无法调和众网友,不利于TW板发展.
——————————————┤使用者建议或意见├——————————————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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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投票开启于:Wed Jan 19 22:27:38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是否设立台湾特区, 保留在八区, 规则由其自定?
⊙ 票选题目描述:
是否设立台湾特区, 保留在八区, 规则由其自定?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5 人
投票总票数 = 15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fool 的作答如下:
赞同, 让他们自己订规则吧.
space 的作答如下:
赞同.
sing 的作答如下:
支持
aimerfy 的作答如下:
反对。把台湾移到二区以后,台湾问题成为统独问题,应该开设
一个统独专板,有有经验的八区bm, bf和台湾网友共同管理。
而不是简单的设立台湾特区,任其行事。
fencer 的作答如下:
如果是这样的话, 到更符合九区版的风格. 是否可以考虑改放九区?
如果放在八区的话, 我体会这个版应该是加强两岸交流的. (以政治为主)
操作细则可以在不违背站规情况下自定, 但站方应该给出这个版的功能.
bolic 的作答如下:
不同意
特区与否,在名分上差别太大,这种区分方法不好。
规则由版主自定站方不管,是不可能的。单说怎么更换版主吧?所以反对
afan 的作答如下:
I fon't agree. Because : although here in bbs it's a free space, we
have to abey some kind of rule, And here the rule have to be set by
us. 8-) This is not like, one nation, two system, right?
microbe 的作答如下:
反对
look 的作答如下:
反对
理由: 反对任何新事的歧视
台湾人自定规则, 本身就是对大陆人的歧视, JCC&Swave也会反对的
brisk 的作答如下:
so dont support this one, since I supported last one.
piano 的作答如下:
我的意见是尽量少强调'特'字
虽然可以在管理规则上可以有少许宽松
danielf 的作答如下:
什么样的特区?
规则和站规抵触怎么办?
Blumlein 的作答如下:
Blumlein反对
mci 的作答如下:
Agree, the BM should be voted by the ID there.
The board concern jus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ainland and Taiwan.
fyp 的作答如下:
同意保留在八区
不同意规则由其自定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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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投票开启于:Wed Jan 19 22:27:08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是否把台湾版移出八区, 进入二区?
⊙ 票选题目描述:
是否把台湾版移出八区, 进入二区?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5 人
投票总票数 = 15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fool 的作答如下:
反对, 我觉得这对台湾版吵架问题没有帮助
space 的作答如下:
反对.
这个版估计移到哪里风气都不会有太大变化.
sing 的作答如下:
不支持
还是台湾版自治吧
aimerfy 的作答如下:
赞成。专门讨论台湾风土人情。统独问题设统独专板。
fencer 的作答如下:
部分同意. 作为一个地区版, 宝岛风情出现在二区是合理的
但是争吵的核心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 在九区搞俱乐部可以部分缓解矛盾
但是也不能完全解决问题. 我始终还是认为台湾版的现状与JCC的管理有关
bolic 的作答如下:
不同意。
不是当初设立这个版的目的。倒是可以考虑单开“台湾地区”(二区)
和“独统问题”(八区)什么的两个版。
afan 的作答如下:
Why, there is no need, i think.
microbe 的作答如下:
同意
理由已述
look 的作答如下:
反对
但是同意分成两个板
台湾问题 + 美丽之岛
brisk 的作答如下:
同意.
其实我不大清楚.
算是一个尝试吧
piano 的作答如下:
没有理由呀,就算移走,性质是不会变的
呵呵,这个投票有为堡痕迹:))
danielf 的作答如下:
不必.
加大chinanews压力而已
Blumlein 的作答如下:
Blumlein反对
mci 的作答如下:
Agree. the new taiwan board just care about local news in taiwan,
Should not be an arguing board.
fyp 的作答如下:
我不同意
如果移到二区
那么讨论统独的人要去哪里呢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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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开启于:Wed Jan 19 22:05:43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是否同意按864修改投票规则?
⊙ 票选题目描述:
您是否同意修改投票细则? 见864, 文摘区, 或精华区.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4 人
投票总票数 = 14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fool 的作答如下:
同意, 不过, 应该允许团员决定是否转出自己的意见.
walklooktalk 的作答如下:
同意。
sing 的作答如下:
同意
我的意见只要我没有特别指出
default都是可以公开的
space 的作答如下:
同意. 其中关于公布投票意见的部分,我觉得没有指明不公布的就缺省
赞同公布.
aimerfy 的作答如下:
完全同意。这样才显得有专业精神。
fencer 的作答如下:
同意microbe的建议, 很好.
团内的公开很有必要,
也有利于交流.
bolic 的作答如下:
同意。
建议凡是不要求隐瞒观点的,其表决内容都应该
公布。
microbe 的作答如下:
同意
没有理由了
brisk 的作答如下:
支持.
look 的作答如下:
同意
没有什么可修改的
danielf 的作答如下:
我不反对
Blumlein 的作答如下:
我,Blumlein,支持对于投票规则的如864一文所描述的修改
mci 的作答如下:
I agree that.
fyp 的作答如下:
同意
很多条例还要进一步完善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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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开启于:Tue Jan 25 01:31:57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Desert/Thomas案例投诉目标之二
⊙ 票选题目描述:
参见投诉文章#897, 您是否同意智囊团制定有关禁止造谣诬蔑网友
以及相类似行为的条例?
(提醒: 请明确说明赞同,或反对,或弃权)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3 人
投票总票数 = 13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aimerfy 的作答如下:
弃权。一方面这些规定都应该得到制定;另一方面目前站规里需要
完善的地方还很多,还没有到制定如此细微条例的地步。
space 的作答如下:
赞同.
mci 的作答如下:
I agree.
rumor should be banned.
fyp 的作答如下:
同意
look 的作答如下:
反对
是否造谣, 得根据具体情况, 我更赞成把这个case
作为先例, 而非条例
danielf 的作答如下:
同意
但希望不要搞的草木皆兵
microbe 的作答如下:
弃权。道理是对的,可是规则怎么制定?不好操作。什么叫做“造谣”呢?
往往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好写成文的。比如看错了文章,不小心说错了话,
是不是就是造谣?
fencer 的作答如下:
同意制定这样的条例.
但是如何界定什么是造谣等将会很困难. 可能不会一下子制定好.
(可公开)
fool 的作答如下:
同意. 只是这样的条例如何判定?
sing 的作答如下:
可以制定相应条例
不过造谣跟人参攻击一样,比较难以界定
far 的作答如下:
反对,很难明确界定
brisk 的作答如下:
赞成禁止造谣.
但实行起来, 怎么界定造谣的定义呢?
bolic 的作答如下:
同意
在谈话涉及网友个人情况的时候,应该有个规范。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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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开启于:Tue Jan 25 01:29:00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Desert/Thomas案例投诉目标之一
⊙ 票选题目描述:
参见投诉文章#897, 您是否同意thomas应该在salon,campaign,complain
s三个版对desert公开道歉(或根据microbe意见,封其post一周)?
(提醒: 请明确表明赞成或反对或弃权)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3 人
投票总票数 = 13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aimerfy 的作答如下:
反对。Thomas在一些文章里的言辞确有不妥之处,但还不足以
构成如此严重的罪名。
space 的作答如下:
我觉得可以就其对desert的暗示封post一周,或者道歉.
mci 的作答如下:
I give up.
If possible, I perfer a warning instead of banning.
fyp 的作答如下:
我投弃权
我觉得是两方面都有责任
look 的作答如下:
我同意要求thomas道歉
理由: 的确有造谣的事实.
danielf 的作答如下:
弃权
原始文章在哪里?(双方的)
microbe 的作答如下:
反对。thomas虽然经常不知所云,不过这些事情很难判断,此类问题确实需要
仔细考虑。就这个特别案例来说,Desert小题大做。这个要道歉,别的怎么办?
没有理由相信Thomas有名气,别人就一定听他的。
fencer 的作答如下:
不同意.
我认为Desert和Thomas之间的争论两个人均负有责任, Desert在此投诉中
夸大了Thomas的原意, 投诉不成立. (意见可公开)
fool 的作答如下:
反对. 这样追究下来, 八区要道歉的多了. 只要不超过一个度就可以了.
sing 的作答如下:
应该道歉
八区的风气确实不怎么好,可是偶们不能纵容把
far 的作答如下:
反对
版主处理就好了
brisk 的作答如下:
赞成应该由T向D道歉.
理由是根据投诉文章和辩护文章.
bolic 的作答如下:
弃权
一方面,言论不实与否不应该引发如此的后果
另一方面,我想界定何为不实应该很大程度上是ID自己的个人看法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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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开启于:Tue Jan 25 01:45:24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台湾版的重新规划
⊙ 票选题目描述:
根据投票结果(#950 & #952), 您赞成把现在的台湾板划分成两个板
(美丽之岛+台湾问题)吗?
(提醒: 请明确注明赞成或反对或弃权)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3 人
投票总票数 = 13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aimerfy 的作答如下:
赞同。新规划后的板主问题另议。
bolic 的作答如下:
赞成
但是版名应该由将来该版自己去决定吧。
space 的作答如下:
弃权.
microbe 的作答如下:
同意
原因另述
mci 的作答如下:
I agree.
fyp 的作答如下:
同意
look 的作答如下:
同意,
原来板主变为"美丽之岛"板主
"台湾问题"板主, 先由智囊团成员兼任
fool 的作答如下:
我支持台湾版自治. 因为统独问题无可调和.
既然这一方案不被通过, 我同意台湾版分版. 即分美丽之岛与政治化的台湾.
我不介意公布我的观点.
danielf 的作答如下:
同意
btw,地区板大概去的人不会很多:)
fencer 的作答如下:
同意分成两个版.
对於台湾问题版, 版主可以不一定是台湾人, 最好
是有包容力的一台湾人, 一大陆人联手作. ( 意见可公开)
sing 的作答如下:
作为一个地区板可以乐,最好禁止讨论政治问题
统独问题不是能够讨论清楚的
如果开台湾问题板,必定变成充斥互骂场面的版
far 的作答如下:
支持
brisk 的作答如下:
赞成.
其实还是看在八区的那个板的板主的管理情况.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相关主题
[公告]投票ID名单[投票结果]关于签名档等文字涉及的投诉问题
[转载] lucent投诉bmouse案 -- 是否要求其道歉[建议]我们在干吗呢?
[转载] 投诉motzoom - 请ToBe受理关于公开后以前的文章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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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开启于:Sun Mar 19 21:51:07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lucent投诉sdk的投票表决
⊙ 票选题目描述:

就 lucent 投诉 sdk 一案, 您认为
A. sdk处理不公正, 投诉成立, 要求sdk 更改处理决定
B. sdk处理公正, 投诉不成立. 无需更改处理决定.
作其他解答, 按弃权论处.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3 人
投票总票数 = 13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far 的作答如下:
B 处理公正
microbe 的作答如下:
b
bolic 的作答如下:
B.
对lucent的警告处理不能算过分。其他投诉理由
也欠充足。
sing 的作答如下:
b)
lucent吹毛求疵了,驳回投诉
fool 的作答如下:
B. sdk处理公正, 投诉不成立. 无需更改处理决定.
我觉得lucent总是揪住一些细枝末节, 死缠烂打. 非常可怕. sdk的答辩解释得很得体.
我支持sdk.
fencer 的作答如下:
B
sdk 的处理基本公正. 投诉不成立.
mci 的作答如下:
我同意B.
另: 说这种处理100%的公正, 到也不能这么肯定,
但说这种处理不公正到了需要指责的地步, 我不这么认为.
aimerfy 的作答如下:
弃权。
look 的作答如下:
B
I totally agree lucent's viewpoint,
but I do think there is a better way to express that idea.
fyp 的作答如下:
I think sdk's judgement is right.
But they two need more communication
danielf 的作答如下:
B
sdk采用警告在这里是合适的
space 的作答如下:
不同意lucent的投诉. 我看了相关文章,不觉得sdk作法有什么问题.
brisk 的作答如下:
警告不为过.
文章和该板主题已经没什么关系, 可算灌水,
板主有权给以警告. so select B.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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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开启于:Mon Mar 27 23:12:53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你是否同意“关于签名档等文字涉及的投诉问题”草案
⊙ 票选题目描述:
关于签名档等文字涉及的投诉问题
各版处理投诉、纠纷时应将发文者的签名档和ID、昵称等
文字等同于该网友的POST处理。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3 人
投票总票数 = 13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bolic 的作答如下:
同意
网友应该对其签名档等文字POST在版面上这一事实负责。
签名档这类文字应该被视为该网友观点的一种表述。
space 的作答如下:
同意.
danielf 的作答如下:
agree
aimerfy 的作答如下:
同意。此外,同意fencer的补充建议,对于攻击性id应该删除。
microbe 的作答如下:
同意
签名档中出现针对特定ID的行为应该受到限制
fencer 的作答如下:
不同意
应该比POST的处理更慎重. 至少解封时要把攻击行的文字改掉吧
还有ID, 这个是根本无法同POST相等同的
Blumlein 的作答如下:
同意
mci 的作答如下:
I agree.
those "签名档" should be treated as post.
sing 的作答如下:
同意将昵称,qmd等与post同等处理
fyp 的作答如下:
同意
look 的作答如下:
agree
brisk 的作答如下:
同意.
fool 的作答如下:
完全同意. 签名, 呢称甚至id, 都应适用于post的有关条例.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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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开启于:Tue Mar 28 00:29:55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BrainTrust版版务条例
⊙ 票选题目描述:
BrainTrust版版务条例
第一条 关于文章
1.1 所有文章如无本人同意且没有智囊团同意授权,执行主席或其他有权限的人
均不应将其删除。
1.2 凡欲提交表决的内容,应单独发一篇文章,题目前标明"[草案]"字样。对发
表的草案,应放入文摘区以利查找。凡已符合提交表决要求的草案,应收入
精华区「待决草案」目录,等待顺序开启投票。
1.3 凡欲留档保存的意见和建议,应在文章题目前标明"[建议]"或"[意见]"等字
样。凡带有这类"[XXXX]"题目的文章,应作mark标记,以免整理文章时出现
失误删除。
1.4 目前,执行主席或其他站务人员得授权可删除的文章为:智囊团成员发表的
,不符合1.2,1.3格式的,且内容与讨论议题基本无关的文章。
第二条 关于投票
2.1 投票开启时,应将相应内容作为投票的描述:对于投诉裁决,该内容应为投
诉原文;对于其他表决,该内容应为提交表决的草案原文。
第三条 关于精华区
3.1 投票原始结果应按顺序放入精华区“所有表决原始记录”目录中。表决后通
过的草案,就成为站规或其他条例,并应放入相应的精华区“站规及站务条
例”和“内部条例及决议”目录中。投诉的裁决结果,放入“投诉裁决”目
录。
3.2 每次智囊团成员变动时,应将新的成员名单放入“成员及变动”目录中。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4 人
投票总票数 = 14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bolic 的作答如下:
同意
space 的作答如下:
赞成.
aimerfy 的作答如下:
同意
Blumlein 的作答如下:
同意
fencer 的作答如下:
同意.
mci 的作答如下:
I agree
sing 的作答如下:
支持这个条例
fyp 的作答如下:
同意
microbe 的作答如下:
agree
brisk 的作答如下:
同意.
fool 的作答如下:
同意此条例. 如果大家都照办, 它就是有意义的, 否则好象也没什么办法.
danielf 的作答如下:
同意
look 的作答如下:
完全同意
far 的作答如下:
OK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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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开启于:Tue Mar 28 02:32:54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智囊团执行主席条例
⊙ 票选题目描述:
智囊团执行主席条例
本条例涉及智囊团执行主席的任免和职责。
第一条 执行主席的任免
1.1 执行主席共两名,一正一副。
1.2 按照精华区中的“执行主席轮换顺序”依次轮换,每两个星期更换一次。正
执行主席的下一位置人选为副执行主席。目前的顺序表为:
space fool aimerfy Blumlein far
fyp brisk microbe mci fencer
bolic sing
1.3 当有成员退出智囊团时,从“执行主席轮换顺序”中将其名字去掉,后面的
人选依次前移。当有新成员进入智囊团时,应排在当时“执行主席轮换顺序
”表的最后一位。除此以外,“轮换顺序”变动需智囊团投票通过。
1.4 当任执行主席如果自认不能履行职责,可以放弃职务,将其跳过,由下一位
置人选补上。
1.5 当执行主席出现干扰智囊团工作的故意错误并不纠正时,可以通过智囊团投
票决定由下一位置人选提前接任。
第二条 执行主席的职责
2.1 在BrainTrust版担任版主,负责组织并维持智囊团的日常工作;整理版面,
在得授权下清理文章;整理精华区,备份文档。
2.2 在Complain版担任版主,负责整理Complain版版面并维持秩序;将智囊团的
决议转到Complain版正式宣布,并提请相关负责人执行。
2.3 根据投诉条例,在Complain版负责筛选、调解、接受和处理投诉;将需要表
决的投诉案例,包括投诉和答辩转到BrainTrust版,并提醒智囊团成员注意
重要的证据和辩论。
2.4 在BrainTrust和Complain两版不被智囊团反对的其他版主权力。
2.5 当正副执行主席意见出现分歧时,以正执行主席意见为准。
2.6 执行主席在工作中务必尊重智囊团表决的看法和意见。不得干扰正常讨论秩
序,不得阻挠投票的进行,不得拒绝执行智囊团表决通过的决定。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4 人
投票总票数 = 14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bolic 的作答如下:
同意
Blumlein 的作答如下:
支持
fencer 的作答如下:
同意.
mci 的作答如下:
I agree
sing 的作答如下:
同意
fyp 的作答如下:
同意
space 的作答如下:
同意.
microbe 的作答如下:
agree
brisk 的作答如下:
同意.
fool 的作答如下:
同意.
danielf 的作答如下:
同意,我也觉得2周任期好一些
look 的作答如下:
完全同意
aimerfy 的作答如下:
弃权。个人觉得从操作上看过于复杂,实现起来有难度。
far 的作答如下:
OK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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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谁没投票的?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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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开启于:Tue Nov 7 16:12:19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智囊团投票细则修正案
⊙ 票选题目描述:
1624 m far Nov 7.● [草案]投票规则补充细则
另外细则第三条加入: 必须多于一人.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9 人
投票总票数 = 9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fool 的作答如下:
支持.
szbd 的作答如下:
同意。
far 的作答如下:
Yes
bolic 的作答如下:
agree
no commet
space 的作答如下:
赞同.
Blumlein 的作答如下:
支持. 上一次投票就支持过乐.
look 的作答如下:
同意
julius 的作答如下:
同意
maomi 的作答如下:
同意. 只是程序性问题, 没有大的缺陷.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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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投票开启于:Tue Nov 7 16:10:25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允许直接弹劾版副的修正案
⊙ 票选题目描述:
>1626 m far Nov 7.● [草案]版主版副关系的修正案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9 人
投票总票数 = 9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fool 的作答如下:
同意该草案
szbd 的作答如下:
同意。最好加上弹劾版主成功后,如无人竞选版主由版副接任。总
的来说我同意版主版副地位上的平等,但双方有分歧时听版主的还
应保留。
far 的作答如下:
Yes
bolic 的作答如下:
disagree
it doesn't fit the base rule between BM and BF
space 的作答如下:
不赞同.
必须澄清的问题是,BM是否还有任命BF的权力?
Blumlein 的作答如下:
支持. 希望能够将BM和BF的关系界定为合作, 而不是有重有轻, 虽然上台的时间是
有先有后的.
look 的作答如下:
同意
julius 的作答如下:
同意
可以提高效率,避免互相扯皮
maomi 的作答如下:
弃权. 反正再怎么规则, 都总有人以自己的原则去做判断, 所以规则
再完善也没有什么用 - 定出来, 有人就是不遵守, 你能怎么办?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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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谁开的票?注意一下。

【在 d*****r 的大作中提到】
: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 投票开启于:Tue Nov 7 16:10:25 2000 类别:问答
: ⊙ 主题:允许直接弹劾版副的修正案
: ⊙ 票选题目描述:
: >1626 m far Nov 7.● [草案]版主版副关系的修正案
: ** 投票结果:
: 投票总人数 = 9 人
: 投票总票数 = 9 票
: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 fool 的作答如下:

f**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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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my fault. :(

【在 m*****e 的大作中提到】
:
: 谁开的票?注意一下。

f**l
发帖数: 2041
120
9票赞成, 通过.

【在 d*****r 的大作中提到】
: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 投票开启于:Tue Nov 7 16:10:25 2000 类别:问答
: ⊙ 主题:允许直接弹劾版副的修正案
: ⊙ 票选题目描述:
: >1626 m far Nov 7.● [草案]版主版副关系的修正案
: ** 投票结果:
: 投票总人数 = 9 人
: 投票总票数 = 9 票
: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 fool 的作答如下:

相关主题
[转载] 本次投票结果[投票结果] Desert/Thomas案例投诉目标之二
[草案]执行主席条例[投票结果] 台湾版的重新规划
[投票结果] Desert/Thomas案例投诉目标之一[投票结果]智囊团执行主席条例
f**l
发帖数: 2041
121
9人投票, 6票赞成, 2票反对. 1票弃权. 通过.
不过需要就此修改BM与BF关系.

【在 d*****r 的大作中提到】
: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 投票开启于:Tue Nov 7 16:10:25 2000 类别:问答
: ⊙ 主题:允许直接弹劾版副的修正案
: ⊙ 票选题目描述:
: >1626 m far Nov 7.● [草案]版主版副关系的修正案
: ** 投票结果:
: 投票总人数 = 9 人
: 投票总票数 = 9 票
: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 fool 的作答如下: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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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投票开启于:Mon Nov 27 12:54:08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海峡版版主竞选
⊙ 票选题目描述:
海峡版版主竞选!
候选人(按申请顺序):
snaketail
zyzyl
no
heixiao
相关介绍及讨论参见board版, 及thestrait版
实行两轮制, 如果第一轮没有人超过50%, 前两名进入第二轮.
否则超过50%的候选人当选.
投票时间为两天, 请大家务必投票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6 人
投票总票数 = 6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fool 的作答如下:
snaketail
希望他能够兑现其治版方针.
谢谢zyzyl的努力, 在海峡版, 小心结怨过多.
space 的作答如下:
如果只能投一票,我投zyzyl. 投两票的话加投no一票. zyzyl和no的差别在我看
就是zyzyl管理海峡版的经验比no丰富.
far 的作答如下:
弃权
szbd 的作答如下:
no
除heixiao外三位候选人的纲领相似,都强调宽容,中立和沟通。由于no过去的表现,
我对他的信心最强。至于heixiao, 我完全不同意他的纲领。
julius 的作答如下:
snaketail
看了两个小时,还是觉得这张新面孔比较合适
主要原因:1.治版理念比较公平2.历史比较清白,没有什么瓜葛
maomi 的作答如下:
我选snaketail. 有时间再另文说明原因, 简单的说, zyzyl以前的行为
(滥权), 不适合做海峡版主. heixiao违规记录太多, 很难相信他可以做好版务.
no给我的感觉是在搞笑嘛....他要认真的话还可能称职, 现在嘛....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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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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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开启于:Wed Jan 17 00:43:13 2001 类别:问答
⊙ 主题:[草案]版主权力义务修正案 #1752
⊙ 票选题目描述:
[草案]版主权力义务修正案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8 人
投票总票数 = 18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far 的作答如下:
同意
katy 的作答如下:
同意,不过建议允许发信通知
szbd 的作答如下:
agree. actually this was the result of two cases: forestsea vs freefly,
samore (not sure about the spelling, same as the former Germen soccer
capitain) vs ustc
leizhou 的作答如下:
反对。呵呵, 一个没有指定投票人的投票。
理由: 1.容易引起争议扩大化, 2.事实上羞辱被封者, 3.制造版主网友对立。
建议改为: 版主封人,须发信通知被封者原因及自动解封期限。
caimi 的作答如下:
test
faint
creditcard 的作答如下:
ddd
brfish 的作答如下:
test
fool 的作答如下:
同意. 封人自然需要明确指明. 这在本站一直是惯例.
现在明确规定下来也挺好.
ferrous 的作答如下:
great
weidong 的作答如下:
what the hell
mitosis 的作答如下:
haha
micheals 的作答如下:
can't agree
will cause more trouble on board.
mail will be better
julius 的作答如下:
同意
Ras 的作答如下:
反对, 呵呵!
buggie 的作答如下:
我,,,我进错地儿了.FT
Blumlein 的作答如下:
支持. BMBF在处理版务时, 应该向涉及的网友做出解释.
out 的作答如下:
同意!
fiber 的作答如下:
hehe I can vote also, haha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f*r
发帖数: 3968
124
space & maomi没投票
请速补投

【在 d*****r 的大作中提到】
: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 投票开启于:Wed Jan 17 00:43:13 2001 类别:问答
: ⊙ 主题:[草案]版主权力义务修正案 #1752
: ⊙ 票选题目描述:
: [草案]版主权力义务修正案
: ** 投票结果:
: 投票总人数 = 18 人
: 投票总票数 = 18 票
: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 far 的作答如下:

s***e
发帖数: 911
125

Sorry. 误以为自己投过了. 我赞同 #1572 "版主权力义务修正案".

【在 f*r 的大作中提到】
: space & maomi没投票
: 请速补投

f*r
发帖数: 3968
126
8人智囊团,6人参加投票,够3/4了
6人投票,6人赞成,0人弃权,0人反对
修正案通过

【在 s***e 的大作中提到】
:
: Sorry. 误以为自己投过了. 我赞同 #1572 "版主权力义务修正案".

s**d
发帖数: 18498
127
hahahahahahahahahahahahahahahahaahahaha

【在 d*****r 的大作中提到】
: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 投票开启于:Wed Jan 17 00:43:13 2001 类别:问答
: ⊙ 主题:[草案]版主权力义务修正案 #1752
: ⊙ 票选题目描述:
: [草案]版主权力义务修正案
: ** 投票结果:
: 投票总人数 = 18 人
: 投票总票数 = 18 票
: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 far 的作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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